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文化和国家审计机关文化是两种不同的文化,以前研究时没有分开,形成理论误区。石爱中副审计长在2004年审计署审计文化建设研讨会上明确指出要区分国家审计文化和国家审计机关文化,分别进行研究。 按照文化定义,国家审计文化应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关于审计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个定义包含几个要点:一是审计文化是由全体人类创造的,而不仅仅是审计人员实践形成的;二是国家审计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其特征表现在与审计有关;第三它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但是北京大学李成言教授指出这样定义太过广泛,不利于把握审计文化的本质与核心,会弱化审计文化。他认为,审计文化主要应是指审计人的观念,审计人在实践中形成的理性思考。其他的物质的东西、制度的东西和审计工作现象,不过是观念和理性思考的表现形式。笔者赞同他不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一起作为审计文化研究的观点,但认为他对审计文化的定义值得商榷,因为他的定义实际上是指审计机关文化,而不是指国家审计文化。 从文化和组织文化出发可以推导出国家审计文化和国家审计机关文化的定义。国家审计文化也有大中小三种定义,广义的国家审计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关于审计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义的国家审计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关于审计的思维以及与这种思维相联系的制度、组织结构等。狭义的国家审计文化剔除了物质因素和思维的外在形式,指的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有关审计、审计思想、审计制度、审计实施等一系列审计活动及其成果的观念。同样,广义的国家审计机关文化是指一定群体的国家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形成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义的国家审计机关文化是指一定群体的国家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审计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狭义的国家审计机关文化是指国家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形成的理性思考,如知识、思想、价值、心理等。 为了研究方便,本文只从狭义上理解并讨论国家审计文化和国家审计机关文化。两种文化的共同点表现在它们都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是大脑中关于审计的观念、思想、价值、心理等。不同点表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形成的主体不同。国家审计文化是全体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国家审计的认识和思考,涉及审计的根源问题,即为什么需要审计、审计的作用以及应该怎样进行审计等关于审计的思想。其主体是全体人类,是人类在实践中形成的群体的理念和共同的认知。而国家审计机关文化是特定群体审计机关人员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培育形成的,被共同认可、遵循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群体意识等的总和,其主体是特定的审计机关及其成员,不同的审计机关其文化也表现不同。 其次,范围不同。国家审计文化应该包含国家审计机关文化,它们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国家审计文化既包括审计机关人员对于审计的认识、感悟和体验,也反映其他社会公众对于审计的思维,而且更多的是反映全体社会公众对于审计的感悟。国家审计文化的时间更长,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审计的思想和观念。 第三,内容不同。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课题组认为国家审计机关文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价值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群体意识。而借用刘学灵先生对法律文化的理解思路,国家审计文化应该包括审计观念形态、审计协调水平、审计知识积淀、审计文化总功能等。审计观念形态包括人们对审计价值的认识,对审计实施监督问题的态度,经验化了的审计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对审计的信仰程度、传统审计心理等等。审计知识积淀包括传统化了的审计经验与技术,个人或集体的审计思想体系,审计教育与审计研究的水平等等。审计文化总功能包括借助文化总体功能以显现与自我强化的功能,在传统文化沉淀中自我认识、自我更新的功能,在外来审计文化的冲击下选择与调适的功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