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力之争还是政治态度之争

——也谈宁粤对峙、和解与制度变迁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大禹,浙江大学历史系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湘潭 411201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1931年的宁粤对峙是国民政府时期重大的历史事件。九一八事变后,在停止冲突共赴国难的政治背景下,宁方在粤方的强大压力下被迫让步,蒋介石下野。国民党通过中央政制改革案,强化党权,采用责任内阁制,双方初步和解。宁粤对峙既是个人权力之争,也体现了双方的政治态度。宁粤和解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制度难题,党内冲突继续存在。1935年底汪精卫遇刺后,蒋兼任行政院院长,实现了个人集权,但未走向独裁政治。通过和解方式建立的政制始终存在着反集权的力量,如民主宪政的政治诉求,它在一定的舆论空间与制度空间内,一直有其生根发芽的土壤与成长的机会。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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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的宁粤对峙是国民政府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因约法之争国府主席兼行政院长蒋介石囚禁立法院长胡汉民,反蒋势力迅速集结,一批国民党元老派如古应芬、萧佛成等中央执监委南下,与粤方军事实力派陈济棠等迅速结成同盟,在广州成立非常会议,声势颇大,全面挑战国民党中央权威。九一八事变的爆发,为宁粤和解提供了可能,各方奔走呼号,呼吁停止冲突,共赴国难。几经周折,最终以和平方式实现了双方初步和解,中央政制亦发生了很大改变,影响了其后国民政府的政治秩序与抗日准备。

      对于因约法之争导致的宁粤对峙与和解的过程,目前学术界作出了不少考察或诠释,研究水准已达到了相当高度,金以林先生更是该事件研究的集大成者。①金先生近年来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民国档案》等名刊上发表了一组文章,使用了大量有关该历史事件的珍贵海内外档案资料、要人往来函电、口述材料、相关人物的日记或回忆录等,试图复原宁粤对峙事件的来龙去脉,探讨国民党内蒋、汪、胡各派系的政治表现及权力之争,精细勾勒出了宁粤对峙的历史过程。

      在金先生的几篇大作中,有几个观点颇为引人注目。第一,金先生强调,“宁粤之争是蒋、汪、胡之间的个人权力之争,而非领袖的不同政治态度”。(见《汪精卫与国民党的派系纠葛》一文)。譬如,论述汪精卫在宁粤和解中的态度时,金先生判断,汪精卫已和蒋介石达成妥协,合作前景日趋明朗,自然不愿支持胡汉民,粤方的孙科对宁粤合作态度也相当积极。故而,其结局是蒋、汪合流排挤了胡汉民,孙科也因与粤方分裂得以出任了行政院院长。换言之,这种斗争只是由谁掌控国民政府中枢的问题。

      第二,金先生认为,九一八事变迫使粤方被迫接受政治解决宁粤对峙,上海和谈的最大成果,就是以召开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形式结束党内政争。但“由于粤方内部的分化导致在和谈中对蒋做出了过多让步,从而使粤方改革制度的目标完全落空”。(见《汪、胡联手到蒋、汪合作——以1931年宁粤上海和谈为中心》一文)。金先生认为,对于蒋、汪、胡之间不管哪一种组合,主导权始终掌握在蒋介石手中,另一方只是陪衬而已。伴随着国民党内各派势力的相互妥协,此后党内再难形成各派联合一致的反蒋基础,国民党基本形成了以蒋介石为主导、各派联合统治的局面。如果笔者理解无异议的话,金先生的结论是,在宁粤和解中,粤方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最后的制度改革完全违背了粤方的初衷。

      笔者并不否定宁粤对峙与和解中,蒋、汪、胡及其各派系的相互妥协与权力重组,但以为,对该事件的理解,除复原其过程之外,恐怕还需考量几个问题。第一,宁粤对峙尽管因蒋介石囚禁胡汉民而引起,如无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宁粤双方会和解吗?第二,如果粤方在和解中被迫让步,则是否有其让步的底线?如和解结果在其底线之内,粤方制度改革愿望完全落空的判断能否立足?如果是宁方作出了最大限度的让步,能否判断宁方为谋求统一,有整合政治资源、推进制度化的诚意?第三,如果粤方有明确的政治主张,和解后是否在制度上得到了体现或保证?第四,宁粤和解对政治制度的变迁产生了何种影响?预示着何种政治制度才是能避免地方挑战国民政府中央权威的最佳选择?

      笔者以为,把宁粤对峙与和解单纯理解为蒋、汪、胡等个人权力之争与派系政治稍显片面,它亦体现了不同的政治态度之争,同时与制度变迁存在着必然的关联。盖政治权威人物均有对国家命运与政党利益之考量,其意愿在制度上一定有其体现,并会主动或被动推动制度变迁。基于此,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分析九一八事变前宁粤对峙的动因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分析宁粤和解过程中双方的政治诉求与关注的焦点。第三,分析宁粤和解与制度变迁的因果关系。结论部分反思政治冲突对国民政府中央政制的影响。

      一、宁粤对峙的动因与焦点

      一般而言,宁粤对峙之起因大都解释为约法之争,并因约法之争而解释为胡汉民与蒋介石的个人权力之争,事实上并非尽然。从对峙的形式而言,是地方实力派对中央权威的挑战,而其源流则需要追溯到训政初期的政治模式。按照胡汉民的政治设想,是采用党权至上的训政模式。在政治实践中,其所主管的立法院具有对行政院的权力制衡,而非单纯的五权分立或权力平均。

      这种制度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如果训政初期的国民党能建立一个强势的中央集权政府,完全统一全国,则断不会出现地方实力派对中央政权的挑战。事实上,国民政府能有效控制的省份非常有限,中央权威未能确立,党内派系冲突持续不断。政治主体最难处置的问题是,地方军事实力过分强大,一方面耗费无数军费,亦不利于国家真正统一与政治现代化的推进。因此,国民政府希望通过军事领袖共同商议立法程序(编遣会议),以和平方式清除阻碍国家统一的要素,使军权由私人手中转移到政府,使军队成为真正的国军,完成国家实质的统一,进而巩固国民政府的力量。②如蒋介石所言:“如果政府不能整理,则决心束身引退,以谢天下而已。”③蒋希望借助编遣机会以整顿政治,加速国家统一。“谁知以后的反复内战,却由这个编遣计划而种下恶因”。④蒋因整编军队,引起了各实力派的反对,并遭受舆论界之责难。有舆论认为,蒋“乃不幸其人不学无术,以偏私之道治军事,且行贪婪之政,遂致国家再乱”。⑤

      通过军事行为虽然可以迅速提高军事胜利者的权威,但也让其他领导者害怕军权的膨胀而瓦解党权至上的政治关系。因而,必然出现持续的党权与军权、党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冲突。蒋介石利用武力威慑或分化瓦解取得了对各地方实力派的胜利,意味着在权力膨胀的过程中,可以利用个人权威推进中央集权制度的进程。介入政治领域的蒋介石希望在政治上尽量发挥其作为,蒋亦加强了对政治的学习与研究,以全面改革中央政制。如蒋所言,“政治自愧无学,对于现下适宜制度与国民会议皆有研究,余甚觉党中范围太狭,书生私见太深,所以国不能平也”。⑥面对国民党内的分歧,蒋认为,“应牺牲一切成见,赴其全力,以达成统一之一点,其他只要不越出本党主义之外与不兴兵破坏统一,则一切要求皆可允纳也”。⑦换言之,蒋在整顿或推进政治改革中,并非完全依赖军事行为,而是蕴含着诸多政治妥协的成分。1930年9月22日,资历极深但甘居蒋之下的行政院长谭延闿病殁。1930年11月18日中国国民党召开三届四中全会,通过了由蒋介石提出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制度改革案,加强中央政治会议,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中心,加强行政效率。⑧议案宗旨在于由委员制发展为集权制,提高行政效率,保证中央集权,保证中央政治会议对国民政府的指导与监督。会议决定推选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兼任行政院长。因而,蒋介石集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时中常会不设主席,采用委员制的方式防止个人专权)、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主席、国民政府主席、中华民国海陆空军总司令、行政院长五高职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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