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分类标准,决定了一定的艺术分类走向。把建构形象的物质媒介作为艺术分类的依据,由亚里斯多德开其端。他在《诗学》中曾指出,“摹仿所作的媒介不同”,是造成艺术有类型差别的重要原因,与绘画、音乐等艺术部门不同,“史诗”“用语言”来摹仿。沿着这一思路,人们找到了各艺术类型的审美特征。拿文学来说,它作为语言艺术,由于受到建构文学形象的语言媒介的制约,使得它具有了间接性特征,它也因此被人们称作“间接的艺术”或称之为非直观艺术,以区别于与之相对应的“直观的艺术”。文学是间接的艺术,这已成为人们的常识。常识固然能给人许多方便,但同时,它也常常扮演着拘限人的想象力的角色。在握有文学是间接艺术这一现成结论后,人们似乎很少想到应作进一步的追问:对文学来说,“间接”一词,其具体涵义究竟指什么?而回答这一问题,将有利于加深人们对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特殊本质的认识。 A.人们已经确认了文学具有间接性的审美特征。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学的间接性?对此,我国学术界的认识明显地经历了一个曲折前进的历史过程。下面我们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本子,就它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略作分析。 六十年代初,人们在界定文学的间接性涵义时,主要着眼于语言中介。1963年出版的由以群为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就持这种观点。该著认为“文学的形象不能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必须经过语言的中介”,人们是通过“语言”这一中介去“感觉用语言塑造出来的艺术形象的存在”的。这就是非直接,这就是“间接”。八十年代初期出版的影响很大的《文学理论基础》一著,在论述这一问题时,总的来说,是对以群本的复述。 七十年代末,人们在界定文学的间接性涵义时,则主要着眼于“想象”的中介。于1979年出版的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就持这种观点。该著强调文学中的形象,只能“由想象才能把握”,它只存在于欣赏者的“心目中”。这就是非直接,这就是“间接”。这里同样存在一个疑问,即所谓的“间接”,难道只是通过想象吗? 到了八十年代,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新进展。唐正序编著的《文艺学基础》这样写道:“造型艺术和综合艺术所塑造的形象都具有可视性,一座雕塑,一幅图画,一出戏,一部电影都可以直接诉诸人们的感官。而文学形象则不具备这种可视性,它必须通过语言作媒介,让读者理解了某种语言所表达的意义,才能感觉出这种语言所塑造的艺术形象的存在,才能让艺术形象显现于自己的想象之中。”一是通过语言中介,二是经由想象中介,这就是非直观,这就是“间接性”。在界定文学的间接性涵义时,同时涉及到语言中介与想象中介两端,这是一种进步。可以看得出这是对以群、蔡仪南北两大学派的有关论述的一种综合。其实,以群本与蔡仪本,也并不是与“语言”、“想象”两端并出的论述,思路完全无关,相反,它们都包蕴着这一思路。以群本中说“读者只有了解了某种语言所表达的意义,才能感觉用这种语言所塑造出来的艺术形象的存在”,这里的“感觉”,其实就是指“想象”。蔡仪本在说文学的形象是“语言所塑造的形象”时,事实上也就等于在暗示我们,读者要把握文学形象,是不可能跳过语言这一中介的。“暗示”虽然可以启迪后来者,但对理论性表述来说,“明确”毕竟是不可或缺的。明确提出“间接”的两层涵义,这正是唐正序本的优胜处。 不过,对唐正序本,我们仍可提出一些疑问,比如,“想象、中介是否只出现在对文学形象的欣赏中?事实上,在对任何种类的艺术作品的欣赏中,都会有想象活动出现。在欣赏毕加索的“格尔尼卡”时,我们直接接触到的只能是画中人、兽痛苦地托挣扎着的画面,而那绝望的呼号声是不能直接接触到的,只能借助于想象;我们在欣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的多瑙河”时,直接接触到的只是种种音响效果,至于那淙淙流去的多瑙河水,还有那蓝天、白云、红花、绿草等自然美景,则不能为我们直接接触到,而只能浮现于我们的想象。这样看来,唐正序本关于文学的间接性审美特征的理论概括,便现出了破绽,因为它起码不能明确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都有想象介入,为什么独独把文学称之为“间接艺术”,而其他则不能这样定名呢?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要证明只有文学是“间接艺术”,那就必须先行说明这样一个问题:介入文学欣赏中的想象,是如何不同于欣赏”直接艺术”中的想象的。 曹廷华主编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于1986、1987年先后出版的《文学概论》及《<文学概论>自学指导》两著,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了可喜的进展,这集中体现在曹著对文学欣赏中的想象与“直观艺术”欣赏中的想象作了辩析。该著认为欣赏“直接艺术”中的想象,“总是面对具体的‘实体’形态来展开的”,这种欣赏活动的中的想象,并不需要经过一个“复现”对象的阶段,因为对象对于每一个观众和听众都是确定的“具体”,而文学欣赏中的想象则与此不同,它首先必须经过一个“复现”对象的阶段,即“首先要按照自己所了解的语言含义给予‘组合’和‘复现’,在‘组合’与‘复现’的同时展开想象……”这种由文字复现而来的文学形象“始终只是‘虚拟’的形象”。因此,这是两种不同形态的想象:一个不必经过在意识中“复现”对象的阶段;一个则必须经过这种“复现”对象的阶段。这就是说,判断一门艺术是否属于“间接艺术”,不仅要看在对此门艺术的欣赏过程中是否出现过想象,而且还要看这是一种怎样的想象。 B.不过,如果我们作进一步追问,曹廷华本这一辨析,仍有可商讨处。先看欣赏“直观艺术”过程中的想象:“借助色彩、线条、形体、音响塑造的艺术形象,虽然在人们的欣赏过程中也会激发想象,但总是面对具体的‘实体’形态来展开的。”再看欣赏语言艺术品过程中的想象:“而对文字形象的想象则首先要按照自己所了解的语言含义给予‘组合’和‘复现’,在‘组合’与‘复现’的同时展开想象……”看来前后两种“想象”的不同处有两点:一、想象得以展开的支撑点不同,前者是据“实体”而展开想象,后者是据“虚拟”的形象展开想象;二、正因为前后两种想象活动得以展开的支撑点不同,因此必然导致前后两种想象活动的过程有了区别,即前一种想象并不存在一个“复现”对象的阶段,欣赏者直接据某一确定的“实体”展开想象,而后一种想象则必须先行经过一个在头脑中“复现”对象的阶段,想象便在“复现”对象的同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