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民生效应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实效

——国颁数据“十五”分析与“十一五”测算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亚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文化研究中心,昆明 650034 王亚南(1956-),男,云南昆明人,研究员,主要从事民俗学、民族学及文化理论、文化战略和文化产业研究。

原文出处:
文化艺术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实效可用居民文化消费来衡量。“十五”期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数值均增长8成以上,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和总消费比重也有较大增长,标志着中国已进入文化消费加速上升期。但“十一五”头两年间,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和人均数值增幅、文化消费占收入和总消费比重均持续下降,相当一部分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呈现负增长,城乡之间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的差距迅速扩大。至“十一五”末年,居民文化消费增长不容乐观。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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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180(2009)01-0001-22

      2000年底,中央“十五”规划建议首次使用了“文化产业”和“文化相关产业”概念,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正式进入国家议事日程。本文的分析从“十五”开始,而“十五”数据分析的起点正是2000年。分析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成效,可以着眼于文化生产的市场活动前端数据——文化产业增加值,更应该着眼于文化消费的市场活动后端数据——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分析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所透视出的文化民生效应,不仅可以间接反映出文化生产效果,而且可以直接体现出文化共享结果。在当前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社会背景下,以全国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来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成效,符合文化发展必须“惠及民生”的宗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最具体、最实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高全国各地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和文化生活质量。

      本项研究分析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正式公布的3组数据:(1)全国及各地城镇与农村分别统计的人均总消费(其中包含文化消费)数据;(2)全国及各地城镇与农村分别统计的人均收入(对城镇居民指可支配收入,对农村居民指纯收入,全文同)数据;(3)全国及各地城乡人口分布数据。人们可以认为现有统计制度及其指标还存在缺陷,但无论如何,在全国统一标准下,各地之间具有可比性。本文分析基于《中国统计年鉴》基础数据,经多重演算得出各种相应数值:首先分别求取城镇与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总消费、收入总量数值;其次求取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消费、收入数值;再次求取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及总消费比重数值;第四求取相应时期各项总增长及年均增长数值;最后据此分别进行各项测算分析和纵横向比较。同时,文中基于“十五”末年2005年和“十一五”近年2007年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文化消费占收入和总消费比重值、文化消费城乡比三个方面的分析数据,分别设定统一的衡量标准,归结在一起对全国及各地文化民生效应加以演算,得出一种通行可比的综合权衡数值。

      一、“十五”期间文化消费分析

      事实上,居民文化消费数据按照城镇与农村分别进行统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各自的人均文化消费数据正是整个分析的基点。不过,为了简化繁复的数据分析过程,这里已经演算为城乡综合人均数值,以方便直接进入各地之间的比较分析。而《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基础数据后面专节处理,需要演算为衡量文化消费城乡差距的城乡比,作为分析权衡各地文化民生效应的重要因素。

      (一)文化消费绝对值增长分析

      以“九五”末年2000年数据为基础,比较整个“十五”期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情况,见表1。各地分为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按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十五”年均增长指数高低排列。

      

      

      表中省略了“十五”期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指数比较。以2000年数据为100来衡量,至“十五”末年2005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指数为189.41,即五年间总增长89.41%;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指数为183.78,即五年间总增长83.78%。这也就是说,“十五”期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均达到8成多,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3%上下。

      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依次为97.30%、90.21%、74.01%、69.82%,年均增幅均超过11%;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依次为91.13%、88.48%、73.89%、67.87%,年均增幅均超过10%。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形成阶梯下行:东部皆达9成多,东北都在9成上下,中部皆为7成多,西部则都不到7成。东部和东北整体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中西部整体。

      在各省区市之间,西藏、浙江、青海、黑龙江、山西、北京、广东、江苏、贵州、江西、河北、重庆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2位,而四川、广西、海南、天津、湖北、宁夏、新疆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幅低于10%,落入全国最后7位;西藏、浙江、重庆、青海、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辽宁、北京、河北、贵州、江西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3位,而湖北、广西、海南、天津、宁夏、新疆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幅低于10%,落入全国最后6位。

      不言而喻,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增长还包含地区人口变动的因素,人均文化消费数值增长相对具有可比性,因此表中以各地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十五”年均增长指数高低排序。各地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幅度的差异并不是很大,但就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的绝对值来看,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无疑较为明显,东部大大高于东北及中西部,而东北与中西部的差距则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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