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9)09-0001-06 人是关系性的存在。“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1]然而,由于大班环境下“实体思维”的存在,造成人的片面化、单一化和实体化。小班化教学作为世界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其根本旨趣就在于扬弃大班教学弊端,帮助“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2]那么,要实现这一深刻的教育转型,首要的就必须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完整人”何以存在?“完整人”何以可能?“完整人”何以实现?进而在此基础上,找到小班环境下实现“完整人”生成的出路。 一、“人的多维关系存在”与完整人的图景 “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在所有存在物中,人是最独特的,它不仅仅是一种关系性存在,而且是一种包括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等多重关系的存在。所以,“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4] (一)关系维度之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完整人存在的第一个基础性维度。“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5] 就发生学来看,应当承认,“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链条上的一环,服从于自然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想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只不过是一种欺骗,一种幻想。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那种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人的自然存在,或者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亘古不变,而是一种属人的、历史的、逐步展开的过程。马克思提出的“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等概念和范畴就是对人与自然关系所具有的深刻的历史内涵的准确表达。 最初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人,还是本能人,“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他们的意识也是“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因而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想到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最初的天人之分)的意义,没有也不可能自觉地意识到人同自然界的区分(本质和功能性的天人之分)。这就是说,他们同自然界仅仅是一种原始的、自在的“天人合一”关系。尔后,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加强和生产能力的提高,人与自然的同一性开始分裂,人逐渐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来看待自然,不再把它看作是神秘可怖、无法战胜的神,而是采取了积极征服和主动控制的态度。随着这种主客关系模式的登峰造极,人的主体意识极度膨胀,以至于发展到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地步。终于使人类从“不思明晨的狂欢”中猛然清醒过来,开始重新思索人与自然“本是同根生”的亲缘关系。 (二)关系维度之二: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7]这就是说,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也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即人只有走出自己的狭小圈子,与他人结成“共同体”,才能从单纯的自然存在物成长为拥有多种社会关系的类存在物和“作为人的人”。深入一步看,“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8]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放到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得到真正的理解,反过来,人与人的关系即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化。如果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完整人的前提性条件,那么,人与人的关系则是完整人的一种本质性规定。 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与人的关系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从共时态的角度看,这样的关系可以指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还可以指集体与集体。从历时态的角度看,人与人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深深地积淀着岁月的痕迹。即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是不同的。在远古初民和农耕时代,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个体对集体的依附性,个人没有独立的人格,集体就是他的全部。而到了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个体与个体的敌对性,“集体成为了虚假的名词”。进入世界历史和世界市场时代,随着交往途径的增多,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灿烂前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集体与集体呈现出史无前例的平等化、多元化、丰富化和多样化趋势。 (三)关系维度之三:人与自身的关系 从深层来看,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最终都要落实到人与自身的关系上。因为“人才是目的”,一切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不可否认,“人的存在”是一种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历史发展过程,“否定性”和“超越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被宣称为应当是不断探究他自身的存在物——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查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人类生活的真正价值,恰恰就存在于这种审视中,存在于这种对人类生活的批判态度中。”[9]神和上帝是无限存在,因而他们不需要超越,而动物关心的只是果腹和传种,也无法进行超越。人却不同,他无时无刻不意识到自己的有限存在,思索着如何通过实践活动以突破有限、达至无限。超越作为自然和本能的对立面,作为人的生存方式,其本质的规定性就体现在对自然和本能的摒弃之中,一方面,通过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对象化活动,摆脱自然的束缚,扩大属人世界的范围,把更多的自在之物转化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创设新的生存环境和可能空间。另一方面,通过主体间的交往活动,创设新的超越条件、提出新的超越要求、为意识的自由展示提供新的能量和源泉。可以这么说,除了人之外的其他存在物,都只可能是“是其所是”的存在着,而只有人才能在“是其所是”与“不是其所是”的矛盾统一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