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的西风东渐使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变化,其标志便是现代时间观念的形成,以及一代人对国家风貌的想象。在这样的想象中,作为凝聚着文化冲突与心理震荡的焦点之物,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改变了千百年来传统人文场域建立起的速度感。它使人们的流动更为频繁,同时造就了现代社会在空间、速度以及主体形态上的变革,这也直接影响到新诗的再现技艺。 一、视听空间:嘈杂与和谐的双声共鸣 蒲风在1934年写下《秀珍》一诗,开篇写道:“秀珍,干吗你离开了家?/家里不比上海好吗?/——汽车正在你家门前跑,/飞机不也整天在天空里过?”这后两句颇有些意味,汽车与飞机被诗人看做极具现代化正向价值的符号。由此,这首诗不仅是单纯的阶级关怀,还潜藏着诗人对交通意象观念上的强烈认同。作为未来主义者爱恋的对象,汽车的速度感成为郭沫若、艾青等诗人获取美感的来源,他们的强国愿望也在对速度的正视中得到增强。不过,郭沫若在将这些交通符号看做明灯的同时,却也会感到“街上跑着的汽车、电车、黄包车、货车,怎么也好象是一些灵柩”①。归根结底,因为他们所关注的并不单纯是指向民族国家富强意识的速度观念,还包容着对大众的普世关怀,也就是由“谁”来享受现代化高速度的问题。由此,诗人才将视野深入内部,观察到汽车作为私密空间的呈现——汽车上的人,虽然这种呈现方式依然停留在观念表层。殷夫的《都市的黄昏》和《春天的街头》便都与郭沫若在《上海的清晨》中描述的“坐汽车的富儿们在中道驱驰,/伸手求食的乞儿们在路旁徒倚”的情态如出一辙,都市的嘈杂感被汽车带到城市各个角落,唯一体验不到嘈杂的却是汽车上的享乐者。可见,现代诗人更关心现代化便利性的分配制度,即谁拥有享受它的权力。批判的姿态本身,仍然潜伏着诗人对现代化不自觉的艳羡。 现代诗人对汽车视听空间的营造,在兴起之初多是将其与家国梦想共同置放,由意象到情感的意涵转化较为直接。随着诗人与都市生活逐渐达成默契,他们对交通意象的情感投射开始发生由直接向间接的意涵转化与分化。单纯由速度或声音引发的心绪(嘈杂抑或和谐)不仅仅指向神性的国家理想和下层关怀,在工业社会浸淫已久的上海等大城市,它同样指向诗人在习惯日趋浮华、声色犬马的周遭环境之后流露出的现代意绪,或者说“现代人”的情感。朱湘的《十四行意体》第三十六首呈现给读者的典型意象便是几组交通工具,诗人对其做了拟人化的处理。“电车”一天的“生活”便是现代人一日奔忙的缩影;“汽车”仿若一道清晰可辨的弧线,在眼前拉开一道瞬间建立的、却似曾相识的印象;“火车”如同夜里行走的旅人,时而“叫一叫”以消除困意与疲乏;“轮船”的样子颇似青蛙捕虫,无奈机械的身躯只能徒具姿态,却无法真正觅得星辰。看似关联松散的外在表象,在诗人的叙述中被一种现代意绪统一着,这便是抒情主体内心的落寞和他对生命的喟叹。在充满矛盾的人生中抵达抒情者的内在焦虑,并通过意象对其合理化的呈现,正是《石门集》的重要形式特征。 在当代文学领域,诗人的个体精神时空不再单纯地与意识形态的价值体系苛求一致,即便与国家意识牵连,其情感内涵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无论是“红色的蒸汽机头”(陈东东《跨世纪》)还是“一列蒸汽机车驶离装饰过的现实”(欧阳江河《关于市场经济的虚构笔记》),陈旧的交通意象仿佛依稀保留着我们与那个时代的联系,它在现实中的隐退,又使我们对历史记忆的可信性产生怀疑。雨田写有一首:《国家的阴影·黑暗里奔跑着一辆破旧的卡车》,诗人将卡车喻为历史的见证者,“它只介于新中国与旧社会之间”,“卡车奔跑的声音和其它/杂乱的声音混合在一起那巨大的声音里/没有任何暖意”。显然,卡车的意义不仅是一具空壳,它冰冷的声音仿佛是在隐喻政治先行的红色时代,它既是黑暗、破旧的历史过去时态的同党,还是这个新的“动荡不安的时代”的见证。诗人的生命意识在诗歌末尾充分流露:“我的平常生活/并不经典 就像奔跑在黑暗里的那辆破旧的卡车一样/既不绝望 也不乐观存在着 整天不知为什么奔跑。”虽然全诗围绕“在黑暗中奔跑的卡车”这样一个事件展开着暗示性的陈述而非抒情,不过,诗人自身对国家强力的感受、对城市生存的无奈感依然明晰可见。由此我们看到,由现代交通意象所主导的视听空间其诗学意涵正在逐步走向间接化,其意义所指也更为复杂。 二、器物发达与人性压抑:悖论式的反比 面对高科技的交通符号,诗人往往能比民众更敏锐地捕捉到“提速”的快感。同时,这种快感也如昙花一现般难以为继。任何现代速度内部都蕴含着权力的运作,这种权力加诸诗人身体,使他们的压迫感油然而生,于坚便在《便条集·149》中将其反感坦然直陈。作为“反感”契机的“汽车”,象征着某种超越性的东西。这就是说,主人公由于遇到带有超越性的力量才引起认识主体脱离赋予它的现实(包括自身在内)。在这里,“赋予它的现实”就是汽车社会的野蛮规则,而“认识主体的脱离”则来源于“我身体的反感”。诗人不再对汽车这样的现代符号带有任何技术上的崇拜,他只想从常规的汽车世界中逃脱出来,拒绝被其对象化,然而他唯一能够选择的便是“步行”(而且是憋住呼吸的步行)。如同巴黎的漫游者用皮带牵着海龟在路上散步,以此来反抗交通工具等物质的快速循环、抵御速度的暴力一般,诗人对步行的热爱着实属于现代社会的英雄行为。它的价值在于发掘出作为单一个体的都市人所能反抗城市的最为自主和有效的方式,虽然其间充满着悖论似的调侃与无奈。器物制度与人性在距离上的反比,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人的主体性问题,现代诗人穆时英早就提出过人遭现代都市“压扁”的命题,台湾诗人张默也在《飞吧!摩托车》中用每行仅一字的“无/重/量/的/飞/翔”强调着同质的都市经验。“飞翔”的人类在享受速度的同时,也在牺牲着思想的“重量”。交通工具扫荡了封闭小镇式社会的种种限制,加速了身体的真实运动,然而人的自由思想却被这种速度冲碎了,这自然引起诗人的警觉。于坚的步行举动,对抗的是汽车对身体施加的外在暴力,而王敏的《换一种方式到南京》则指向交通工具施加在人身上的“内在暴力”。抒情主体乘坐从成都到南京的火车,列车要经停西安,“我没有到过西安/我很想在火车上/看一看西安的古城墙”,但是一觉醒来,乘务员告诉“我”半夜时已经路过西安了,“我”想:“也许,在公元/2001年的冬天/我应该换一种方式/走路,到南京/让一匹骏马/从身边/飞驰而过。”列车将人的身体包裹住,使其与外界环境分离,在代替人行走、改变着人的时间观念同时,也限制了人们选择观察的自由。诗人仅仅依靠火车使身体通过了西安,而他的思想却无法捕捉到任何关于西安的现实印象,于是他只能寄托于另一种方式——走路。飞驰而过的“骏马”携带着突如其来的新鲜视觉,意味着城市符号复制品之外的新鲜未知元素。走下车辆,用脚步丈量大地,也许是唤醒都市带给人之麻木的最后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