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审计工作,表彰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2009年12月25日,温家宝总理听取了审计署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总理指出,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在汶川灾后恢复重建、北京奥运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实施等重大事项中,审计机关集中力量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特殊贡献。审计机关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审计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有力工具所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对于审计部门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是认可的。党和人民对审计这一支队伍是高度信赖的,也寄以很高的希望。总理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注重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更加注重立足整改、规范提高,更加注重提高素质、严格管理,在促进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建设责任、服务和廉洁政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令狐安同志刚才传达了总理的指示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紧紧贯穿“一条主线”,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着力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按照年初确定的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贯穿“一条主线”、抓住“三个重点”、完成好“六项任务”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审计和调查9.9万个单位,促进国家财政增收节支521亿元,挽回损失163亿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今年,各级审计机关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在所有的审计项目中,都着力关注了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还组织了6600多项专项审计调查,对8000多个投资项目和1万多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署年初统一组织了金融危机对地方财政收入状况的影响、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审计调查;2009年9月至10月,对17个省区市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情况及效果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1981个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坚持跟踪分析商业银行每季度新增贷款情况,对148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等重特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普遍加强了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和调查,3个汶川地震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等地探索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实行全省区同步跟进、上下联动的审计模式;湖南、大连等地建立了审计、监察、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之间的实时通报制度;黑龙江研发了《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管理系统》。 从审计情况看,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及时的、有力的,贯彻执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取得的效果也非常明显。但一些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有些地方资金和项目管理不够严格和规范,个别项目占用或征用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备,个别项目建设不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各级审计机关既加强对中央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又及时揭示和反映扩大内需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问题。通过审计,核减投资或结算额300多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100多亿元,提出5600多条审计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地方健全完善制度近700项。如审计署提出的应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关注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和境外投资风险、完善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等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纳后起到了较好效果。 (二)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着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2009年的审计工作更加注重揭示、分析和反映财政、金融、国有资产、民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了以下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在2009年的财政审计中,重点检查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审计署对17个省区市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调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和宁波等地开展了市县政府性债务、村级债务、公路负债、高校负债等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了地方政府性负债规模较大、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等建议。 二是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监管问题。审计署在对4家金融机构及3家金融监管部门的审计中,不仅揭示了业务上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还反映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协作配合等建议。为推进地方金融审计工作,审计署下发了关于农村信用社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新疆、宁波等地开展了对农村信用社、地方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审计和调查,提出了加强风险管理、消化历史包袱、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等建议,促进了地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