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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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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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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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汉语多义词是在长期发展中逐渐积累而形成的。一个词的各个意义,呈层积状,并不处在同一层面上。一个义位表示一个义层,义层是以义位层层相叠的形式存在的。义层和词义结构存在着密切关系。义层的形成往往反映词义系统内部的调整,同时又促进新的同义系统的形成。

      【关键词】 词的义层 词的义域 词义结构 词义系统

      1

      从汉语史的观点来看,汉语的多义词是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多义词的各个意义往往呈层积状,有着可以分析的时代层次,而不是处在同一层面上。例如“寺”是个多义词,《辞源》音s ì的义项一共列了三个:①奄人。②官署,官舍。③僧众供佛、居住之所。这三个义项就有着可以分析的时代层次。在先秦,即“三代以上凡言寺者,皆奄竖之名”;“自秦以宦者任外廷之职,而官舍通谓之寺”;东汉时期,“又变而浮屠之居亦谓之寺矣”(引自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八)。这就是说,“奄竖”是先秦时期的意义,“官署,官舍”是秦汉时期产生的意义,“众僧供佛、居住之所”是东汉时期才产生的意义。时代层次十分分明。《辞源》对词的释义往往层次混杂,而对“寺”的解释却层次如此分明,看来是吸收了顾炎武的研究成果。

      多义词的词义呈层积状的现象,应该说是一种普遍的词义现象。即便是现代汉语中的多义词,尽管旧的词义已经消亡,也仍然呈层积状。还是以“寺”为例。《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收了三个义项:①古代官署名。②佛教的庙宇。③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与《辞源》对“寺”的释义相比,少了一个“奄人”的义项,多了一个“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的义项。这多出来的义项,据《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解释,约始于明清。明清以前,没有“清真寺”这个词。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汉语的基本词汇中,虽然经历了长期的演变,但仍然有一些词保存着完整的时代层次。例如“醒”,《现汉》列了四个义项:①酒醉、麻醉或昏迷后恢复正常状态。②睡眠状态结束,大脑皮层恢复兴奋状态。③醒悟,觉悟。④使看得清楚。这四个义项虽然反映了词义的层次,但与词义的时代顺序不完全相符。第一个义项“酒醒”产生于先秦时期。先秦时期的“醒”只有这个意义。《左传》中共有两个“醒”:“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僖公二十三年)“归而饮酒,……醒而后知之。”(襄公三十年)两个“醒”都表示酒醒义。《国语》中也共有两个“醒”:“夙之事君也,不敢不悛。醉而怒,庸何伤?”(鲁语下)“姜与子犯谋,而载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晋语四)两“醒”字也都是酒醒义。《韩非子》中有一个“醒”。《韩非子·外储说右上》:“齐景公之晋,从平公饮,……景公归,思,未醒。”“醒”也是表示酒醒。第三个义项“醒悟,觉悟”,产生于两汉。“醒悟,觉悟”,都是酒醒的引申义。例如:

      先醒,辟犹俱醉而独先发也。(《新书·先醒》)

      古谓知道者曰先生,犹言先醒也。(《韩诗外传》卷六)

      陆贾说以汉德,惧以帝威,心觉醒悟,蹶然起坐。(《论衡·佚文》)

      以上三例都引自汉人的作品,最后的一例,还“醒”、“悟”连用。看来,“醒悟,觉悟”义应该排在第二个义项。第二个义项睡醒义,产生较晚,但最晚也不会晚于唐代。如杜甫诗集中用了22个“醒”。其中有的表示酒醒义。《路逢襄阳少府入城戏呈杨员外绾》:“兼将老藤杖,扶汝醉初醒。”有的表示睡醒义。《早发》:“烦促瘴气侵,颓倚睡未醒。”因此,睡醒义应该排在第三个义项。第四个义项“使看得清楚”,是睡醒的引申义,约产生于唐宋时期。如《现汉》举以为例的“醒目”,《辞源》《大词典》最早的书证都取自唐宋作品,而且开始用于睁眼难眠的意思。经过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醒”的这四个词义,约经历一千余年的发展才逐渐累积而成的,而且是比较完整地保存着“醒”这一词义的层积状。

      早在五十年代,我国著名的语言学家罗常培先生,曾就中国语言学如何进一步发展,郑重地提出过三条建议。其中第一条建议就提到“对于语义的研究,……应该用古生物学的方法分析各时代词义演变的‘累积基层’”(《语言与文化》第95页。语文出版社)。罗先生在这里所说的“词义演变的‘累积基层’”,虽然非常形象,但终究不是一个科学术语。据我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罗先生所说的“累积基层”,就是指呈层积状的词义现象,我们姑且把这种词义现象称为词的义层。

      2

      义层和义项、义位、义域。上面为了说明词存在着义层,举了《辞源》和《现汉》中“寺”和“醒”两词所列的义项为例。一个义项所列的意义,大致就是该词中的一个意义。但是,一个词的各个意义并不和词典或辞书中的一个词条下所列的意义完全相当。反映词的义层的每一个意义,必须是该词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而词典或辞书的词条中所列的义项,往往不能客观地反映该词所固有的意义。一般说,有以下几种原因:

      1.用途或对象不同。如《辞源》是“为阅读古籍用的工具书和古典文史研究工作者的参考书”(见《出版》说明),收词范围一般止于鸦片战争(公元1840年)。《现汉》“是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的中型词典,供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使用”(见《前言》)。按照这个宗旨,“寺”这一条目列两个义项就够了。“寺”的第一个义项“古代官署名”,并不是必须收入的。至于《辞源》中“寺”的第一个义项“奄人”,不予收入是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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