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对标记性(markedness)概念的研究时间不长,但其研究范围及应用颇广,一直以来是语言学特别是音系理论中有争议性的论题之一[1∶81]。最近的争论,详见本文第2节。标记性概念反映了语言中的不对称现象。这一概念最早由布拉格学派特鲁别茨柯依(Trubetzkoy)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布拉格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雅各布森(Jakobson)以声学特征为基础,发展了音位区别性特征标记,并将标记性概念用于研究俄语词法。之后标记性概念的研究逐步扩展到语义学、语用学、类型学、社会语言学和符号学等领域。代表人物有:Andersen[2],Shapino[3],Andrews[4],Greenberg[5],Eckman[6],Croft[7],Givón[8]以及我国学者沈家煊[9]等人。标记性概念进入生成音系学是从Chomsky和Halle合写的《英语音系》开始的。在该书的第九章标记性概念,即标记规约,被引入到语法评估系统中,成为解释音系过程自然与否的辅助手段[10]。90年代出现的优选论将标记性概念引入理论本身,认为它是语法的有机构成而不是语法之外的东西[11]。标记性概念蕴含于制约条件之中。制约条件可分为二种:标记性(markedness)制约条件和忠实性(faithfulness)制约条件。实际的语言形式是两种制约条件交互作用的结果。两类制约条件本质上是冲突的,交互的结果产生了一种“最优”或“最和谐”的表层语音形式。制约条件是普遍的,而在具体语言中的制约条件的排列是不同的,因而也就具有了语言类型学研究的意义。McCarthy & Prince[12],Bakovi
[13],Gouskova[14]等研究者近年来都对这一概念有研究,这些研究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对于标记性概念的研究起到了很好的解释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对于一些现象的解释存在明显的不足。以发音部位标记性层级(Place of articulation markedness hierarchy,以下简称为PoA)为例。根据发音部位的特征值可以得到一个标记性层级排列,即|dorsal>labial>coronal>glottal| (||表示层级,>表示标记性大于)[15∶158]。此排列中舌根音(dorsal)是最具标记性的,而喉音(glottal)的标记性最小。Prince & Smolensky[11]认为在任何一个层级上存在着普遍固定的排列,那么PoA上就有了
(
表示普遍固定排列,*表示禁止)。但是这一排列不能解释语言中的一些音变现象,如中和化。例如在Kashaya语中,音节尾
中和化后仍然保留
,而不是变化成具有最小标记性的成分,如喉音或次最小标记性的舌冠音。而类似这样的问题CoMP都给予了很好的解释与解决。CoMP理论主要探讨OT框架下的标记性概念,它是音系学家Paul de Lacy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16,17,18,19,20,21,22,23,25,26]。CoMP由语言能力(Competence)、融合(Conflation)、层级冲突(hierarchy Conflict)、标记性(Markedness)和标记性保留(Preservation of the Markedness)缩略、合并而成[25∶335]。该理论的核心主张是:“标记性”是人类语言能力的一部分,它是由人脑中彼此相互冲突的三种机制决定的:①标记性保留机制;②标记性弱化机制;③标记性与非标记性的融合机制。deLacy的理论观点新颖,与经典优选论的基本主张一致,但有其独创性的一面,是用一种全新的方法研究标记性概念,体现了目前OT标记性概念研究新进展。本文将结合实例介绍这一理论。 2.CoMP理论形成的过程 CoMP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在回答各种挑战中形成的。 2.1 标记性是语言能力还是语言行为 标记性是一种语言能力,在OT理论看来本来这已不成问题,见上引Prince & Smolensky[11],然而对此有的学者提出异议。de Lacy的贡献在于严格区分能力标记性和行为标记性,详细地研究了能力标记性,提出标记性的弱化、保留、融合及冲突,对制约条件的排列规则做了改进,这就发展了经典优选论的标记性概念,即Prince & Smolensky的理论。在此之前,反对“语言能力标记性是普遍的”这种观点有两种说法。一是Hume[27∶296]认为就发音部位来说,标记性并非是普遍现象,而是各种语言具体的有无,其他学者也持有类似观点[28;29]。另一种说法是承认存在着标记的不对称性,但认为那是外部机制引起的,即标记性是历时音变机制所引起的附带现象[30]。 de Lacy提出针锋相对的意见:标记性是语言能力的一部分,因而是普遍的。Hume等人谈到的现象属于行为标记性,而非语言能力型;又认为标记性是共时现象,跟历时音变机制无关。 2.2 de Lacy的说明 de Lacy通过大量研究表明上述观点,进而说明:标记不对称性源于语言能力,标记性层级是内在语言部分形式化的直接表述。标记性表述及其表述的方式是普遍的,语言的不同在于它们的制约条件等级排列的不同。就标记性表征结构而言,它不是以复杂度为依据,因此以音段表征结构的复杂度作为评定标记性程度的“表征—标记性理论”[31;32;33;34],在实际的音系分析中会遇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完全赋值理论所假定的无特征内容的非标记性音系成分只体现了一个标记性层级,事实上语言是由多个标记性层级构成的,标记性层级之间发生冲突,从而可以产生多个非标记性音系成分。此外,就标记性层级形式化问题,de Lacy也指出,Howe and Pulleyblank[35∶1-49]提出的只采用忠实性制约条件MAX[F]和DEP[F]的标记性理论,以及Gouskova[14]提出的制约条件从不参照标记性层级中最低标记性成分的无零原则(NO-ZE-RO principle),都存在理论上的偏颇及解释上的不完整性。他着重强调各个标记性层级中的音系成分均可以表述为制约条件,仅由忠实性制约条件表示标记性层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输出项制约条件;忠实性制约条件与输出项制约条件交互作用,可以产生标记性的融合和保留,从而可以描写和解释各种已证实存在的音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