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蕴涵关系的两种解释模式

——描写和解释对应关系的个案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丙甫,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金立鑫,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研究院(上海 200083)。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本文对当代语言类型学中关于蕴涵关系的“四缺一”真值表进行探讨,指出它所反映的分布格局可以有两种解释模式:基于可能性等级的解释和基于两因素互动的解释。选择的根据是看蕴涵关系中前件和后件的性质差别。若蕴涵前、后件构成“最小差别对”,则适合用可能性等级去解释。否则就适合用两因素互动去解释。两种解释模式中,可能性等级模式是比较简单的现象,因此反映它的真值表实际上可以简化为两分表。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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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蕴涵关系的两种描写

      “描写”和“解释”是语言研究的两大基本内容。就“形式描写、功能解释”这个方面来说,当代语言类型学是做得比较成功的,这主要体现在蕴涵关系的分析上(陆丙甫,2006)。

      语言的表面形式千变万化,语言学研究的第一步是从这些表象的变化中找出稳定的规则,即各种变化中的不可能形式、不同程度的可能形式甚至强制性形式,这是描写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的分布描写是最基本的分析方法。但传统分布描写大都局限于某一语言中。现代语言类型学对语言形式的描写,其最大贡献就是充分强调了跨语言的分布描写。蕴涵关系主要就是一种跨语言的分布描写方法,虽然其逻辑形式也可用于单一语言的内部描写。下面我们以Greenberg(1963)的共性25为例来讨论有关蕴涵关系的一些方法论问题。

      (1)Greenberg共性25:如果一种语言的代词性宾语后置于动词[VPro],那么其名词性宾语也后置于动词[VN]。

      必须注意,根据Greenberg(1963)对蕴涵表达的定义,(1)这样的表述意味着名词宾语后置于动词时,代词宾语并不一定后置于动词,即蕴涵是单向的。根据逻辑换算,我们也可以知道,其逆反命题“名词宾语不后置蕴涵着代词宾语不后置”,即“名词宾语前置[NV]蕴涵着代词宾语前置[ProV]”也必然成立,两者是等价的。

      Greenberg首先指出(1)那样的蕴涵关系可以用下面“四缺一”真值表来表达。

      (2)Greenberg共性25的真值表

      a.[V Pro][V N]真,两种宾语都后置

      b.*[V Pro][N V]假,代词宾语后置而名词宾语前置

      c.[Pro V][V N]真,代词宾语前置而名词宾语后置

      d.[Pro V][N V]真,两种宾语都前置

      (2)表明,就这两个成分位置组合的分布来说,有3种是在人类语言中真实存在的,只有第二种(2b)是不存在的,因为它直接违背了蕴涵关系(1)。

      Greenberg又进一步用“和谐”(harmony)和“优势”(dominance)来诠释“四缺一”真值表。

      (3)优势语序总能出现,而与它对应的劣势语序则只在其和谐结构出现时才会出现。

      就共性25的“四缺一”真值表来说,(3)可以具体落实为下面的关系:

      (4)优劣和谐

      a.[V Pro],[V N]劣,优和谐

      b.*[V Pro],[N V]劣,劣不和谐

      c.[Pro V],[V N]优,优不和谐

      d.[Pro V],[N V]优,劣和谐

      其中劣势的[VPro]只有跟其和谐结构,即优势的[VN]一起出现才合格,这就是组合(4a);劣势的[NV]只有跟其和谐结构,即优势的[ProV]一起出现才合格,这就是组合(4d)。至于组合(4c),则是皆为优势的[ProV]和[VN]一起出现,尽管两者并不和谐。

      比较(1)、(2)、(3)三种表述,(2)是基本语料分布的陈列,而(1)和(3)是对(2)不同角度的描写。(1)看上去是对“四缺一”分布的概括。至于(3),其中所用的“和谐”和“优势”这两个词眼儿,都极具功能色彩,看上去更接近功能的解释。下面我们对两个概念做一初步分析。

      先看两者的定义本质。

      虽然Greenberg在解释(4)的“四缺一”分布时,“优势”和“和谐”这两个概念互相配合。但是从定义本质上说,两者之间并没有依存关系,各自可以独立获得。

      共性25中,“和谐”是指“结构一致性”,即核心跟从属语的顺序一致,如名词宾语和代词宾语都后置(或都前置)的结构是互相和谐的。其“和谐”概念建立在最基本的“核心”和“从属语”这对概念上。

      是否“优势”只要根据“优势语序总能出现”就能推导出:只有不合格的组合(2b)中的两个序列,即代词宾语后置的[VPro]和名词宾语前置的[NV],才不是“总能出现的优势序列”,也就是只有这两个序列才是劣势序列。换一角度看,优势序列也就是分布更广,更少限制的序列。“优势”的决定并不需要用到“和谐”的概念。(4)中排除不合格的(4b)后,[ProV]和[VN]各出现两次,因此是优势序列,而[VPro]和[NV]各出现一次,因此是劣势序列。

      再看两个概念的功能基础。

      结构“和谐”(即一致性)的功能在共性25中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至少便于语言习得。可问题是,仅仅用“和谐”还不足以解释上述“四缺一”分布,因为不和谐的两个组合中只有一个,即“劣-劣”结合,才是不合格的。因此,要充分解释有关分布似乎还必须借助“优势”概念。

      遗憾的是,在共性25那样的蕴涵共性中,“优势”的功能原因并不清楚。说到“优势”,需要指出相对什么来说是优势。这样的话,就可以是[ProV]优于[NV](成分不同而语序一致的两个形式之间的比较),也可以说[ProV]优于[VPro](成分相同而语序不同的两个形式之间的比较);反过来,说[VN]是优势,同样既可相对[VPro]而言也可相对[NV]而言。但从功能的角度来看,我们很难直接看出[ProV]或[VN]比起[VPro]或[NV]有什么明显的优势。实际上,这里的“优势”就是“分布广”的另一种说法,是从“四缺一”分布中直接推出来的,并没有告诉我们任何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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