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学包括两个大的方面:小篆以前的古文字学和隶书以下的近代文字学。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古文字学一枝独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近代文字学却始终是冷冷清清,处于空白或半空白的境地。因而所谓文字学也就成了古文字学的同义词。本文就近代文字学的核心——汉语俗字研究的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建立汉语俗文字学的主张,以建构完整的(而不是头重脚轻的)汉语文字学体系。 讨论汉语俗字研究的意义,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俗字?换言之,即俗字的定义是什么?对这个问题,表面上看似乎人们并没有太多的分歧,其实要给予准确完整的表述并非易事。下面且看几家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辞海》(修订本)“俗字”条下云: 异体字的一种。旧称流行于民间的多数为简体的文字为俗字,别于正字而言。区分正和俗的标准,往往随时代而变迁。 《汉语大词典》同条下云: 即俗体字。旧时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规范的汉字,别于正体字而言。《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未见“俗字”条,但该书“俗体”条下云: 俗体(vulgar form), 指民间手写的跟字书写法不合的汉字字体。显然,这里所讲的“俗体”和前面讲的“俗字”是一回事,不过称呼略有不同而已。 综合以上各家所说,我们认为汉语俗字的定义可以这样来表述: 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称为俗字。对于这一表述,有必要作如下的诠释: (一)俗字存在于汉字史上的各个时期。俗字是伴随着文字的产生而产生的。无论是商周古文还是近代、当代文字,都有俗字的存在。正如周有光先生所说:“俗体字的产生在历史上没有停止过,……各种字体里都有俗体字。”〔1〕今后只要汉字存在下去, 汉字俗体的产生也就不会停止。《辞海》等书在“俗字”的定义中冠以“旧称”、“旧时指”的限定语,那是不准确的。 (二)俗字是与正字相对而言的。正字是得到国家承认的字体,其字形结构往往有较古的历史渊源。用唐代颜元孙的话来说,正字是“有凭据”的可以施之于高文大典的官方用字〔2〕。 (三)俗字具有时代性。一定时期的俗字是相对于一定时期的正字而言的。商周有商周的俗字,秦汉有秦汉的俗字,近代也有近代的俗字。正俗之间的关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同时期的字体如此,单个的汉字也是如此。如“躬”字,《说文》定作“躳”的俗体;唐代颜元孙《干禄字书》则云“躬”“躳”“并正”;到现代,“躳愧俦成为“躬”的古异体字,而“躬”则成了唯一的正字。又如“乱”是一个六朝俗字〔3〕,《干禄字书》、 《广韵》皆云“亂”俗作“乱”;本世纪50年代,国家推行简化汉字,“乱”字则成了“合法”的正字。 (四)俗字是一种通俗字体。俗字之所以称为“俗字”,主要与它通俗的特点有关。它的通俗性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字形“浅近”;二是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文书。字形浅近,主要与俗字简省的特征有关。即使有一些增繁的俗字,同样具有“浅近”的特点。例如旧时上海人把“扒手”的“扒”写作“掱”,从三只手会意,虽然字形繁化了,但其含义却呼之欲出,你能说它不“浅近”吗? (五)汉字楷化以后产生的俗字是汉语俗字研究的主要对象。如前所说,俗字是伴随着文字的产生而产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生变化的。汉字由甲骨金文到小篆,由小篆到隶书,由隶书到真书,每一种新文字都可以说是旧文字的简俗字,同时每种文字内部也有它自己的俗字。但总的来说,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言语异声,文字异形”〔4〕,各国之间的文字很难用正俗的标准去加以衡量。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车同轨,书同文,以秦国通用的小篆统一六国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5〕,所以小篆就是当时得到官方认可的正字。 与此同时,在民间又逐渐形成一种简略急就的字体,这就是隶书。隶书对小篆而言,便是当时的俗字。到了汉代,隶书逐渐取小篆而代之,因而就从俗字的地位上升为正字。在这一阶段,统治者对是正文字的工作是比较重视的,他们严格限制俗字的流行和使用,“书或不正,辄举劾之”〔6〕,再加上书写工具的限制, 俗字的数量以及流行的程度都十分有限。东汉末叶以后,汉字由篆而隶,由隶而真,字体渐渐趋于定形,楷书作为正字的地位得到了确立,并一直沿用到今天。而另一方面,与作为正字的楷书相对的俗字随之在民间流行起来,并且逐渐自成统系。这种在汉字由隶书到楷书的转变期间及其转变完成以后所产生的通俗字体,就是汉语俗字学所要研究的主要对象。 另外,我们有必要指出,《中国大百科全书》“俗体”条所下的定义是存在着严重缺陷的。首先俗字并不限于手写体。姑且不说俗字连篇累牍的宋元以来戏曲小说刻本,就连最神圣的《十三经》刻本也未能免俗。如《尔雅·释言》:“祈,
也。”郭璞注:“祈祭者
呼而请事。”周祖谟校笺:“‘
’当作‘叫’。宋刻十行本不误。注‘
呼’亦当作‘叫呼’。”〔7 〕又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左传·襄公三十年》:“或呌于宋大庙。 ”阮元校勘记:“朱本、明翻岳本‘呌’作‘叫’,《释文》同,《石经》作‘
’。”这里提到的“
”和“呌 ”便都是“叫”的讹变俗字。可见字之正俗与是否手写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其次,字形与字书相合与否也不能作为判定正俗的标准。因为字书是一个通称,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字书,难道能要求现代汉字跟汉代《说文解字》中的小篆相合才算正字吗?更何况字书所收的字可以是正字,也可以是俗字,怎么能作为判定正俗的标准呢?所以,《中国大百科全书》“俗体”条所下的定义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