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语中“被+施事+谓语”式“被”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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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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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对不同于“受事+被+谓语”式“被”字句(简称“被字句Ⅰ”)的另一类“被”字句——“被+施事+谓语”式(简称“被字句Ⅱ”)进行分析,主要谈以下四个问题:一、被字句Ⅱ的结构类型;二、被字句Ⅱ的表意类型;三、被字句Ⅱ与被字句Ⅰ的区别;四、被字句Ⅱ的演变轨迹。

      在近代汉语中,有许多“被”字句不是以“受事+被+谓语”(以下简称“被字句Ⅰ”)这种形式出现的,而是取“被+施事+谓语”的形式(以下简称“被字句Ⅱ”)。

      那么,这种句式在结构上、表意上有哪些特点,它与被字句Ⅰ有哪些不同,它本身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产生、发展的过程呢?本文拟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探讨。

      一、被字句Ⅱ的结构类型

      1.“被+施事+述+宾”式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例如:

      (1)如今讨了你来,被你玷污我的门风。(话本《错认尸》)

      (2)用言语将他调戏,倒被他骂我七代先灵。 (元杂剧《秋胡戏妻》第二折)

      以上用例,宾语都是句中的受事。

      2.“被+施事+述+补”式

      这类用例不如前一类多,但为数也不算太少,例如:

      (3)夏侯胜受《尚书》于狱中,又岂得本子,只被他读得透彻, 后来著述,诸公皆以闻名。(《朱子语类·大学一》)

      (4)来这里被他骂得我百节酸痛……(元杂剧《诈妮子调风月》第三折)

      (5)被薛家五虎追杀数十里,唐兵十表八九。 (《大唐秦王词话》四十七回)

      以上用例,例(3)中的“被”大致是表示原因的, 其他两例可分为两类:例(4)句中的受事包含在补语中, 也就是主谓短语补语中的主语;例(5)中的受事(直接或间接),则是后一分句中的主语。

      3.“被+把(将)字句”式

      这样的用例比较多见,例如:

      (6)不然,被人将石来唤作黄金,辨认不过, 便生疑惑。(《上蔡语录》卷上)

      (7)常氏将饭食送往田间, 在中路忽被大风将常氏吹过隔岸龙归村,为一巨蛇将常氏缠住。(《五代史平话》周上)

      (8)我是卢俊义,被贼反将我行李都抢去了。 (明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

      例(7)后半段中用“为”,意思和作用与“被”完全相同。

      在所有这类句子中,受事者都是“把(将)”的宾语。

      4.“被+施事+单动”式

      这里的“单动”,是指排除了宾语、补语等单个动词构成的谓语,这样的用例不多,谓语动词的选择范围也极窄,最多见的是“走”字。例如:

      (9)万一被他走了,可不输了我梁山泊上的气概。 (元杂剧《李逵负荆》第四折)

      (10)那鬼王直冲九天上去。不见来赶,暗忖道:“这番被我走了”。(《杨家府演义》卷七)

      5.“被+施事+述+宾+施事”式

      这里的两个“施事”所指相同,但是形式不同,前者是人称代词,而后者则为具体的称呼或称名。这类句子含有较强的倾诉、感叹色彩,用例也较少,似乎仅见于元杂剧中。例如:

      (11)子被你闪杀我也张孝友!(元杂剧《公孙汗衫记》第四折)

      (12)不争你杀了他楚使命,则被你送了我也汉随和!(元杂剧《汉高祖濯足气英布》第一折)

      实际上,这样的形式可以看成是下面的形式的转换:

      (13)大嫂,直被你痛杀我也!(元杂剧《货郎担》第一折)

      此句“大嫂”如果后移,就与前两个用例相同了。

      6.“被+施事+复杂谓语式

      这类用例比较多。就“被”与复杂谓语的关系等进行分析,可以把所有的用例分为三小类。

      第一类的用例如:

      (14)自此被鲁智深要行便行,要歇便歇,那里敢扭他?(《水浒传》第九回)

      (15)正不从时,又被他做媒的做媒,保案的保案,主婚的主婚,我立誓不肯。(《西游记》六十三回)

      (16)今主上来此,仅有五十骑自随,莫是被潞王继位后,废了主上,驱迫来此,亦未可知。(《五代史平话》汉上)

      这类用例中,“被”与多项谓语中的每一项都发生关系,其中前两例谓语结构相同,形式整齐,表意上则有较强的铺陈意味,后一例中谓语形式上不拘一格,意思上递相承接,不具有前两例那样的铺陈意味。

      第二类的用例如:

      (17)四位在那里吃酒,被杨温拿一条棒,突入庄去,就草厅上,将手中棒觑着杨达,劈面一棒。(话本《杨温拦路虎记》)

      (18)我与师父只走到十字街彩楼之下,可可的被当朝公主抛绣球打中了师父。(《西游记》九十三回)

      这类句子中的“被”只与几个谓语中的最后一个发生关系,除了这最后一个谓语外,其他的谓语大致只起一个修饰、限制或补充的作用,如例(18),主要的表意结构是“被当朝公主打中了师父”,而“抛绣球”则只是在情境、方式等方面限制和补充了“打”的外延和内涵。

      第三类用例如:

      (19)被谁家,数声管弦,惊回好梦难省。(宋无名氏《摸鱼儿》)

      (20)倒被他笑我空有钱,无个好媳妇。(元杂剧《秋胡戏妻》第二折)

      这样的用例,谓语部分是一个兼语式。如例(19)可以分析为“惊回好梦——好梦难省”,而例(20)则是“笑我——我空有钱,无个好媳妇”此例后半段既是“笑”(嘲笑、耻笑)的内容,又是引发“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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