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缘到主流:抗战时期华北农村妇女特殊亚群体的演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志永,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石家庄 050091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抗战以前,华北农村妇女中存在着特殊的亚群体——“破鞋”,她们在抗战初期动员妇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她们又具有实用主义倾向,政治立场摇摆不定,常常败坏社会风气,乃至沦为日本侵华工具,阻碍了抗日运动的健康发展。1940年后华北根据地妇女运动进入建构秩序阶段,大力矫治性乱现象,并对“破鞋”群体进行了建设性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她们逐渐分化而趋于式微,其中绝大部分转化成为坚定的党员、干部和抗日群众,既净化了社会风气,又有力地支援了抗战。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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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10)01—0125—09

      迄今为止,人们在论述中共妇女运动时往往将农村妇女视为一个饱受压迫而亟待解放的无差别整体,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妇女内部各亚群体的存在,遑论以其为案例进行详细研究了。① 本文以华北抗日根据地“破鞋”亚群体为研究对象,具体探究她们对抗战的消极和积极影响,及中共对其改造的措施和成就。

      一

      中国社会素有严密的婚姻制度和重视妇女贞操的传统,但正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言,这些大都局限在士大夫阶层等上层社会,在一些弱势、底层的社会群体或乡村中,婚姻家庭关系远非儒家理想的那么纯洁。由于经济困窘、天灾人祸和传统婚姻制度的缺陷等原因,华北农村中长期流行着许多逸出传统婚姻规范之外的陋俗,性关系比较紊乱。通常而言,华北乡村通常把与非婚姻关系的男人发生性行为、作风不正派的妇女蔑称为“破鞋”,包括公开的妓女和半公开的私娼,乃至偶尔失贞的人。之所以用“破鞋”一词,蕴涵着人人可穿、下贱、没人要等复杂的文化意义。

      抗战爆发后,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均建立了妇女统一战线组织——各界妇女救国会(简称“妇救会”)。其成立伊始的中心工作是“发展”,“由于华北是封建势力相当浓厚的环境,另方面由于华北有民主的政权和帮助妇女工作的军队的存在,所以我们的工作方式曾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大刀阔斧地做”。② 最初,基层妇救会主要依靠对象是正派的农村家庭妇女,但是“那些村中作风好的,稳稳当当的娘们,却尽是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整天关在家中,见不得人,说不了话,更缺乏能力办事”,③ 致使妇救会工作迟迟不能展开。同时,一些名声不好的妇女“在村中敢于说话行事,也容易接受新思想”,④ 渴望借机改变自己的地位,她们往往成为村中最早参加革命的勇敢分子之一。因此,华北各根据地一般因势利导,注意发挥她们的积极性,“开始建立村妇救会时,有的地区利用敢说敢做但名声不好威信不高的妇女作发动妇女运动的桥梁”,⑤ 迅速打破了停滞不前的僵局,使妇女运动开展起来。1938年3月,晋察冀边区率先成立了妇救会。1939年3月,晋东南和晋西北根据地也分别成立了妇救会。12月,山东解放区妇救会亦宣告成立,不久各根据地的分区、县、乡、村各级妇救会也相继建立、健全起来,其中,“村中活跃的多是一般‘破鞋’和呆板的一些老年”。⑥

      然而,“破鞋”群体的积极性与中共的革命性并不吻合,双方在抗战动员中虽然表面上合作较为顺利,但是随着抗日运动的深入发展,两者之间的内在差异性急剧地扩大化。“破鞋”们几乎都是着眼于钱财和本能欲望的满足,往往无视革命、道德和法律的制约,故大部分人不具备中共所要求的政治觉悟,“有的出来本来就是为了风流,她们在家感到不自由,羡慕在外边可以东跑西走的女同志,可以见到更多的男人,可以没人管,可以享受,有的单纯为了解决个人的问题而出来参加妇救会,至于妇救会究竟是干啥的则一问三不知”。⑦ 如冀南根据地西大洋村自1938年6月至1939年1月共发展了清一色的12名女党员,从阶级成分上看,除5人是中农外,其余都是贫农,但从私生活来看,“除济环妻不是‘破鞋’外,其余都是‘破鞋’”。⑧ 加之许多村妇救会是村、区政权通过强迫命令方式建立起来的,忽视了对群众宣传和动员工作,因此,造成了妇救会组织不巩固、不深入、工作基础薄弱等缺点,“往往仅在和平环境中起作用,一到敌人‘扫荡’以后便无形瓦解了”。⑨

      同时,“破鞋”群体的人格缺陷也阻碍了妇女运动的良性发展。许多人误解了妇女解放的口号,常把性的紊乱作为“妇女解放”的标志,以致“青年男女从旧礼教束缚下解放出来之后,又染上了地主资产阶级荒淫无度及敌伪淫荡之风,使男女关系不严肃陷于混乱”。⑩ 这就为敌对势力破坏抗战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晋察冀平西地区有人在墙上张贴标语,骂“妇救会是破鞋的集团”“妇救会是共产党的工具”。“在妇女的会议上,窗子外面突然投进来大块的石头”。(11) 这些谣言极易引起众多维护传统礼教的落后群众共鸣,使妇女运动徒增无谓的困难。尤其是“破鞋”群体存在着“有奶便是娘”的投机心理,易使少数人对抗日斗争动摇、妥协,乃至叛党投敌,如冀南西大洋村12名党员中就有石改岭、李秀琴两人曾向敌“报密”;冀鲁豫边区内黄县李七吉村“风俗不算很淳朴,性的关系不严肃……曾因奸情的事而致一个人当了汉奸”(12);晋察冀边区“五台、盂阳等游击区,有的妇女和伪军胡搞,破坏我方工作”。(13) 中央妇委承认,在抗战初期“曾经发生过的一开始就吸收她们作为会员,甚至提拔她们作为妇女干部,这就使得许多良家女子对于我们的妇女组织存在着一种不正确的认识,因此,妨碍了妇女组织的扩大和妇女运动的开展,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经验教训。”(14)

      尤其是日本侵略者将性乱作为消弭中国人民斗志、奴化和殖民统治的有利工具,故华北妇女在遭受传统封建压迫之外,又增添了民族压迫和性压迫。日军在华北大肆烧杀淫掠,“据1946年4月,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统计,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等4个解放区,妇女人口中,因遭受日军强奸和性奴役而身患性病者达620388人……以妇女约占当时人口约一半计算,在华北五大根据地中,平均每50名妇女中,就有因遭受日军奸污而染性病者1名以上”。(15) 日军还有计划地散布淫乱恶风,强迫男女乱交、到处设立妓馆、散发春宫淫书和传播靡靡之音等,腐化人们的民族意识,“破坏中国国民的道德观念,好叫中国在沦陷区的民众因在伦理关系上忘了羞耻,而遂在政治关系上也忘了羞耻,认贼作父”。(16) 并且,日伪军直接利用“破鞋”群体唯利是图的弱点,以小恩小惠来诱使她们堕落为汉奸,达到“以华治华”的目的。“日宪兵队所组织的情报网极为复杂而广泛,……这些情报员大部分为退伍的伪军警察,地方上无法生活的浪人,被我们除掉的汉奸家属,由抗日团体及抗日部队中洗刷出去的不良分子,落后的小学教员,暗娼等。”(17) 日伪军还对革命干部大施“美人计”,“引诱腐蚀干部,送礼请客,使干部变质,拉亲戚关系,结婚找女人”(18),以便从内部瓦解抗日队伍,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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