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1-0136-10 一、引言 20世纪前半期中国政治空间发生了多种变化,在这一过程中,被称为“满洲问题”的“东北因素”不仅在中日关系上,而且与世界政治发展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关系。进言之,“东北因素”以空间地域为基础,同时又分别与地域政治、中国中央政治、东亚地域政治、全球世界政治均紧密相关,而东北地区社会本身也处于变化之中。 如论及“东北因素”在中国中央政治与全球范围的世界政治中所占的地位,那就应当从1941年、1942年直至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规定中去追寻。但是,“东北因素的国际制度化”直到开罗宣言才形成,而且这一过程充满了矛盾,为此有必要以当时的二律背驰现象来对这一新路径形成过程进行再分析。因此,本文将从地域政治的角度来分析“东北因素”是如何存在于中国中央政治、全球世界政治中的,以及它的政治性作用如何。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反攻半月刊》杂志发表的文章,展现至开罗宣言公布为止的1941、1942、1943年重庆政治空间中“收复东北”政治话语在促成国民意见统一中所起的作用。 中华民国收回东北主权之政治意图早在1936年5月5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4条上就有明确记载,1940年5月又通过改组东北四省地方政府与任命各省主席制定了一项新制度,中国国民党也于1942年3月组织召开了“东北四省党务高级干部会议”,“抗日人民团体”也于1942年5月统一于“东北四省抗敌协会”。 在这一系列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调整合并各“抗日人民团体”方面中国国民党高层领导间发生了诸多矛盾,陈立文在她撰写的《从东北党务发展来看接收》[1]第三章中已揭示了产生这些矛盾的根源。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就这一方面,仍有必要进一步放开视野,从“人民团体”这个社会团体对其进行再分析。如,由受到中国共产党政治影响的“东北抗日救亡总会”出版的《反攻半月刊》杂志① 中有关“收复东北”的政治话语是作为何种媒体议题(media agenda)提出来的?它作为一种公众议题(public agenda)是如何被人们所接受的?在当时重庆的政治空间中,它又是如何作为一种政治议题(political agenda)而受到瞩目并逐步促成国民意见统一的?有关这些内容的再整理以及历史再现至今仍未有任何进展。 同时,这一发展过程又是在国内外诸多政治矛盾与危机中逐渐展开的。如从中观角度来看,对于中国政治,东北因素逐渐突出的过程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日本的“对华二十一条要求”为第一阶段;“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成为直接关系到国家主权之问题,同时又作为地方问题日趋复杂,这为第二阶段;东北又以卢沟桥事变前日本策划的“分离华北运动”和西安事变为契机逐渐与华北因素融入一起,同时作为民族问题成为中央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因素,这为第三阶段。东北问题正是如此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本文主要讨论1942年前后一个颇为短暂时期的史实,但仅从此阶段来看,东北因素正如以往各阶段所示那样,并未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而仅被视为“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牺牲品”。比如1942年12月在加拿大召开的太平洋学会(IPR)第八届国际会议中,有人曾指出应将东北交给“某友邦(指苏联)”。对这一现实,中国媒体表明已经意识到东北当时正处于危险境地,[2]胡适也将该学会上的讨论传达给蒋介石,对此,蒋介石本人也于1943年1月29日写下了“战后能收复台湾、东三省与外蒙,则其他外来虚荣皆可不以为意也”之字句。东北有关人士王卓然也以《东北真正危机在那里》为题,援引蒋介石《“九·一八”十周年告全国国民书》(1941年9月18日),再次明确表示“这次抗战目的在拯救东北同胞、收复东北领土”。[3]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东北因素已经成为一个民族问题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如上视阈为出发点,在理清1941、1942、1943年有关东北因素的政治话语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1943年11月开罗宣言公布之际国内外的政治景观(political landscape)。 二、《苏日协定》与《共同宣言》在政治上的打击——东北的将来如何 在1941年的国际形势当中,直接给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东北因素”造成政治打击的是4月13日订立的《苏日协定》与《共同宣言》。《苏日协定》由日本外务大臣松冈洋右与驻苏特命全权大使建川美次与苏联人民委员会议长兼外务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同时发表了《共同宣言》。该协定第1条内容为“缔约国双方保证维持相互间之和平与友好邦交,互相尊重对方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共同宣言》中还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以及“苏联誓当尊重‘满洲帝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4]这即表明日苏双方在政治上已相互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与“满洲帝国”之存在。当天蒋介石得知此消息后表示,“俄、日签订中立协定,内容有相互承认外蒙与伪满领土之完整之条文,此乃俄损人利己一贯之惯技,实其在国际信义上之最大损失,而匪仅加害于我而已也”。[5]对中华民国来说,“外蒙”与“伪满”都是不能承认的,苏日两国却私自签订了政治协定承认其领土完整,此事件实为关系到中华民国主权之大事。4月14日,外交部长王宠惠发表声明,“查东北四省及外蒙之为中华民国之一部,而为中华民国之领土,无待赘言,……决不能承认,……对于中国绝对无效”。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