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较全面地3考察了现代汉语句法结构中名词短语(NP)部分成分移位现象:(一)NP部分移位后分处不同位置的成分,在语义上,二者是异指成分(NPi/j/NPk);在句法上, 其中之一是非价成分(NP/
)。(二)NP部分后移都是NP真性移位, 原位置成分是“占位
”。(三)NP部分前移都是NP假性移位,移位成分是“分裂
”。通过建立“NP异指性质”和“NP支配位置”的分析原则能较严格地确定句法结构中NP支配成分的数量和位置以及移位造成的分置成分的语义所指性质。 0.引言 汉语动词性句法结构中充当动词支配成分的名词短语(以下记作NP)在结构中发生移位时,它原来位置上可能出现的成分有三种情况。例如: (1)a1他洗了那几件衣服 →a2 那几件衣服他洗了Φ b1 我们一定克服这个困难 →b2 这个困难我们一定克服它 c1 孩子吃了一个苹果 →c2 苹果孩子吃了一个 例(1)都是动词(以下记作V)后面的NP成分向前移位。例(1a)是NP移位后,原位置上不再有任何成分;例(1b)是NP移位后,原位置上用代词复指;例(1c)是NP中一部分成分移位,原位置上留下一些词语成分。前两种情况实际上都是NP的完全移位。即句法上原位置表现为与移位NP 等价的“语迹”性质的空语类或“复指”性质的准空语类〔1〕。语义上原位置上的“语迹成分”或“复指成分”与移位NP构成“约束性同指关系”。而第三种情况则是NP的不完全移位,或称NP部分移位。NP部分移位后不但在原位置留下的是词语成分,而且这些成分与移位的另一部分成分之间在句法地位和语义所指上,都可能表现出比较复杂的关系。 本文除简要地比较一下NP完全移位与NP部分移位在句法语义上的区别外,将主要讨论上述第三小类,即NP部分移位的情况。 1.“NP异指性质”和“NP支配位置” NP部分移位有多种形式。例如: 2)a1他老伴儿死了 →a2他死了老伴儿 b1他吃了一个苹果 →b2苹果他吃了一个 c1我特别喜欢他买的这个挂钟 →c2 他买的我特别喜欢这个挂钟 d1你削了土豆皮(再切) →d2你把土豆削了皮(再切) →d3土豆你把它削了皮(再切) 从不同角度观察:例(2a)是V前NP部分后移,例(2b、c、d )是V后NP部分前移;例(2a、b)是NP的中心语成分移位,例(2c、d )是NP的修饰语成分移位;例(2a、b、c)是NP部分成分一次移位, 例(2d)是NP部分成分两次移位(其中第一次移位的位置上出现复指成分)。 上面例子中移位成分的移位方向、位置、次数等虽然不一样,但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是原来一个NP中的部分成分移位。为了说明NP部分移位后留在原来位置上的词语是一种什么成分,它与移位成分之间又是一种什么关系,需要先讨论NP完全移位与NP部分移位在句法和语义上的本质区别。 先从语义所指关系上说。完全移位的NP与原位置上的“语迹成分”或“复指成分”之间均构成“约束关系”(binding)。 “约束关系”的意思是,两个成分的“语义所指类型”必须完全相同,“语义所指范围”也必须完全相同。所有完全移位NP与语迹成分或复指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都是如此,即它们具有“语义同指性质”。例如(语迹成分记作t,复指成分记作ft,具有语义同指性质的成分用相同字母下标表示): (3)a1他i洗了那几件衣服j; →a2那几件衣服j他i洗了Φtj b1我们i一定克服这个困难j; →b2这个困难j我们i一定克服它ftj 而NP部分移位是一个NP中一部分移位,这就不能保证部分移位的成分与原位置余留成分之间的“语义所指类型”和“语义所指范围”都完全相同。所谓“语义所指类型”和“语义所指范围”,可以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4)a他抢了银行(的)一麻袋钱 c他只抽万宝路香烟 b他打伤了小李(的)眼睛 d他吃了一个苹果 例(4)中V后都是一个带有NP定语的NP,即其中包含了两个NP。如果分别删除这两个NP中的一个,就会发现;(4a)“抢银行”≠“抢一麻袋钱”,(4b)“打伤了小李”≠“打伤了眼睛”。前者是语义所指类型不同:一个是处所NP“银行”,一个是受事NP“钱”;后者是语义所指对象不同:一个是“小李”,一个是“眼睛”。合起来,我们说它们都是语义所指类型不同,(4c)“抽万宝路”≠“抽香烟”,(4b)“吃一个”≠“吃苹果”。二者语义所指类型相同,都是受事NP,语义所指对象也相同,都是“香烟”、“苹果”,但它们的语义所指范围不同:“万宝路”和“一个”的所指范围在单独出现时小于“香烟”和“苹果”的所指范围。这样,我们可以大体上说,一个包含着多项成分的NP如果其中一部分移位能够成立,那么移位的那一部分成分与留在原位的那一部分成分之间在所指关系上就不可能完全相同,而肯定具有上述这些关系中的一种。即概括起来说,要么语义所指类型不同,要么语义所指范围不同。我们把这些由NP部分移位形成的两个成分之间的所指关系称为“非约束关系”(nonbinding)。具有非约束关系的成分之间就存在一种“语义异指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