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璋汉语汉字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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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 通讯地址:200433上海国定路277弄54号503室 复旦大学

原文出处: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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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许国璋在论述语言的定义、功能、起源、符号性质等宏观语言理论问题时,将中国语文及其研究传统作为重要的立论依据;而在论述中国古代语言理论问题时,又将它与西方语言理论作比较,深化对它的理解。在许国璋的汉语思想中,有三点发人深思:(一)汉语书面形式的性质、功能、价值、意义和由此对西方“语音中心论”的反思;(二)汉语、汉字的符号建构是汉民族认知世界的一种结构化运作;(三)汉字的起源具有出于汉民族实用——经验理性的此世性,汉字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一种理性的联系。

      关键词:许国璋,汉语,汉字

      许国璋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语言学者。他的知名是从他主编的大学英语教材开始的。“文革”以后,刚刚念完“许国璋英语”的我们,又读到了他的语言学理论文章,觉得耳目一新。他的论文几乎每句每段都有独到的见解和个性化的表述,虽然我没有机会和许国璋先生有深入的交谈和交往,唯一见到他的一次是在北京西山的首届社会语言学讨论会上,但他的论著深深启示了我。尤其是他关于中国古代语言学和汉语特点的论述。

      许国璋的汉语思想散见于他的《语言的定义、功能、起源》、《语言符号的任意性问题》、《从〈说文解字〉的前序看许慎的语言哲学》、《〈马氏文通〉及其语言哲学》等论文。他是一个英语学者,但对中国的语言和语言哲学却同样有着深入的理解和很高的评价。他认为中国古代不乏语言学论著,从中发掘它们的哲学思想大有可为。拿许慎撰《说文解字·序》来说,他“把中国从远古以来的汉语书写形式做一个有叙有评的概括,不能不说是一件文化史上的大事。”* 他认为“许慎非常注重语言发展的阶段性,是杰出的语言史家”(70页)。“从单体的语言单位按照规则滋生为复体,正是人类语言的特点之一。近时语言学家甚至认为是划时代的发现,而许慎在公元二世纪初就已经说到这一点,叫人惊叹!”(73页)“许慎做的工作,是汉语书写形式的标准化的工作,这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学者整理古典拉丁语的书写形式,也和十八世纪法英等国学者为各自的语言规定书写形式一样,都是有功于语言和语言学的大事”(74页)。他认为中国的语言研究存在着两方面的缺陷:一是“对于语言的性质如何,功能如何,起源如何,研究者似乎注意不多”;二是“对于用现代语言学观点,探索中国固有的语言哲学,似乎用力更少”(1页)。对于前者来说, “如果限于在一二逻辑命题上做文章,置宏观的探索于不顾,那是太可惜了”(90页)。因此许国璋写出了有关宏观语言理论的一系列文章,对于后者来说,许国璋认为许慎、刘勰、马建忠、金岳霖都是语言学的大理论家,因此他写出了阐述这些学者语言学思想的一系列文章。值得注意的是,许国璋论述宏观语言理论问题,诸如语言的定义、功能、起源、符号性质等,都将中国语言及其研究传统作为重要的立论依据;而在论述中国古代语言理论问题时,又往往将它与西方语言理论作比较,深化对它的理解。在许国璋的汉语思想中,我们觉得最发人深思的是以下三个问题,我们就此作一些研究。

      一、关于汉语、汉字的特点

      在我国语言学界,源出于西方语言学的对语言与文字关系的认识一直被视为科学定律。这种认识认为,语言是思维的符号,文字记录语言,是“符号的符号”。因此语言是第一性的;文字与思维无关,仅仅记录语言,是第二性的。用这个观点来看待汉字,就会认为汉字的表意功能多此一举,不如用单纯记录语音的拼音文字更合适。用这个观点来看待中国古代语言学,就会认为“中国古人误以文字为语言”,因而“说文解字”之学不是语言学,“中国没有语言学”。许国璋认为这是对汉字和汉字研究传统的极大误解。许国璋指出:“汉字书写形式的特点有二,一是分理别异,一是形声相益。汉语的方块字是形、声、义三者的结合体,‘字’本身即是语词的词”(75页)。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由于过去将有声语言放在第一性,“字”的音和义都被视为对语言的记录,亦即字本身只有形。这其实是西方拼音文字的理论。它不符合汉字的事实。在汉字中,“一个字有形而无声就不能叫做‘字’”(72页)。许国璋认为,“语言首先是有声语言”这种“常识性说法”,“适用于历史的某一时期,不适用于信息时代”(1页)。 他在论述汉字的区别性特征时更进一步指出:“我们非常惊讶,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的语言研究者,在狂热地鼓吹废弃汉字、代以拉丁字母拼音的时候,那样不经意地将语言的区别性原则置诸不顾。”(75页)

      许国璋的论断不但促使我们对汉字的特点加以反思,而且使我们重新思考一般语言理论的文字观。这种文字观出于西方现代语言学尤其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于“文字威望”的批判。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曾力图把语言的研究从文字的研究中独立出来。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语言学视野中的文字每每凌驾于口语形式之上。人们“一般只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研究母语也常要利用文献。如果那是一种远离我们的语言,还要求助于书写的证据,对于那些已经不存在的语言更是这样。要使任何场合都能利用直接的文献,我们必须象当前在维也纳和巴黎所做的那样,随时收集各种语言的留声机录音的样本。可是这样记录下来的原件要为他人所认识,还须求助于文字。”〔1〕根据索绪尔的分析, 文字的这种威望是由于:

      一、词的书写形象使人突出地感到它是永恒的和稳固的,比语音更适宜于经久地构成语言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

      二、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印象比音响印象更为明晰和持久;

      三、文学语言增强了文字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词典,自己的语法。人们在学校里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语言显然要受法则的支配,而这法则本身就是一种要人严格遵守的成文的法则:正字法。因此文字就成了头等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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