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韻律的形態功能(構詞典造句) 什麽是形態?以英語爲例,act加上-tion就變成名詞(action),若變成acting則爲動名詞。形態就是利用語音的手段(如加綴、變形等)來改變句子中成分的語法性質,因而這些通過語音手段加到成分上的語音符號,就具有了形態的功能。長期以來,人們普遍認爲漢語缺乏形態,但事實是否絕對如此,仍然值得深入研究。我們知道,現代漢語當然没有英文那樣的形態語素,就是说漢語缺乏音段形態,如表第三人稱單數的-s、動詞變名詞的-tion、形容詞變副詞的-ly等等。然而,通過對韻律的研究,我們發現:漢語可以通過韻律這種超音段的手段,發揮其類似于音段形態手段的作用。這一發現基於我們對韻律制約句法的巨大能量的重新認識:數年來韻律句法的研究揭示出了大量的韻律制約構詞和句法的現象,然而,韻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威力、所以能夠制約構詞和句法的原因,不可能僅僅在於韻律本身的長短輕重。根據最近的研究(馮勝利2007),我們認爲:韻律具有語言形態的功能。换言之,形態不僅可以通過音段形式來實現,也可以通過超音段形式來標記。後者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來論證:(1)韻律在構詞上的形態功能(如構詞法、詞性轉移等);(2)韻律在句法上的形態功能(如促發移位、改變結構等)。毫無疑問,如果韻律本身可以作爲語言形態的一種手段,那麽,就像決定語言變化及彼此差異的形態語素一樣,韻律也是語言所以嬗變及所以不同的一種功能參數。倘如此,韻律制約詞法和句法的作用則是自然而然的内在機制。果又如此,那麽一向所謂“句法無涉語音”的说法(phonology-free syntax)則不攻自破。下面我們先看韻律在構詞上的形態功能。 1.1 韻律在耩詞上的形態功能 1.1.1 韻律決定語辭的詞性(Prosody determines part of speech) 韻律的形態功能首先表現在它標識詞性的作用。請看: a.編教材編寫教材 b.*教材編教材編寫 c.*教材的編教材的編寫 從這組詞可以清楚地看到:没有韻律的手段,單音節動詞無法作爲名詞性的成分來使用。在a組中,“編教材”是動賓結構,“編寫教材”也是動賓關係,二者結構關係相同,“編”與“編寫”除了意義上的細微差異之外,其功能是一樣的。但在b組中二者表現出很大的不同:“教材編”絕不能说,“教材編寫”則毫無問題。如果加上“的”就更加清楚:“教材的編”不合法,而“教材的編寫”則文從字順。我們可以類推,一個及物動詞如果具有單音節和雙音節兩種對應形式,凡是能够同時進入[動賓]和[賓動]兩種格式的,必是其中的雙音節形式。同樣道理,下面的例子也是如此。 調工作調動工作 *工作調工作調動 *工作的調工作的調動 從“教材編寫”“工作調動”我們可以發現,這裹的“編寫”和“調動”是名詞化的動詞,而相對應的單音節形式“編”和“調”仍爲動詞。也就是说一個單音節動詞要名詞化,必須變成雙音節(雙音化)。這是一種語法的運作,其運作按下面規則進行: 規則:
① 這條規則说:一個單音節動詞(用一個V表示)要“名詞化”(或變成“動名詞”或“動名兼類”)的話,那麼這個單音節動詞必須變成一個“雙音節單位”。换言之,雙音化是動詞變成名詞或兼類詞的必要條件和形式標記。 由此可見,這裹的雙音化實際上相當於英語中的音段標記—ing。當然,不同語言中的功能標記不可能絕對一樣,因此我們不能说漢語的超音段標記與英語音段標記的功能完全雷同。然而,不能否認的是:漢語的雙音模組具有語法範疇的標記功能,具有改變動詞性質的形態功能。② 1.1.2 韻律影響動詞的及物性(Prosody affects the transitivity of verbs) 研究社會進行研究*社會對社會進行研究 解決問題加以解決*問題對問題加以解決 調查人口從事調查*人口封人口從事調查 打擊敵人給予打擊*敵人對敵人給予打擊 這組例子反映了這樣一種現象:在及物性雙音節的動詞前加上“進行、加以……”後,該動詞的後面便不能再出現賓語。這種現象用當代形式句法理論可以這樣解釋:“進行、加以”等VV形式具有一定的語法功能,這種功能要求:(1)它們後面必須是一個抽象動詞;(2)後面的位置取消了抽象動詞指派賓格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句法功能必須通過韻律來實現,亦即: 規則:
就是说,“進行、加以”等VV形式的句法功能是使後面的抽象動詞必須組成雙音,而正是這種雙音才使得這個動詞喪失了它的指派賓格的能力——使之發生語法性質的變化,於是只能用介詞重新引出賓語。不難看出,雙音模組正是實現上述語法功能的一種形式標記,只不過這種標記不是音段形式而已。 1.1.3 韻律決定詞語分界 除了上面這些現象之外,韻律還具有在一定範圍内區分詞典短語界限的作用。界定或標示“詞”和“語”的不同,是形態重要的語法功能。在這一點上,韻律形態與音段形態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我們先來看下面的幾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