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焦点强度的语音感知差异

作者简介:
莫静清 方梅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北京 100101); 杨玉芳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汉语学习

内容提要:

本研究通过文本标注、语音感知实验和对发音人的声学参数的辅助分析三个方面,对汉语中三种引导焦点的句法形式在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的强弱差异进行考察和实验检验。实验结果支持了刘探宙把“唯量词”作为一种新的引导焦点句法形式从传统的“焦点敏感算子”范围内独立出来的观点。唯量词引导焦点的强度要高于焦点敏感算子引导的焦点强度,而低于焦点标记词及句式引导焦点的强度。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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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引言

      焦点作为连结句法结构、语义、语用以及韵律结构之间的桥梁,对于语句和语篇的理解都十分重要。Halliday(1967)提出,焦点是“声调重音最显著的一部分”。Jackendoff(1972)把焦点定义为“包括语调中心的短语”,可见重音是确定焦点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后的许多研究也都从语音视角来确定焦点,认为焦点在韵律方面体现为重音突显。

      汉语的焦点研究,由于研究者的研究角度和研究领域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有的侧重于研究句法表现形式(范开泰1985;方梅1995;顾钢2001),有的侧重功能属性(刘鑫民1995;沈开木1996;刘丹青、徐烈炯1998;潘建华2000),有的侧重焦点在信息结构中的作用(方经民1994;张斌1998;范开泰、张亚军2000;陈昌来2000)。

      汉语研究中焦点的分类,目前主要有五种观点,分别是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方梅1995)、无标记焦点和有标记焦点(刘鑫民1995;陈昌来2000)、绝对信息焦点和相对信息焦点(刘鑫民1995)、结构性焦点和语气性焦点(范开泰、张亚军2000)以及无焦点(潘建华2000;徐杰2001)。刘丹青、徐烈炯(1998)提出信息焦点、语义焦点和话题焦点。

      关于焦点的数量,国内有多焦点论、唯一焦点论和无焦点论三种观点。多焦点论认为每个正常的句子至少有一个焦点成分,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徐杰、李英哲(1993)、范开泰、张亚军(2000)等人则根据焦点受强调程度,即焦点强弱,将焦点等级化,将焦点分为主焦点和次焦点。其中,徐杰、李英哲(1993)还提出了“单一强式焦点原则”,即当一个简单句包含多个焦点时,专用焦点语法形式‘是’只能突出强调其中的一个。刘探宙(2008)认为,简单句中也可以同时强调多个专用或多种焦点语法形式标记的多个焦点。与多焦点论不同,唯一焦点论(顾钢2001)认为提供信息的焦点只能出现一次。无焦点论则主要针对言语运用中的特殊语句和语境,主要有三种:话语意义与字面意义背离、句中传递的信息强度均相仿、无突出强调和无信息传递的问候语。(潘建华2000;徐杰2001)

      目前研究焦点的文本语境主要有三种(Heidi 2003):问答匹配句式、选择句式(强调、纠正、对比)和自然语篇。自然语篇中的焦点不仅标示句子中的重要信息,还标示语篇内句子间的焦点转移及重要的引导。

      自然语篇中的焦点既包括信息结构句子水平上的焦点,也包括信息结构语篇水平上的焦点。焦点作为最高强度的信息对应的句法结构单位,并不仅仅针对语篇中某一个孤立句子的命题意义,还应包括在一定的语境中的话语意义,因为语句的焦点解释需要依附于一个特定的语境。

      在实际语言应用中,由于语义表达的需要,表达者既可以着重强调句子中某个新信息,也可以将某个已知信息作为重要信息表达。突显焦点的方式,即“聚焦手段”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语音手段,另一类是结构手段。语音手段一般体现为重音;结构手段包括词汇聚焦、句型聚焦和语序聚焦。高路(2007)通过对自然语篇焦点的文本标注进行实验发现,汉语中词汇聚焦和句型聚焦手段的作用要大于位置聚焦手段。刘探宙(2008)将词汇聚焦和句型聚焦统归为“引导焦点的句法形式”。

      受信息状态、句法位置、聚焦词汇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焦点在同一语句和语篇中有强弱的差别。即焦点在信息强度的大小或者信息负荷量的高低上存在差别。一般来说,有标记焦点要强于无标记焦点;无标记焦点中句末焦点要强于处于其他位置的焦点。徐杰、李英哲(1993)提出了焦点等级排列的观点,认为除了专门的形式标记(主要指“是”)所标记的成分外,还有其他语法单位可以成为句子的焦点成分。这些语法单位成为焦点的几率可以形成等级,排成序列。他们认为焦点选择的优先序列依次是,“是”强调的成分、“就/连/才”强调的成分、数量成分、“把”字宾语、其他修饰成分、中心成分、话题成分。此外,范开泰(2000)也对焦点的等级进行了相关研究。

      刘探宙(2008)在多焦点论和焦点等级的基础上,提出了“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式”的概念。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式指的是当一个句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焦点,而且引导焦点的句法形式为“是”、“就”、“连……”等标记性较强的形式,以致整个句子信息强度很高的句式。而“借助高强度引导焦点的句法形式来突出的焦点,包括本身就带强焦点特征的疑问代词”就叫做强式焦点。刘文认为,焦点的强弱差异受句法层次和引导焦点的不同句法形式两种因素影响,并根据张谊生(2004)提出的“唯一性范围副词”概念,提出了“唯量词”的概念,即传统语法类别中表小量的范围副词,包括“只、就、唯、惟、唯独、仅、仅仅、单、单单”9个词汇。唯量词自身的意义决定了所引导的焦点对比性强,它们主要引导体词性词语的特点决定了其焦点辖域的明确性。

      刘文在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对焦点强弱差异做了进一步论述。认为一个句子完全可能会出现信息强度很高的多重强式焦点,只不过这些焦点的强度会有差异;疑问代词强于其他焦点、焦点标记和唯量词引导的焦点要高于其他焦点敏感算子引导的焦点。刘文认为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强式焦点的强弱还受到句法层次影响。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不同句法形式引导的焦点间存在强弱差异,焦点标记词和唯量词引导的焦点强度要高于焦点敏感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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