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人大前的“经济内阁”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应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北京 100017

原文出处:
党的文献

内容提要:

全国一届人大前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内阁”,而不是高岗担任主席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经过两次分权,国家计委主席高岗在主管国家计委工作的同时有了对八个工业部的领导权。两次分权形成的“五口通商”的体制机制,为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留下了可乘之机。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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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597(2009)05-0096-05

      最近在一些文章里看到一种说法,即新中国成立之初高岗担任主席的国家计委有“经济内阁”之称。有人甚至认为,八个工业部“都划归国家计委主席高岗领导,确实一度使高岗负责的国家计委成了‘经济内阁’。”①“国家计划委员会不归政务院管辖,实际上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最高执行机关。”②从目前公开的文献看,中央并没有说过高岗担任主席的国家计委是“经济内阁”或相当于“经济内阁”;从笔者所掌握的文献资料看,也没有发现当年有人这么说过。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刘少奇传》是这样写的:“高岗当时曾得意地把他所领导的国家计委称为‘经济内阁’。”③笔者看到1955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代表中央委员会作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中说:“高岗在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以后,自称是组织了‘经济内阁’。他的阴谋就是要同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相对抗,以分裂在党中央领导下的统一的国家机关。”看来所谓“经济内阁”之称只是高岗的自我吹嘘。那么假设当年确实存在一个类似于“经济内阁”的机构的话,到底应该是哪一个呢?如果进行一点历史梳理和分析,可以发现,这个“经济内阁”应该是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而不是国家计委。

      一、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才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内阁”

      七届二中全会之前,中共中央早在西柏坡就决定成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并电令在东北的陈云到西柏坡面谈,决定陈云担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财经工作。到北平后,中共中央着手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规定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任务为“尽可能迅速地和有计划地恢复与发展人民经济,借以供给目前人民革命战争的需要及改善人民生活之目的”④。1949年6月4日,周恩来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人士及北平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会议,宣布由陈云、薄一波负责筹备组织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会上,刘少奇说:“组织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这事很急迫,建立中央财政经济的统帅部,其紧急不亚于军事及其他问题。”⑤经过紧张的筹备,1949年7月中旬,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组建完成,陈云任主任,薄一波任副主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前,由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仍简称中财委,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周恩来担任政务院总理,陈云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政务院除设财政经济委员会之外,还设有政治法律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1952年10月24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156次政务会议上说:“政务院设有四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相当于政务院的一个分院。四个委员会中,当前最忙的是财委。这是因为我们已经恢复并重点发展了全国的经济,现在又要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⑥

      不论刘少奇说的中财委是“中央财政经济的统帅部”,还是周恩来说的中财委是政务院管财政经济工作的“一个分院”,都可以看出只有中财委才能有“经济内阁”之名。事实上,也只有中财委才有“经济内阁”的职能。

      从1949年7月建立到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不再设立这个机构,中财委统一管理全国财政经济,既是运筹帷幄之中的决策机构,又是决胜战场之上的指挥机构。如,新中国成立不到一年所发生的抗美援朝战争,给财政经济以极大的压力。中财委及时提出了“国防第一,稳定物价第二,其他第三”的方针。为了从根本上稳定金融物价以保障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在财政上采取了“对支出用‘削萝卜’的办法,对收入用‘挤牛奶’的办法”。尽管在支援战争的同时,国内还进行着修建铁路、治理淮河等重点工程建设,1951年的财政上还出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的可喜局面。对此,中央给以高度评价。1951年8月22日,周恩来说:“收税的机关是一两个,花钱的机关是一大堆,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搞的工作。所以掌握财政经济的同志,特别是陈云同志,在这方面的确是兢兢业业。我们能够保持这样一个平衡,在反动政权下面是不可设想的事情。”⑦

      “经济内阁”的职能之一是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家经济建设的计划。中财委在成立时就设有计划局,负责审查与拟定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计划。尽管为准备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1952年11月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主要是在中财委组织下进行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经历了五次:第一次是1951年5、6月间,为落实中央“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方针,在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等六人小组的领导下,由中财委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了粗线条的试编;第二次是1952年6月到8月,为出访苏联准备材料,由陈云、李富春组织编写了20多本小册子;第三次是1953年1、2月间,陈云等根据在苏联商谈的情况,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重新编制计算了一次;第四次是1953年6月,苏联答复援建141个项目后,国家计委结合苏方的意见,对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总结和修改;第五次是1954年2月开始由陈云主持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到1955年2月编制完毕。

      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五次中有四次是中财委主持编制的。特别是最后一次,中央成立由陈云、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陈伯达、贾拓夫组成的编制五年计划纲要八人工作小组,指定陈云为小组长。此时高岗问题已经暴露,他虽然仍是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也是八人小组成员,但连一次八人工作小组会议都没有参加过。1955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是陈云作的。这个会原打算在1953年3月召开,主要议程是听取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应由谁来作此报告?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没有底气,推由陈云作。他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因为我对全国情况极不了解,实在很难作好;陈云同志对于全国情况了解,摸得较透,五年计划的报告由他来作,效果一定能更好些。”“关于编制五年计划的工作,也恳请由陈云同志为主;他不仅情况熟悉,且已摸过一遍。”⑧高岗如此“谦虚”,不过是在事实面前迫不得已而为之。由于苏联援建项目一时定不下来,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也无法完成,这个会就拖延了下来。国家计划委员会是专做计划工作的。高岗任主席的国家计委连这个份内工作都要由中财委去做,哪里谈得上有“经济内阁”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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