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关联:焦点还是焦点短语?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宝伦,女,博士,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助理教授。研究兴趣:句法学、语义学等。电子邮件:ctpllee@cityu.edu.hk。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根据Krifka(1997,2006)的焦点语义混合框架,本文进一步研究焦点敏感算子是与焦点还是焦点短语关联。本文认为这主要取决于算子本身的词汇意义:对焦点敏感的否定词及否定量词会与焦点关联,而限定焦点助词及添加/级差助词则与焦点短语关联;否则会造成语义偏差。这说明在焦点关联现象中,焦点短语及焦点关联均是可能的,并不能作一刀切的处理。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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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焦点关联现象

      量化助词“只”、否定词等算子的释义都会受焦点的影响,不同的焦点位置会给出不同的语义真值条件。因此,这些算子在语义学上亦被称为“焦点敏感算子”。我们以英语的only(只)为例作说明。

      (1)a.I only claimed that Carl likes.(我只说过卡尔喜欢。)

      b.I only claimed that likes Herring.(我只说过喜欢Herring啤酒。)

      例(1a)和例(1b)的真值条件不同。假设说话人表示自己像卡尔一样,也喜欢Herring啤酒,那么例(1b)为假,而例(1a)则可以为真。Jackendoff(1972)把像例(1)这样的焦点现象称之为“焦点关联”,指的就是焦点对句子语义的真值条件所产生的影响。

      为了解释上述的焦点关联现象,语言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语义框架,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关键在于焦点是否通过移位获得释义。认为焦点需要移位才能获得释义的有Chomsky(1977:163-210)的焦点逻辑移位说。认为焦点必须留在原位才能获得释义的,有以下四个框架:(a)焦点结构意义说(Jackendoff 1972; Jacobs 1983; von Stechow 1991),(b)逻辑代换法(Higher-order Replacive theory,Pulman1997),(c)焦点原位约束说(In-situ Binding Semantics,Kratzer 1991; Wold 1996),以及(d)选项语义学理论(Rooth 1985,1992,1996)。有关这些框架的详细操作,详见李宝伦、潘海华及徐烈炯(2003)。不过,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论焦点移不移位,这些框架都主张算子直接与焦点关联,以给出正确的句子释义。Krifka(1997,2006)对焦点的语义提出了一个混合分析法,认为焦点敏感算子是与焦点短语而非焦点关联,他认为所有焦点句都必须识别焦点与焦点短语:在含有only的句子里,如果焦点出现在句法孤岛(syntacticislands)里,上面的焦点语义框架都不能给出正确的语义解释。他认为问题在于only作为焦点敏感算子,跟它直接关联的应该是包含焦点的焦点短语(focus phrase FP),而不仅仅是焦点(focus F)本身。

      根据前人的说法,本文进一步研究焦点敏感算子的关联现象,以否定词及否定量词为中心,说明焦点敏感算子是与焦点短语还是焦点关联,决定于算子本身的词汇意义。对焦点敏感的否定词及否定量词会与焦点关联,而限定焦点助词(restrictive focusing particles)及添加/级差助词(additive/scalar particles)则与包含焦点的焦点短语关联;否则会造成语义偏差。这说明焦点及焦点短语关联现象在自然语言中,两者都是可能的。

      2.Krifka对焦点语义提出的混合分析法:算子与焦点短语关联,而非焦点

      焦点敏感算子应与焦点短语而非焦点关联这一说法,最早是Krilka(1997)提出的。其说法主要针对两个情况:(1)焦点出现在复合名词短语孤岛(complex NP island)里(见例(2),Krifka1997),以及(2)焦点出现在名词短语的标志语SPEC位置(见例3,Krifka 2006)。

      

      任何一个主张焦点敏感算子与焦点直接关联的框架,都给例(2)类似例(4)的释义。

      (4)Bill is the only y such that Sam talked to the woman who introducedy to John.

      (Sam与介绍y给John认识的那个女人交谈过,且Bill是唯一的y。)

      Krilka认为例(4)不是例(2)的真正意义。假设有以下的语境:Mary介绍Bill给John认识,而她同时介绍Tim给John认识,而Sam只与Mary说话。在这个语境中,例(2)应为真,然而例(4)会把例(2)错误地判断为假,问题是还存在另外一个y,即Tim。另外,假设Sam除了与介绍y给John的女人谈话外,他还与其他人交谈过,如他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例(2)实际上也为真,只要那个人不是“介绍y给John认识的女人”就行了。不过,例(4)也会把这个可能性排除在外,而把例(2)错误地判断为假。

      类似的问题也会出现在例(3)。任何一个框架都给例(3)类似例(5)的释义。

      (5)Bill is the only y such that Sam has talked to y's mother.(Sam与y的妈妈交谈过,且Bill是唯一的y。)若根据选项语义学理论,例(3)可被理解为“在相对于Bill的所有选项中,y为唯一一个其母亲曾与Sam交谈过的,而y等于Bill”。由于John可被看作为其中一个选项,这种释义会排除Bill的母亲也同时为John的母亲的可能性。不过,例(3)明显没有蕴含Bill是独生子的意思。试看以下的语境:在一个幼儿园的家长会上,大部分父母均是通过其子女认识其他父母,在这个情况下,即使Sue知道Bill的母亲即John的母亲,她也可以说出以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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