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内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审判

作 者:

作者简介:
[日]渡边春已

原文出处:
学海·南京大屠杀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日本国内审理的南京大屠杀相关案件的叙述,分析了有关南京大屠杀“争论”发生的原因,以及日本国内南京大屠杀否定派的特征,旨在防范南京大屠杀否定派的死灰复燃,还历史以真实。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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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序

      此文系2007年12月13日,在中国南京举行的南京大屠杀70周年国际研讨会中所作报告,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就自身所经历过的日本国内发生的有关南京大屠杀诉讼案的情况进行论述,并借此机会阐述对现今历史认知问题的看法。

      二、南京大屠杀与“争论”的缘由

      1.南京大屠杀是指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市,随后对中国军民所进行的屠杀、掠夺、强奸、放火等一系列暴行的总称。

      有关遇难者人数,日本国内的学者多认为是10万至20万,中国方面正式确定的数字是30万人以上。

      南京大屠杀的研究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国、日本、欧美等国家地区的资料文献,作为一门科目,在日本学术界中业已确立了其独立的地位。

      2.1937年大屠杀发生之际,有诸多的欧美媒体纷纷报道了日军的暴行,然而这些报道都被当时的日本政府刻意隐瞒。直至日本投降之后举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法庭)上,通过当时滞留中国的威尔逊医生、贝茨教授、马吉牧师和幸存者等人的证言,以及美国、德国国家档案馆提供的史料,才逐渐将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公布于众。1971年日本朝日新闻社记者本多胜一出版了一本《中国之旅》,这本书在日本广为流传,使得广大的日本国民也知道了南京大屠杀的真相,然而同时也受到了南京大屠杀否定派的种种攻击。从那时开始,南京大屠杀成为了一个“争论”的话题。不过,最终的结果是以否定派的全面败北告终,代表性的事例有:

      (1)原日本陆军将校团体控制的右翼出版社“偕行社”进行过一次调查,调查内容是对其所属会员的证言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在诸多日军自己供述的南京大屠杀证言面前,最终出版社除去数字的问题之外,公开承认了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并对这一罪行表示谢罪;

      (2)1993年10月20日,东京高等法院在审理家永教科书第三次诉讼案时,判定删除教科书中“南京大屠杀是有组织的暴行,期间发生了大量强奸现象”一节内容的审查系违法行为;

      (3)同样是家永教科书第三次诉讼案,1997年8月29日,东京最高法院最终判定南京大屠杀以及期间发生的大量强奸事件均属事实。

      由此可见,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所谓的“争论”,早已经以否定派的败北而分出了胜负。

      20世90年代后期开始,原本已经被宣告失败的“南京大屠杀否定论”死灰复燃,相继出版了不少否定论的书籍,但是说到底这些书籍只是把早已宣告失败的否定论重新包装一下而已。

      三、笔者与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辩护经历

      1.至今为止,与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诉讼共有7起:

      (1)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法庭);

      (2)南京军事法庭;

      (3)家永教科书第三次诉讼;

      (4)731·南京大屠杀等损害索赔诉讼;

      (5)李秀英名誉损害诉讼;

      (6)“百人斩竞赛”事件诉讼;

      (7)夏淑琴名誉损害诉讼。

      其中笔者作为辩护律师,参与到的案件有家永教科书第三次诉讼(1984年起诉)、731·南京大屠杀等损害索赔诉讼(1995年起诉)、李秀英名誉损害诉讼(1999年起诉)、“百人斩竞赛”事件诉讼(2003年起诉)、夏淑琴名誉损害诉讼(2006年起诉)共5起。

      2.各诉讼案的概要如下所示:

      (1)家永第三次教科书诉讼的争论点与判决。家永三郎在其执笔的教科书中的脚注部分是这样描述南京大屠杀的:“日军杀害了大量的中国军民”、“被日军侮辱的中国妇女不在少数”。对此,当时的日本文部省表示:“这样写的话会被误解为日军进行了有组织的屠杀”、“由军队所引起的针对妇女的暴行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只提及日军的说法是不合适的”,以此为由要求修改书中的内容。

      也就是说,争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日军对中国军民的屠杀是否是有组织进行的;二是当时是否存在着大量的强奸案件。审理中使用了诸多的史料、资料,并且邀请学者出庭在法庭上进行了辩论,一审被判败诉之后,高等、最高法院最终裁定文部省的审查违法。

      (2)731·南京大屠杀等损害索赔诉讼。这一诉讼的原告方来自于南京大屠杀、731部队以及无差别空袭的受害者。作为战后索赔诉讼的一环,于1995年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虽然起诉最终没有被法院支持,但是在审理中法院认定了李秀英受害的事实。作为南京大屠杀的一名幸存者,李秀英当时与父亲一同在南京安全区内避难,日军闯入后想把她带走强奸之际,她奋力抵抗,被恼羞成怒的3个日本兵用刺刀刺成重伤,被送往医院后虽得以九死一生,但是怀胎在身的孩子却流产。

      就在李秀英负伤住院之际,马吉牧师用摄像机拍摄下了她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一幕。此外,威尔逊的信件以及德国外交官罗森的报告书中也记录了李秀英的受害事实。

      一审判决中是这样写道的:“1937年11月底开始的进攻南京直至南京沦陷后的6个星期之间,有数万至30万的中国人被杀害。……基本上可以认定‘南京大屠杀’这一事实,原告李秀英即为当时的受害者一事也是确认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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