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之管窥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正礼,博士,教授,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芜湖 241000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众多学者对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时间说法不一,内容不明确,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在时空上相冲突。中共九大提出的“基本路线”有其特定的语境和针对性,故不能将它同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相提并论。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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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0)02-0022-05

      党的总路线,又称党的基本路线,也有人在一定场合称之为党的政治路线,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和党的文献并没有对其内涵作明确界定,但是,学术界大致认定党的总路线或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总任务、总方针、总政策的集中概括,是党制定各项具体工作方针政策的总纲,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核心、依靠力量、根本任务、工作中心和奋斗目标等。

      1969年4月,林彪在中共九大的报告中提出:“在一九六二年八月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九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主席更加完整地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1]1971年7月,《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编辑部联合发表的《纪念中国共产党五十周年》也提出:“一九六二年九月举行的八届十中全会是一个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毛主席在这次全会上……更加完整地提出了现在已经写进我们党章的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2]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1987年至今,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共提出并执行过五条总路线或基本路线,即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①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②笔者认为,中共九大所谓毛泽东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虽然明确使用了“基本路线”,但有其特定的语境、内涵和针对性,将其同党的其他四条总路线(或称基本路线)同等看待、相提并论,存在很多疑点。本文特就此提一些粗浅看法,请教学界同仁。

      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何时提出说法不一

      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提出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1953年12月,经毛泽东修改由中宣部印发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完整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四条总路线提出的时间非常清楚,学术界基本上没有分歧。而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究竟何时提出,说法不一。

      如前述及,中共九大和“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期间的报刊认为1962年9月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现在很多学者也持这一说法。但是,有人认为,八届十中全会将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绝对化和理论化,会议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论点“是武断的和不清醒的。后来这个论断被称作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称作‘我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3];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关于阶级斗争的“这段话后来成为‘十年动乱’中概括出来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路线’的主要依据”[4];“这一段话,基本形成后来被称之为党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5]。还有一些学者也持这一说法[6],即认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后来”,或者说是在“文革”中概括提出的。

      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内容表述语焉不详

      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仅提出时间非常清楚,而且内容表述非常明确、具体。但是,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表述一直语焉不详,当年的文献和改革开放以来的论著和论文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如上述及,中共九大报告认为,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完整地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但是报告并没有说这条基本路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而是紧接着引用了毛泽东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的一大段讲话:“毛主席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1](p.17)这段讲话写入了八届十中全会公报。1969年4月,中共九大修改党章,也将其部分内容写入了党章。但是,从学术界对总路线、基本路线的内涵界定看,从党的文献对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表述方式来看,这段话不能说是所谓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表述。“文革”期间的报刊和党的文献也没有明确说这段话就是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改革开放以来,众多学者虽然认为党曾提出并执行过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但是,没有谁能说清这条基本路线是如何概括和表述的。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两点:一是中共九大报告和“文革”期间的报刊虽然说过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但是从笔者查阅的资料看,当年的文献和报刊既没有明确将上述言论称之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总路线”、“‘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总路线”,也没有将其同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相提并论。上述说法和做法都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且仅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论著,党的文献并没有这么说和做。二是很多论著将所谓的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称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或总路线。“以阶级斗争为纲”既不是八届十中全会提出的,也不是“文革”中提出的,它是在1963年11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中提出的,不能将它看作这条基本路线的内容表述,“文革”期间的报刊、改革开放以来的论著和党的文献等大多称“以阶级斗争为纲”为“口号”、“号召”或“方针”。如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2008年12月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都称之为“口号”;中共十二大、十四大报告称之为“方针”,而且都是对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说的,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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