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审计机关简易审计程序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东芳 平罗县审计局

原文出处:
宁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审计程序是由审计署规定的为完成审计工作所需的详细步骤,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

      一、现行审计程序对于县级审计机关有诸多不适用之处

      (一)现行程序制约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启动以后,党委、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越来越多,审计需求增加较快,而部分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例如,我局审计业务人员不足8人(本文不涉及投资审计),每年至少要完成30个以上的审计项目(不包括县委、政府及其他部门交办、配合的事项),审计人员往往一个项目还没有完成,又要进入下一个项目。而且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审计内容、审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审计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相关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对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等环节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一个项目经过的程序以及涉及到的各种审计文书也是非常之多,如果所有审计项目都采用现行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所面临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

      (二)现行的审计程序增加了审计成本。先从审前调查说起,当前与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县级审计机关面临的大多是资金量不大、资金结构简单的单位,对这些单位的审计多采用详查法,而且有些单位每年必审,因此现场审计实施阶段一般也不会太长,但按照现行程序,每个项目必须进行审前调查,审前调查至少也得用一天的时间,审计人员要填写“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内控制度测试表”等,每一个审计人员还得按照规定撰写审前调查记录,实际上这样的审前调查对后面的实质性检查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在审计过程中重复性的工作往往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一个事件的取证过程在审计人员笔下往往要记录3次以上(具体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日记)。此外,还有一些并没有硬性规定,但不可缺少的文书或表格,审计人员必须制作。如“审计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回复”、“审计意见采纳回执”等,还有审计进点会议、审计反馈会议、审计通报会等等,因此审计人员往往不是将主要精力放在实质性的检查中,而是不得不花大部分时间放在这些程序与文书上。例如,去年年末县委组织部一次性委托我局15个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中小学校长离任审计12个,对于上述学校的审计,审计人员只能遵照现行审计程序进行审计,截至今年7月末,上述学校的审计还没有完全结束。像这样开展审计工作,不只是审计的时效性无法体现,而且增加了不必要的审计成本,违背了节约行政资源的要求。

      (三)一些审计程序与实际操作严重脱节。按照现行审计程序,每个审计项目所有审计人员必须有审计日记,而审计日记的初衷是将审计查证过程和结果完整真实地展现出来,为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提供依据,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审计日记操作起来比较繁琐,占用时间多,造成一定的重复劳动,而且事后补记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目前审计人员在记录审计日记时耗费了大量精力,但并未发挥真正的作用。其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报告代拟稿复核脱节。征求意见稿一般由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业务局长进行复核,而正式报告代拟稿增加了法规部门人员的复核,由于复核人员的不同,往往造成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审计报告内容的不吻合、不一致,这样,不但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损害了审计文书的严肃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再次,县级审计机关人员少,内部机构设置简单,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所有的审计项目由业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审计组方可征求意见,因此我们的审定重大业务会议纪要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前,但是,按照相关程序,此项工作必须由法规部门来完成,而且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之后,承办部门也为法规部门,因此,审计人员为了审计项目归档能够符合现行程序的要求,不得不人为进行改动、修补,甚至造假。

      二、县级审计机关实行简易审计程序的必要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按此要求“不仅可以有效缩短现场审计实施时间,而且节约审计成本”。审计程序的成本节俭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实施简易审计程序虽然只是解决途径之一,但是它的实施大大地节约了时间和审计资源,因此,广泛适用简易程序不容置疑。简易程序是相对于一般程序而言的,没有成熟的一般程序就不会有科学的简易程序。一般审计程序正逐步走向公开化,为科学的简易程序的实施提供了条件。审计程序的简化在权利保障机制、公正机制等方面完全相同于一般程序,并不影响对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定性处理,从审计程序方面,即便是简化了的审计程序,其程序也具有正当程序的一般要件,比如独立性原则、公开程序、听证程序、回避程序、审前通知程序和取证程序、征求意见程序、处理处罚告知程序、复核程序、审计报告的审议程序等,只要简易程序能被科学地设计并严格遵守,审计程序的公正完全可以得到维护。

      (二)简易审计程序只能是一种对一般审计程序中有关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编写审计日记等内部审计程序进行简化的审计方式,可以根据需要对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工作底稿、审计日记、审计业务会议等程序进行取舍与简化。实践证明,减少欠缺实际意义的程序与审计文书,不仅可以节约审计时间,而且项目所需的直接支出也相应减少,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由于精简了程序与文书,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才能够轻装上阵,静下心深挖细查,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今年,对于少部分项目我局对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其中有2个项目查出了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是因为过去审计时间短暂,审计人员心浮气躁而没有发现的,还有些审计项目应该深入调查却因时间原因无法进行,如果实行简易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就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改变以往为完成任务抢时间而造成工作忙中出错的情况,促进审计质量全面提升,审计的权威性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