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背景下的国家审计,面临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方式革新、审计文化重构等一系列调整与创新,其中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创新成为国家审计转型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障。 一、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管理学认为,管理是对组织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实现组织既定目标与责任的一项创造性活动,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一般组织目标有三个层次:产出目标、效率与效果目标、总体目标。管理只有促进以上三个层次目标的实现,才能称为有效。 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国家审计目标的新定位,要求国家审计从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的“制约性”审计向维护公平正义的“制约性”审计与关注责任和绩效的“建设性”审计并举转变,要站在更加宏观的层面,及时发现、化解和防范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安全运行的各类风险,发挥更具建设性的作用。这既是对国家审计功能目标的重新定位,也是对国家审计管理目标的重新定位。按照创新有助于目标实现的原则,国家审计管理目标创新应有助于国家审计目标的有效实现。创新重点在于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保证审计工作高效。审计工作高效即是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管理学认为,保证效率的关键在于合理的组织架构、科学的流程设计、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具体到目标既定的审计项目,审计管理的重点是利用有效的审计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审计项目按科学的流程实施。 2、保证审计成果有效产出。审计成果的有效产出即是审计成果的有效应用与转化。管理学认为,一个产品只有符合市场需求才能转化为商品,实现价值,而产品满足需求的程度,关键是产品质量。因此,保证审计成果有效产出,实现审计价值,关键是提供符合需求的审计成果,并将其满足需求程度作为评判审计质量的标准。一直以来,不少人片面地认为,按程序规范操作就能确保审计质量。其实,按程序规范操作只是保证了审计成果的产出有效,高质量的审计成果还要求必须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研究审计成果使用者的需求、保证审计成果效益最大化是确保审计质量、建立科学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基础。 3、保证“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保证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必须将国家审计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的审计项目中,保证具体审计项目围绕总体审计目标发挥作用,其中科学的审计计划决策机制和审计成果应用机制是分解落实总体目标的关键环节。 可见,科学的审计业务流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的审计信息反馈机制、合理的组织架构及科学的审计计划决策机制和审计成果应用机制是实现审计业务有效管理的关键。 二、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创新重在解决现有弊端 现有国家审计业务管理模式是建立在传统“制约性”审计目标下的单一、规范的流程控制管理。“制约性”审计一般表现为对具体某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与评价,是一种审计执法行为,具有两个明显特点:审计目标单一和审计对象往往为一个具体单位,因此,审计业务管理必须考虑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不对等关系,要求审计必须执行严格、规范的审计程序,以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得当;同时,由于目标单一,统一的流程设计可以解决一般审计项目的管理需要。随着国家审计从“制约性”向“制约性”与“建设性”并重转变,这种单一、规范的流程控制管理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具体表现为: 1、管理过度与管理缺失。当前,国家审计的项目目标与方式是多样的,既有查错纠弊式财务收支审计,也有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专项审计调查;既有行政问责式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从浙江省近年已实施的审计项目统计数据看,“制约性”的查错纠弊式财务收支审计比重逐年下降,“建设性”的专项审计调查、绩效审计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单一、规范的流程控制管理模式的审计管理目标,一方面不强调行政执法关系,过多地要求规范,导致管理过度;另一方面不重视审计立项的科学性与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导致管理缺失,已明显制约审计管理效率和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2、重任务管理与轻目标管理。现有的国家审计业务管理模式是任务式管理,强调的是如何完成审计任务,容易使审计任务与审计目标脱离。在“制约性”审计下,由于审计目标单一,选项决策并不是重要的管理内容,管理重点是确保审计任务完成,审计人员考虑的是如何按要求完成每一规定流程,很少考虑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在“建设性”审计下,强调审计要具有宏观性理念、全局性计划、有效性实施和建设性成果,审计业务管理的重点是保证审计成果的有效产出,要求审计人员始终以成果为导向确定重点、实施审计、管理成果,在这一过程中,选项决策成为决定审计成败的先决因素,成果的最终转化成为决定审计成败的关键,流程控制只是保证成果实现的一个中间环节。因此,以流程控制为手段的任务型管理模式已无法保证“建设性”审计项目的质量。 3、理论缺陷与控制失效。现有国家审计业务管理模式特别是质量控制体系,引入社会中介审计组织质量控制的审计风险理论,将降低审计风险作为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在社会中介审计组织看来,任何一个审计项目都存在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审计项目管理才算成功。国家审计业务管理的主要目标不是规避自身风险,审计项目质量最终由审计成果的建设性与有效性决定,因此,以社会中介审计组织的审计风险理论作为国家审计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难以满足国家审计业务管理的需要。例如,社会中介审计组织可以通过被审计单位承诺来规避自身风险,但国家审计不能以被审计单位的承诺来推卸自身的责任;社会中介审计组织可根据可接受风险大小来确定抽样规模与审计程序,国家审计必须按审计成果使用者的需求来确定审计重点、设计审计程序。以风险作为控制目标,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控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