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元状语及相关问题 谓词性状语有四种可能的语义指向:指向主语、指向宾语、指向动词以及指向全句。本文主要讨论指向主语和指向宾语的两类谓词性状语。例如: ①a.老王不小心泄漏了商业机密(状语指向主语) b.土匪活活打死了一个老百姓(状语指向宾语) 不过,说这类谓词性状语“指向主语”或“指向宾语”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在相应的“被”字句和“把”字句等句式中,这些跟状语有指向关系的主、宾语名词也可能出现在非主、宾语位置上。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这类状语“指向施事论元”或“指向受事论元”。跟例①比较,下面例②中谓词性状语就分别指向介词宾语的施事论元“老王”和受事论元“一个老百姓”。例如: ②a.商业机密被老王不小心泄漏了(指向非主语的施事论元“老王”) b.土匪把一个老百姓活活打死了(指向非宾语的受事论元“一个老百姓”) 因此本文讨论的指向主语和宾语的谓词性状语其实就是“指向施事论元或受事论元的谓词性状语”,以下简称为“指元状语”。对于“指元状语”,至少有几个问题现在还不很清楚:一是指元状语有没有前后指向方向的限制,即指元状语是不是既能向前指也能向后指。二是决定指元状语指向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制约因素在起作用。 我们的基本看法是:指元状语在复合词和动词短语中实际上受到相同的句法限制:其一,这类状语只能前指(简称“前指规则”);其二,这类状语和所指论元之间应没有其他论元或其他成分阻挡(简称“无阻规则”);其三,这类状语所指论元必须有显性形式(简称“显形规则”)。违反前指规则将会导致句子不能说,违反无阻规则或显形规则只会降低句子的可接受度。汉语中虽有个别看起来违背前指规则的例子,但其可接受性来自语用因素而不是句法限制。下面分别讨论。 二、谓词性指元状语只能前指 许多学者(陆俭明1989、1997;周国光2006等)认为,句法结构中的指元状语不但可以前指,也可以后指。试比较: ③a.老王喜滋滋地沏了一壶茶(状语前指) b.老王脆脆的炸了一盘花生米(状语后指) 上面例③a谓词性状语“喜滋滋地”前指“老王”,例③b就好像是谓词性状语“脆脆的”后指“花生米”。但我们认为指元状语的默认方向都应是前指,不能向后指。这一点首先可以从理论上推导出来。如黄正德、李艳惠、李亚非(2009)就注意到,下面例④和例⑤中的指元状语后指不成立,原因是其违反了“成分统治”规则。例如:
他们的解释是:状语“生”前面有一个空代词Pro,③“很多蔬菜”是这个Pro的先行词,即Pro和“很多蔬菜”同指(例④b就表示这种关系)。目前的研究证明,对各种语言来说,先行词都必须“成分统治(c-command)”空代词(Chomsky 1981,李亚非1985,黄正德1989)。虽然“成分统治”本来是一种结构关系而非线性关系,但是对汉语来说,先行词事实上必须出现在空代词Pro的前面,才能实现所谓“成分统治”。而例④a的先行词“蔬菜”出现在了空代词Pro的后面,这也就无法成分统治空代词Pro,因此才造成这个句子不能说。 以上的解释是在生成语法框架内得出的。为了使非生成派的读者更容易理解,本文尝试对这种解释进行去理论化。首先,指元状语的前面有一个空代词。并且,这个空代词的先行词(即指元状语的所指论元)只能出现在空代词前面。据以上两点我们认为,指元状语的所指论元就只能出现在指元状语之前。下面的序列可以更直观地表示这种语序关系: 先行词(即指元状语的所指论元)—空代词—指元状语—动词 这也就是说,理论上谓词性指元状语的指向只能是前指。 更多的语言事实也可以证明指元状语只能前指。首先,当状语在语义上既可能后指又可能前指时,实际的解读往往只有前指一种。例如: ⑥道静很不好意思地看着姑母 例⑥中的状语“不好意思”虽然在语义上既能和前面的论元名词“道静”搭配,也能和它后面的论元名词“姑母”搭配,然而我们只能把“很不好意思”的人理解为“道静”,而不会理解为“姑母”。可见有些谓词性状语即使在语义上能后指,句法也会阻止这种解读。 而且当非重叠式状态词充当的状语在语义上只可能后指不可能前指时,事实上就无法得到合格的句子,如下面例⑦。而同样的非重叠式状态词状语,指向前面的论元名词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如下面例⑧a(指向述语动词也没有问题,如下面例⑧b,但指动状语本文暂不讨论)。可见,状语后指受到的限制要大得多。比较: ⑦*小和尚很浓地沏了一壶茶 ⑧a.小和尚很不情感地沏了一壶茶 b.小和尚很快地就沏了一壶茶 黄正德等(2009)认为状语的前指限制只适用于状中短语而不适用于状中复合词,而事实上前指规则对于状中复合词同样有效。这说明“谓词性指元状语一定前指”具有普遍性。如下面例⑨a、b中“闲置”的“闲”所指的论元名词“大部分的房间”都出现在了“闲”前面,因此句子没问题。但相比之下,如果二者的顺序反过来,句子(如例⑨c)就不能说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