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名论:认知—思辨论和伦理—权术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葆嘉,男,1951年生,江苏东台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导师,兼南京师范大学语言科技研究所所长,致力于理论语言学、语言科技、语言文化哲学等领域的研究(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先秦名论包括:道家的认知论“名论”、儒家的伦理论“名论”、名家的王道论“名论”、《墨辩》派的思辨论“名论”、法家的权术论“名论”,由此呈现出认知—思辨论“名论”和伦理—权术论“名论”的两条线索。占主流的先秦伦理—权术论“王者制名、循名督实”的“名实之辩”,本质上是“伦理主义”;古希腊“按规定”还是“按本质”的“名实之争”,本质上是“物理主义”。先秦名论中的“名—实”两解:①指称之名—指称之物;②名分—实绩,与结构主义符号学的“能指(音响形象)—所指(概念)”之间不存在直接对应关系。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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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上半叶,胡适为代表的“学贯中西派”,以西方哲学和逻辑框架比照先秦子学,难免扭曲先秦学术,由此波及到中国语言学界。2005年,拜读王寅教授的《“名/实”与“能指/所指”对应的思考》,[1]其结论“我国古代哲人所说的‘名与实’与索绪尔所说的‘能指和所指’的原始含义是不同的,……倘若将它们简单等同对应起来,恐怕容易产生误会!”联想到我的旧文《荀子的王者制名论与约定俗成》,采取训诂方法揭出“约定俗成”之原义:

      一些公认的语言学“公理”,其实是权威的谬误和学人的盲从。通过对《荀子·正名》上下文的诠释和“王者制名”论的贯通,澄清了“王者约定、民众俗成”的本来含义。以己强人、以今臆古的主观发挥以致曲解荀子“约定俗成”说的原意,胡适是始作俑者,其后的语言学界学人盲从,乃缘于与索绪尔符号任意性原则的攀比。[2]

      又草成《论语言符号的可论证性》(1986,全国第一届青年语法学研讨会),部分内容应邀题为《论索绪尔符号任意性原则的失误与复归》(1994)刊发,不期引发“90年代语言观讨论”。

      回首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往往比附和套用西方学理,在“文化的普遍性”的误导下而将批判性借鉴搁置一边。因此,有必要对先秦诸子“名论”正本清源,为中国古代学术的现代阐释和当代学术重建开拓思路。

      一、Logica、名家与名论

      17世纪,在西学东渐背景下,意大利传教士高一志(P.A.Vagnoni)在《童幼教育》(1620)中,首先将拉丁文Logica音译为“落热加”:

      落热加者,译言明辩之道,以立诸学之根基,而贵辩其是与非、虚与实、表与里,盖开茅塞而于事物之隐蕴,不使谬误也。[3]

      稍后,意大利传教士艾儒略(G.Aleni)在《西学凡》(1623)中译为“落日加”。葡萄牙传教士傅泛际(P.F.Furtado)与李之藻合作将Commentarii Collegii Conimbricensis e Socictate Jesv:In Vniversam Dialecticam Aristotelis Stagiritae(《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节译为《名理探》(1629)。Logica音译为“络日伽”,意译为“名理探”。李之藻说:

      名理之论,……凡属明确、不得不然者,西云络日伽。穷理者,兼用此名,以称推论之总艺

      云。依此称络日伽为名理探,即循所以明推而通诸未明之辩也。[4](P15)

      据说最早使用“名学”翻译Logic的,是1824年出版的译著《名学类通》(译者未详)。19世纪下半叶,英国传教士艾约瑟(J.Edkins)将英国耶芳斯(W.S.Jevons)的Primer of Logic(1876)译为《辩学启蒙》,将英文Logic意译为“辩学”。英国传教士傅兰雅(J.Fryer)依据英国穆勒(J.S.Mill)的A System of Logic: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1843)译编《理学须知》(1898),将Logic意译为“理学”。

      20世纪初,留学东洋的学子将日本的逻辑学论著译成中文。1903年,田吴炤将十时弥所著《论理学》译为中文出版;1906年,胡茂如将大西祝所著《论理学》译为中文出版:由此logic又有来自日本的借形词“论理学”。值得注意的是,大西祝提出,只有印度因明才能与西方Logic相配,而中国辩学并非Logic,[5]很早就认识到东西方思辨学理的差别。

      1908年,王国维将耶芳斯的另一论著Elementary Lesson in Logic(1870)译为中文,沿袭艾约瑟之译法题名为《辩学》。在此前后,严复翻译了两本逻辑书:一本是傅兰雅简述过的A System of Logic,译名《穆勒名学》(1905);一本是艾约瑟曾译过的Primer of Logic,译名《名学浅说》(1909)。除了将Logic意译为“名学”,严复在译按中音译为“逻辑”。

      对Logic的译名时有争议。章士钊在《论翻译名义》(1909)中说:“至Logic吾取音译而曰逻辑,实大声宏,颠扑不破。为仁智之所同见,江汉之所同归,乃崭焉无复置疑有矣。”虽力主音译,但没给出任何理由。马相伯在《致知浅说·原言》序(1918)中提出:

      乃或疑名学亦原言(Logica)也,何与欧西文法书无大迳庭?……文法书者,物理之流,惟于字类章句,外观之变现分经纬。原言则化学也,必于言诠语表,探自性之变化。[6]

      在马相伯看来,文法的对象是词类和句法,以研究语言的外显结构(与其弟马建忠合撰《马氏文通》);而原言需要通过言语解释表述,以探讨思维的内在变化。

      为统一人心,孙中山在《心理建设》(1919)中强调Logic的重要性,批评“论理学、辨学、名学”等皆未至当:

      文理为何?即西人之逻辑也。……近人有以此学用于推论特多,故有翻为论理学者,有翻为辨学者,有翻名学者,皆未得其至当也。大推论者,乃逻辑之一部,而辨者,又不过推论之一端,而其范围尤小,更不足以括逻辑矣。至于严又陵氏所翻之《名学》,则更为辽东白豕也。夫名学者,乃那曼尼利森(李按:Nominalism唯名论)也,而非逻辑也。……然穆勒氏亦不过以名理而演逻辑耳,而未尝名其书为名学也。……严又陵氏翻之为《名学》者,无乃以穆氏之书言名理之事独多,遂以名学而统逻辑乎?夫名学者,亦为逻辑之一端耳。凡以论理学、辩学、名学而译逻辑者,皆如华侨之称西斑雅为吕宋也。……然则逻辑究为何物?当译以何名而后妥?……凡稍涉逻辑者,莫不知此为诸学谙事之规则,为思想行为之门径也。……吾以为当译之为理则者也。[7](P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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