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训诂学家在二千多年的训诂实践中,创造运用了许多训诂方法。除了依据形义关系、音义关系解释词义外,还注重通过词与词之间意义关系的对比,证其同,较其异,达到探求词义的目的。类比释义正是这样一种方法,如《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子崩。”公羊传:“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这样的解释,不仅在当时,就是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科学的,它所蕴含的语义学的思想、原理、原则,对我们今天古汉语语义学的研究非常具有启发性。 一 类比释义,过去多数人都认为是古代汉语中同义词或近义词辨析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准确的,综合相关的训诂材料,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释义对象除少部分是表示整体与部分或部分与部分之间的词语外,绝大数是类义词,即属于同一语义场表示同类概念的词语。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同义或近义,也包括同位义和反义,换句话说,类比释义揭示了古汉语词语间多种语义关系。 (一)同义关系(Synonytny)“同义”,指广义的同义, 包括等义和近义,如: 1.《尔雅·释天》:“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 2.《诗·小雅·雨无正》:“降丧饥馑”,毛传:“谷不熟曰饥,蔬不熟曰馑。” 3.《方言·卷九》:“舟,自关而西谓之船,自关而东或谓之船或谓之航。” (二)反义关系(Antonymy)“反义”也指广义的反义,包括现代语义学所谓的“互补”“极性”和“反向”,如: 1.《诗·魏风·伐檀》:“不稼不穑”,毛传:“种之曰稼,敛之曰穑。” 2.《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 3.《尔雅·释水》:“逆流而上曰泝洄,顺流而下曰泝游。” (三)下义关系(Hyponymy)所谓“下义”是指同一义场的类义词相对于他们共同的上位词来说是共同下义词,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下义关系,而不同于简单的分类,包括所谓的“顺序”,“等级”,“关系”等。如: 1.《尔雅·释器》:“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 2.《广雅·释兽》:“
三岁为肩,四岁为特。” 3.《尔雅·释天》:“南风谓之凯风,东风谓之谷风,北风谓之凉风,西风谓之泰风。” 4.《释名·释亲属》:“父之兄曰世父,父之地曰仲父,仲父之弟曰叔父,叔父之弟曰季父。 二 同义、反义,下位义尽管语义关系不同,却不妨碍使用同一方法。从道理上说,构成任何一类事物的不同个体之间都具有相同点和相异点。因此,表示同类事物(概念)的词语之间也具有相同的语义特征和不同的语义特征。 同义词之间是语义同类而有差异,反义词之间是语义同类而意义相反,下位词之间是语义同类而有区别,训诂学的类比释义正是将释义对象看成是由“同”和“异”构成的一群相互关联的词语。这一点尽管以往训诂学中缺乏明确的阐述,但其认识却始终贯穿在具体的训诂实践中,如下引诸例,我们可以用表格加以简化来证实这一事实。 1.《谷梁传·桓公四年》:“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 同田猎田苗蒐狩 异季节春夏秋冬 2.(《礼记·礼器》郑注:“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
3.(《左传·文公十六年》杜注:“沿,顺流;溯,逆流。”
“同”是比较的基础,“异”是比较的目的。类比释义在释义的过程中已确定了基本的范畴。这些范畴包括“形状、性质、性别、质料、方向、方位、方式、工具、对象、主体、程度、顺序、等级、关系、数量、时间等。类义词正是在这些范畴上表现了或大或小的区别。由于类义词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或类比释义要求的不同,类比释义可分两项对比和多项类比这两种情况。两项类比一般是对具有同一语义关系的类义词,在同一对比的范畴中,多表现为“有无、大小、长短、粗细、牝牡、雌雄、方圆、奇偶、出入、上下、多少、前后、朝夕、天地、内外、东西或南北、曲直、雅陋、厚稀等方面的语义对立,因篇幅关系仅举几例为证: 1.《春秋·庄公八年》:“甲午治兵”公羊传:“祠(治)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 2.《诗·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毛传:“上曰衣,下曰裳。” 3.《玉篇》卷下四十二“觡”字注:“麋角有枝曰觡,无枝曰角。” 4.《急就篇》颜注:“圆若曰珠,峭圆者曰玑。” 5.《诗·小雅·鸿雁》毛传:大曰鸿,小曰雁。” 6.《春秋·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谷梁传:“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