一、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跟踪绩效审计的重点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的审查。着重检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复、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可防止前期准备不足临时动议、项目仓促上马,减少损失浪费和工程成本,确保项目决策、立项的科学、有效,有效防范决策过程中出现的“献礼工程”等问题,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防止投资项目失败。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前提是否具备,是否编制并上报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审核批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资源、水文、地质等配套条件是否具备,建设地点的选择是否经过综合研究、是否进行综合经济技术比较,投资估算是否科学、准确,资金筹措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社会、经济及环境效果的预测评价是否客观。通过审计,有助于促进提高投资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技术的可行性,防止立项失误。 3、设计及概算审计。着眼满足功能要求、审美要求、质量要求和投资效益要求,必须从更高层次上对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计。同时应对工程设计概预算的全面、准确性进行审查,力求不漏项,不留缺口,并要考虑到足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通过审计,控制工程造价及总投资、建设工程效果标准和考核评价,有助于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4、工程招投标审计。主要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严密、评标办法是否科学合理、招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平,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或假招标行为等。通过审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和造价控制,有助于选择真正条件优越的竞争者中标工程,切实提高项目质量,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 5、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套用定额审计。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高套定额现象。工程决算中选用的定额编号所对应的工程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表现的工程部位完全一致,定额基价所包含的项目内容是否重计算,定额基价的换算过程是否完整正确等。该项审计关系工程造价的确定,有助于防止工程量清单出现错项、漏项,避免工程争议,减少投资损失。 二、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跟踪绩效审计的重点 1、拆迁审计。重点检查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拆迁所付资金是否真正付到拆迁户手中。该项审计直接影响工程的拆迁成本,并可从跟踪建设资金流向发现是否有违法规行为。 2、前期财务审计。检查账簿的设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别是工程成本的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政府投资项目的账户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到位,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 3、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一是审查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审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及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等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尤其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要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通过审计有利于促进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成本控制、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效率,保证建设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4、工程量清单执行情况审计。结合已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对多计工程和重复计算工程量以及只增项不减项,或多增项少减项等较为突出问题,通过账表核对,账实核对,审查有无多列、少列或错列现象。该项审计有利于促进提高工程质量,有助于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的规定,促进控制工程成本,也有助于通过工程量清单索赔事项的审计,促进提高工程效率。 5、项目变更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变更必然涉及工程价款的变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单位常常采用低价策略谋求中标。中标后又通过大量的变更来提高工程造价,从中获利。在竣工决算时,又使决算价格严重突破预算,形成了名副其实的“钓鱼”工程。鉴此,必须对变更事项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变更论证是否科学严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变更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要求,从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6、待摊投资审计。检查待摊投资有无超支,明确超支幅度和原因,检查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费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有助于直接控制投资成本。 7、监理履职情况审计。审查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和资质,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及是否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及其他检查内容是否进行了监理并办理了有关签证手续,有助于通过监督监理职责的行使来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工程质量并控制投资支出。 8、建设工程(分期)投资支出审计。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期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以直接控制投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