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政治是指以科举考试为官员主要选拔方式的官僚政治。科举首先是一种文官考试制度,考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官员。科举制的创立十分有利于官僚政治的发展,王亚南曾指出:“科举制像从外部为中国官僚社会作了支撑的大杠杆,虽然它同时又当作一种配合物成为中国整个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①李弘祺认为,到宋代,科举制已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主要特征,科举制是“帝制时代中国最为重要的一项政治及社会制度”;“政治因素对许多著名官僚的宦海生涯及其家庭命运有重要的影响。考试制度基本上因此第一应当看作是一种政治制度而过于其它别的制度。”②本文结合学术界有关科举学研究的观点,梳理唐宋至明清官员中科举出身的比例变化,论述科举牢笼天下英才的目的与功用、科举与古代地缘政治、科举与吏治和朋党等问题,并从政治视角考察科举学。 一、“国家以科名奔走天下士” 科举制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对古代国家治理、维护统治基础和社会秩序起了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官僚政治也产生过不可估量的影响。科举时代,多数中高层官员由进士出身,而科举牢笼天下英才,不仅能消弭反叛力量,所选拔者尤多报效国家的志士。 (一)各代官员科举出身比例 从唐代以后,科举政治逐渐形成,科举出身成为各个朝代首要的做官途径,中高层官员中大部分是进士出身,历代名臣多由科目登进。按新、旧《唐书》有传之官员共有1804名,其中科举出身者达634名,占官员总数的35.1%,超过了门资、武功、流外或辟署等其他出身入仕途的人数。③科举出身者成为历代文官之主干,进士科更是成为各代中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唐国史补》卷下《叙进士科举》说:“进士为时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实集其中,由此出者,终身为闻人……贤士得其大者,故位极人臣常十有二三,登显列者十有六七。”唐后期敬宗至哀帝各朝,进士出身者在宰相中所占比例高达80%以上。④唐代进士声望崇重,“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⑤。 宋代进士科录取人数空前增加,在执政者中所占比例更高。据《宋史·宰辅表》及有关列传统计,北宋92名宰相中科举出身者达83人,占总数的90%;在176名副宰相中,科举出身者达162,占总数的92%。⑥历朝进士出身者在高官或清要官中所占的比例较大,连金朝亦然:“旧制,监察御史凡八员,汉人四员皆进士,而女真四员则文资右职参注。守贞曰:‘监察乃清要之职,流品自异,俱宜一体纯用进士。’”⑦元代虽然是一个科举相对较为低落的朝代,但在恢复科举取士后,进士官至显宦者也约有一百五十一名,进士群体在元代晚期的政治舞台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⑧ 明代科举出身者在官僚政治中的影响进一步加强,洪武三年(1370年)诏云:“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到明中叶以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的情况。通计明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入者占十分之九以上。⑨ 清代沿用明制,二百余年间,虽有以其他途径入仕者,但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清代统治者尽管对满族人采取特别优待政策,不少满人未经科举便入仕升迁,但清代高级官员中,进士出身者占45%,左都御史一职进士占51%,总督一职进士占31%,巡抚一职进士占40%。⑩又有学者统计,清代御史虽分满汉官,但实际上以汉官为主,人数众多,仍以进士出身者占绝大多数(91%),余则为举人、贡生、监生等,非科举出身者不足百分之五。满官人数较少,然其中有进士举人等科考资格者,也占相当高的比例。(11)足见科举对官僚政治影响之大。 科举制的目的是选拔政治人才或从政人才来进行国家治理,就这一点来看,应该说科举制的目的是基本上达到了。史载宋太宗继位后曾说:“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之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12)一般进士和举人入仕后主要精力也是用于行政事务上,在文章学问上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因为“政才、学术,本自异科”(13)。《儒林外史》第四十九回中迟衡山便说:“小弟看来,讲学问的只讲学问,不必问功名;讲功名的只讲功名,不必问学问。若是两样都要讲,弄到后来,一样也做不成。”科举选拔了许多后来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人才,说明其目的是基本上达到了。至于那些不仅在政事上有业绩,在学问上也有较大成就的人,主要还在于他们及第从政后善于仕学相兼,从学而优则仕走向仕而优则学,或者说能够做到“以学为业,以仕为道”。 (二)牢笼天下英才 “牢笼英才,驱策志士”是科举制的政治目的或功用之一,即“置制举以罩英才”(14)、“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15)。北宋时特奏名的设立,使科举更具有吸引力,它意味着取士额的扩大,使读书应举的前途显得更为光明。特奏名的基本条件是应举次数与年龄,而不是才学高下,所谓“退者俟乎再来”,则为每一个科场失意者始终保留着下一次成功的机会与希望,而只要存在着这种机会与希望,一般士子就不会轻易放弃举业铤而走险。正如宋人王栐所说:“唐末进士不第,如王仙芝辈唱乱,而敬翔、李振之徒,皆进士之不得志者也。盖四海九州岛之广,而岁上第者仅一二十人,苟非才学超出伦辈,必有绝意于功名之途,无复故籍。故圣朝广开科举之门,俾人人有觊觎之心,不忍自弃于盗贼奸宄。”特奏名办法出台后,“士子潦倒不第者,皆觊觎一官,老死不休……英雄豪杰皆消靡其中而不自觉,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16)作为笼络士子的一种手段,特奏名办法在维持宋朝境内安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