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中的汉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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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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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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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溪笔谈》是我国古代北宋时,著名人士沈括所写的一部科学名著。大约成书于11世纪末。全书共有609条,分正编26卷、补编3卷和续编1卷,共30卷。其内容既有自然科学技术的实录, 也有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的记载,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专著。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博士称:“《梦溪笔谈》是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

      沈括字存中(1031—1095年),是我国历史上的革新派政治家、外交家、理财家、军事家和科学家。他知识非常广博,文武全才。自幼在父母的熏陶下,学习汉字的书法。在少年时因在灯下练习小字,以致得了眼疾。此后,他涉猎极广,著述很多,可惜留下甚少。在他晚年的名著《梦溪笔谈》中,保留了他一生中研究汉字文化的主要成就,反映了11世纪下半叶汉字研究的水平,也是我国汉字文化发展史上重要的一环。延用至今的“石油”即是首次出现于该书。现据25条有关的资料分类介绍如下。

      汉字的演化

      沈括在研究汉字时,首先注意汉字的构成方法及其演化。他认为汉字是以象形为主而构成的。如“枣”字和“棘”字,他说枣树和酸枣树(棘)是同类,都有刺。枣树独生,高而横枝少;酸枣树列生,矮而成丛生;区别就在这里。朿从刺,两个“朿”相戴立就组成“枣”;两个“朿”相横列就组成“棘”。虽然没见过两种植物,看字也能想像出它们的形象。〔1〕在另一条目中, 他注意到“古文”(篆体)变为隶体时,其字的构成方法已有变化;后来由隶体转为楷体,变化得更大了,有的字几乎看不出它的演变过程。如两汉时期,篆文还没有作废,和隶字同用,但那时的记载也有可疑的地方。有记载:“汉武帝以隐语如东方朔云:‘先生,来来。’解云:‘来来,枣也’。按“枣”字从朿(音刺),不从来。”〔2〕其实, 汉字从篆体转隶体,又从隶体转楷体,总的来看笔画减少,在象形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规则,宋代有的学者就研究后,写出著作。如王安石、王子韶等。

      沈括注意到当时关于隶书、八分书等方面的错讹认识。他写道,现在所谓的“隶书”,只是古人的“八分书”,说是从篆书变隶书时的隶字还留了二分篆法,所以称为“八分书”。以后才全变为隶书,就是当时的“正书”、“章草”、“行书”、“草书”。〔3〕后来的学者, 误认为古代的“八分书”为“隶书”,而以当时的楷书为“正书”;殊不知所谓的“正书”是“隶书”的正体而已,其余的行草、草书都是隶字。

      杜甫的《李潮八分小篆歌》说明这个问题,他写道:“陈仓石鼓文已,大小二篆生八分。苦县光和尚骨立,书贵瘦硬方通神。”诗中所提出的苦县,指的是《老子朱龟碑》。

      《书评》中说,汉魏榜碑文和华山碑,现在都认为字体是隶书。而杜甫的诗中则认为是“八分书”。《书评》中又说,汉魏牌榜碑文,不是篆就是八分书,当时还没有用隶书体呢。可见,汉魏时留下的碑文都是八分体,不是隶体。

      词和字解义

      王子韶(字圣美》是北宋时的文字学家,沈括赞成他的观点:“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和木相关的字,都在左边有木偏旁。所说的义在右,如“戋”当小讲,水的小者就是“浅”,金的小者就是“钱”,贝的小者就是“贱”,等等。〔4〕他写成《字解》20卷。

      同时期王安石(字介甫)也写了《字说》24卷,颁行天下为学子学习的材料。到了宋哲宗元祐初,太皇太后高氏当政。她不仅废尽熙丰新政时创立的新法,而且把王安石的《字说》等著作也禁止了。王安石为此气愤地说:“法度可变,文字亦不得作乎?”因此,《字说》失传。

      在这种情况下,沈括不顾政治上的风险,顶住朝廷的禁令,在自己的《梦溪笔谈》中,仍然引用《字说》的原理和成果,因而当今的学者们,还能从《梦溪笔谈》中窥见《字说》的一鳞半爪。由于《梦溪笔谈》正是在元祐年间撰就的,所以并未注明《字说》是王安石的成果,而是后代学者经过研究认定的。

      《梦溪笔谈》中,关于字的解释,首先是“除”字。〔5〕沈括写道:“除拜官职,谓‘除其旧籍’,不然也。”接着,他解释说,“除”字的意思如同“易”字,把旧的易为新的就是“除”,例如新旧岁之交的时候,称为“岁除”。其次解释“辰”字。〔6〕他写道:“天事以‘辰’名者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举数事:十二支谓之‘十二辰’,一时谓之‘一辰’,一日谓之‘一辰’,日月星谓之‘三辰’,北极谓之‘北辰’,大火谓之‘大辰’,五星中有‘辰星’,五行之时谓之‘五辰’,书曰:‘书于五辰’是也,已上皆谓之‘辰’”。再次解释“已”字。〔7〕沈括写道:“古文‘已”字从‘一’从‘亡’,此乃贯通天、地、人,与‘王’字义同。中则为‘王’,或左或右则为‘已’”。他还举出两例予以证明,僧人肇说:“会万物为一已者,其惟圣人乎?”孔子说:“下学而上达。”由以上举出的三个字的解释,可见,沈括对汉字字义的解释大都有所指的。也就是说,当时对一些字义使用得不妥,或阐明其来历,可见已超出了象形的范畴了。

      关于词汇的解释,《梦溪笔谈》中也有三条。首先是“野马”。〔8〕沈括写道:“《庄子》言:‘野马也,尘埃也。’乃是两物。 ”除《庄子》以外,他还举出两例,一为吴融说:“动梁闻之野马。”二为韩偓说:“窗里日光飞野马。”都是把野马当尘埃解的。 接着他写道:“恐不然也”。‘野马’乃田间浮气耳,远望如群马,又如水波,佛书谓‘如热时野阳焰’,即此物也。”其次是“蒲芦”。〔9〕沈括写道:“蒲芦,说者以为蜾蠃,疑不然。蒲芦即蒲苇耳,故曰:‘人道敏政,地道敏艺。’夫政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无事也。”对于这个解释,明代的马元调讲了个他的故事:在小时学习《中庸》,看到“蒲芦”下沈括注是蒲苇,不尽失笑,以为这是妇人和牧童都知道的事,这种解释如同“二五”解为“十”一样可笑。后来,读《毛诗》中,以蒲芦为蜾蠃,就发生了疑问。及至按孔氏《疏》,知道《尔雅》有解释为虫的文字。同时在《中庸》里,又有“政也者蒲芦”的记述,由上可见,汉、唐以来,不少大儒学者都如孔氏的见解。到了沈括才把蒲芦定为蒲苇,真是杰然超世之识。再次是“建麾”。〔10〕沈括写道:“今人守郡谓之‘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此误也。”他考证,颜延年这里用的“麾”字,是指挥的意思,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并不是旌旗的意思。所以颜延年在《阮始平诗》中说:“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的意思,是山涛推荐阮咸(字仲容)为吏部郎的表章,呈报了三次武帝都不采纳,后来被荀勗一挤,就发生了把阮咸任命为始平太守的事。因此有上述诗句。这是晋代发生的故事。直到唐代诗人杜牧在《登乐游原》的诗中写道:“拟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开始错误地使用“一麾”这个典故,从此就成为故事了,大家都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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