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目标导向机制构建 (一)总体要求。首先,明确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的总体目标并制定措施加以执行,使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审计责任,促进审计工作的协调性,达到实时跟踪审计的效果;其次,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各阶段、各岗位分目标,有助于分级响应机制的构建,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第三,始终以目标为导向可以不断完善审计体制,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完善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响应机制。 (二)具体要求。 1.完整性。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响应机制应该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揭示、反映救灾资金物资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救灾物资的流向全过程进行跟踪反映,做出预警,同时通过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指挥体系,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检索性。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信息收集的过程,其响应机制应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对各种基础数据进行有效检索,以便在审计问题发生之前进行预警,避免救灾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灾区的实际需要产生偏差。 3.指导性。应制定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权威性的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响应机制的应急预案,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审计救援工作,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救灾资金物资损失的目的。 4.积极性。首先,审计人员作为响应机制的关键组成部分,必须抱着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的工作,才能使响应机制顺利发挥作用。其次,审计措施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在灾害发生之前就应该预测救灾物资审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对不可避免的问题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5.免疫性。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响应机制应具有“保健作用”,在跟踪审计全过程中,随时进行一些检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起到预防、免疫的作用。 二、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主神经系统构建 鉴于自然灾害突发性,必须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强化指挥调度职能,以实现救灾资金物资的统筹安排。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建设审计综合指挥协调中心。审计署应建立具有独立地位的综合指挥协调中心,构建以指挥协调中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跨部门、跨区域的指挥平台,和地方审计机关形成“统一方案、统一编组、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的四统一模式,以充分发挥各级审计机关的战斗合力。其主要职责有:一是为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二是实施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的灾前响应和灾后恢复。三是应对不同程度突发性自然灾害制定具体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四是利用审计职能的优势,实施快速反应。做到迅速组织力量,及时部署任务,及早进点工作,从快查处问题,及时分析上报情况。五是对救灾资金物资的接受、管理和发放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截留、隐匿、挤占挪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处置办法。六是负责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中的信息化工作。 (二)协同配合,统筹安排,设计科学的审计流程。将参与审计的机构也划分为三个层次:审计署综合指挥机构;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署特派办与各省审计厅;基层审计机构。具体流程为:审计署综合指挥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审计署派出局主要负责对中央单位的审计;审计署派出局在核实中央单位接收救灾款物的信息之后,查实这些款物的流向,随后须将有关信息通知给审计署特派办、地方审计厅;特派办、审计厅接到通知后,到具体地点对款物进行核实、查对后,将有关信息备案,并将款物流向的具体信息再通知基层审计机构。 三、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分级响应机制构建 (一)分级。应急机制的建立要遵循适度反应原则。因此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后的应急响应也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具体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不同把突发性危机事件分为四种类型:危机事件、较严重危机事件、一般危机事件和非危机事件,分别启动红、橙、黄、蓝预警。 (二)预警。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事先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稳定的各类突发性的危机事件作出预测判断或提出警示的工作过程。当发生危机事件时分级响应系统的制度安排会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当时的实际情况,迅速建立指挥协调体系和非常规决策过程以及应急资源、专业应对人力储备安排。 (三)响应。首先,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审计项目组应科学划分预警干预机制的级别,快速启动和实施相应等级的危机应对程序,保证各项方案措施有条不紊地实施和运行。其次,审计机关有专门负责应急的常设机构。再次,事先安排紧急审计项目小组的运行程序。最后,根据危机事件的发展进程和不同的审计内容,定期呈现或反馈。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公告,一般情况阶段性公告。 四、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建立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因素分析,确定审计业务重点;通过评价内部风险控制,查找其中的疏漏和薄弱环节;审查风险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有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检查其他管理部门的风险报告是否充分及时,针对易于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有效的审计建议。 (二)要注重提高现场操作行为质量和终结行为质量。要防止出现审计的基本情况不清、审计范围不完整、审计内容不全面、印证事项证据不充分、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提高审计终结行为的质量,要求审计决定对违纪违规问题定性要准确。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重点加强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审计准则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