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编制刍论 蔡尚伟(四川大学)、翟真(四川大学)/《文化产业导刊》,2010.6.47~54 文化产业规划作为我国新形势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文化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文化产业能否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十二五”规划制定前,总结文化产业“十一五”规划编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规划存在的问题有:部分规划目标失当;规划衔接协调不够;规划编制程序不尽合理;规划编制评估缺失。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规划总体地位偏低;规划编制思路有偏差;规划编制管理不到位;规划编制研究基础薄弱;编制队伍建设尚待加强。目前国家正面临着文化产业的“十二五”规划,在此,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提几点建议:1、制定高水平、高规格国家级文化产业专项规划;2、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树立新的编制思路;3、夯实规划编制研究基础;4、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管理;5、科学整合编制队伍资源。 中日文化产业政策比较研究 ——基于《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内容产业促进法》之比较 廖建军(湖南大学)、蔡斌(湖南大学)/《出版科学》,2010.3.97~99 2004年6月4日,日本正式公布《内容产业促进法》,该法由总则、基本措施、振兴内容事业的必要措施、行政机关的措施4章27条和一个附则构成。我国于2009年7月讨论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它包括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五个方面组成。对比《内容产业促进法》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找出其中的差异,并吸收《内容产业促进法》中的有借鉴意义的内容,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首先,两个法规的政策出台背景比较。日本《内容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主要有两个:一是文化产业是重要的战略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日本想在国际竞争中站一席之地;二是网络不断发展,内容传播途径日趋多样,为提高其内容竞争力而颁布此法。中国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主要背景也有两个:一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二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其次,政策法规的文本结构比较。日本《内容产业促进法》包括附则共5部分29条,其中第二章到第四章共19条,用近70%的篇幅阐述促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基本措施、必要措施和行政措施等。我国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促进文化产业政策实施的措施只有5项,大约占整个文件的13%。由此可见,《内容产业促进法》重视的是从不同层面采取不同程度的措施,以保障政策的实施为出发点和归宿;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侧重于对文化产业整个产业问题的宏观把握,把构建完整的目标体系放在首位。再次,政策实施的合作和沟通意识比较。对比两个法规,日本更加强调在文化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增进国民的理解”,这些方面的规定与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完善产业链 ——决定中国文化产业未来的战略关键词 沈望舒(北京市社科院)/《文化产业导刊》,2010.3.47~54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多年,有成就也有问题。梳理这些问题,可以发现共性障碍多来自“产业链”建设的缺失与不完善。目前,中国文化产业链建设中存在五大缺陷:1、片面的“文化资源”论,导致文化产业战略决策缺少目标市场的前提,文化项目缺少同规模消费群体的互动。2、迷信“集群理论”,违背因地制宜的供应链规律。3、过度竞争破坏结构合理性,浪费社会资源,伤害投资链。4、违背文化项目论证程序,影响项目人才链功能的发挥。5、其他产业辅佐不足,使文化面临举步维艰的困境。为此,我们应该采取五项措施推动文化产业链的良性化进程:1、鼓励有实力的专业化机构兴办文化需求调查咨询机构,把握“有效需求”。2、从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入手,设立中国文化供应商、服务商、集成商方阵,以及“典藏库”物流系统,使满足国家形象和跨文化传播需求的“有效供应”能力得到加强。3、加强政府的引导、组织、协调等公共服务工作和建立健全功能强大产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使文化产业出现良好环境的营造维护者。4、改善产业链内部薄弱环节、提高资源汇聚度、强化“互为生产性服务业”的社会分工,扭转结构失衡,使各地出现类型多多内容的以核心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链式业态。5、开办常设机构与活动经济两类枢纽平台,使文化产业得以跟科技产业、金融产业、流通产业等多点接触,相互吸引,形成跨行业的价值链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