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01(2009)05-0092-07 “县政”,是指县域政治行为主体,特别是县级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和上级的领导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充分发挥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以县城内的社会公共事务为对象而进行的治理活动,简而言之,“县政”就是对县城内的政治、行政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总称[1]。自秦置郡县,县作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个基本单元,虽历经2000余年,其设置都保持了相对稳定。“郡县治,天下安”,县的发展稳定,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稳定的“基石”。自清末至民国,县被冠名为自治单位,成为一时髦名词,引起了学界的重视。近三十年来,国内外学界主要是从历史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出发来研究民国时期的县政问题。兹简述如下: 一、大陆地区:螺旋式上升中多学科解读的繁兴 国内学术界关于民国时期县政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热潮阶段。主要代表作有陈之迈《中国政府》(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钱端升、萨师炯等《民国政制史》(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程方《中国县政概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陈柏心《中国县政改造》(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1942年版),胡次威《民国县制史》(上海大东书局1948年版)和邱昌渭《广西县政》(桂林文化供应社1941年版)等。纵观这些著作,学者们多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运用西方政治学的原理,对秦汉以来中国县政的沿革进行了历史回顾,从理论上对现代县政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对现行县政体制的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这些著作不足之处亦较明显,即对县政的探讨主要停留在制度层面的多,受当时环境的影响对县政建设实践缺乏全面的考察和更深层次的思考。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至1970年代末的停滞阶段。第三阶段,1980年代至今的复苏勃兴阶段。 经历20世纪80年代政治史研究的发展、转型和学术上的重新定向,民国时期地方基层政权研究逐渐成为中国学术界的热点。从宏观上涉及民国时期县级政权研究的著作主要有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李进修《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纲》 (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袁继成、李进修、吴德华《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程幸超《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郭宝平《民国政制通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郑贤君《地方制度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王兆刚《国民党训政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专著方面,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综合利用各种官方文书、档案、各个时期的地方志,当时、当事人的回忆录等资料,对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县制演变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了梳理,对清末至国民政府时期县制的财政、人事及蕴藏于县制背后的社会势力的兴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周联合《自治与官治——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法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以自治与官治体制为中心,从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法及其实践入手考察其县政甚至地方政制的发展变化,追溯此前的政治传统,描述当时的政治状况,以此从制度上揭示南京国民政府迅速崩溃的历史规律。此外,李德芳《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乔志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和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著作,对民国时期乡村社会政治权力结构及乡村自治诸问题进行了全面考察和深入的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80年代以来公开发表的关于民国时期县政问题的学术论文100余篇,张益民《国民党新县制实施简论》①,从制度层面对新县制进行了考察,对其实施原因、过程和失败之结果进行了探讨。王奇生《民国时期县长的群体构成与人事嬗递——以1927年至1949年长江流域省份为中心》,通过对国民党大陆统治年间长江流域省份各县县长的群体构成的考察,探讨了基层地方吏治的转型过程,指出国民党执政以后,随着国家不断向社会基层扩张、渗透,“县不再是国家对地方控制和统治的终点,县长也由直接治理百姓的‘治事之官’逐渐蜕变为承转公文的‘治官之官’”②。王先明和李伟中《20世纪30年代县政建设运动述评》③将县政建设实验作为一场运动,概述了县政建设的缘起、几个实验县的实验、运动的整体性特点。刘海燕《30年代国民政府推行县政建设原因探析》④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县政建设运动这个概念,并分析了国民政府推行县政建设的三大原因,认为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村的控制,稳固乡村统治基础,最终巩固在全国的统治。邱捷《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对民国初期1912-1925年间广东乡村基层权力实况进行了较详尽的考察,认为亦官、亦绅、亦团、亦匪的人物控制基层权力机构的格局一直延续到40年代⑤。程郁华《1945年前后乡保人员贪污现象分析:制度的视角——以浙江省新昌县为例》一文主要从制度的角度分析1945年前后乡保人员的贪污现象,认为田赋制度的漏洞、官僚制度的不彻底化以及行政制约制度的缺乏,给乡保人员带来了很大的私人权力运作空间,这正是他们贪污的渊薮⑥。刘椿《论国民党政府农村县制改革》认为国民党政府缺乏改革农村封建社会结构的意志与决心,反而以封建地主、富农为主要依靠对象,侵害农民利益,导致20世纪30年代农村改革完全失败⑦。以上所列论文只是极少部分,限于篇幅,故不能一一列举。 在注重上层转向下层的史学趋向影响下,国内民国县政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将民国时期的县政放到中国近现代以来社会转型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考察,重新诠释县政建设的实质、成败得失与经验教训;二是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角度即以“国家—社会”的范式对县政建设进行整体性的考察,把握其总体性的特征;三是典型个案研究与综合考察相结合;四是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说,以历史文献研究法为主,运用多学科如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统计学、社会学、比较分析等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已成趋势;五是从研究者人员构成来看,一批青年学者纷纷加入其中,对学术传承、学术对话起到了积极作用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