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新闻”现象又有所回潮,这值得认真对待。“有偿新闻”的危害之大,在于它会从根本上动摇新闻的生命。新闻的力量就在于它是客观的、公正的、真实的。如果可以拿金钱就能炮制出冒牌的新闻,那还有什么客观、公正、真实可言?“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让这种“有偿新闻”存在下去,就会产生“一粒老鼠屎败坏一锅粥”的效应,使人们由将信将疑,进而至不再相信新闻了——虽然真正的“有偿新闻”只是极小的一部分,以攻其一点(“有偿新闻”)不及其余(还有许多是真正的新闻)的态度对待新闻者也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有偿新闻”这个名词虽然是我国独创的,但这种现象并非我国所独有,而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早就出现过,并且虽然遭到新闻界乃至社会上有识之士的抨击,至今也还没有绝迹。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新闻事业真正是人民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和新闻事业的利益内在地从根本上一致,这就决定了我们克服“有偿新闻”现象理应更为有效。 综合国内外的经验,要解决“有偿新闻”问题,无非要靠两条:一是新闻界要自律,二是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自律有多重。有道德上的自律:要加强新闻职业道德的建设,使新闻从业人员从一种内在的强烈道德感来自我约束,以搞“有偿新闻”为耻。有体制上的自律:新闻界要制订各种必要的制度,要使搞“有偿新闻”者在新闻界内行不通——层层设卡,令其无法通过;也要使搞“有偿新闻”者得不偿失——一旦被发现在搞“有偿新闻”,将会受到重罚,结果他得到的那点“有偿”,比不上他失去了的合理的报酬。 社会的监督也应是多方面的。监督者有多方面的人士: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士兵等等;监督的方面有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等等。 光有新闻界的自律,没有社会的监督,自律就没有保证。当然,光有社会的监督,没有新闻界的自律起而主动呼应,社会的监督也不可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二者不可偏废,当然也非平列,是不可作等量齐观的,因为社会的监督毕竟更加不可忽视,正如没有监督的权力会走向腐败。但是,这二者又是统一的,统一在按照新闻的根本性质、基本使命来对待新闻。 新闻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无论是在战争中,还是经济建设中、文化建设中,新闻都可以显示其强大的影响力。“记者之笔,胜过三千毛瑟枪。”(拿破仑)“报纸是人民的教科书”,“新闻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这些语言,都是描述新闻的巨大作用的。没有什么绝对的新闻自由。有自由,也就有约束;有权利,也就有义务。现在我们讲要加强舆论的监督,也要讲社会要监督舆论。我们现在要造成这种舆论,就是新闻要受监督,要受约束——要受党和政府的管理,要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受法律的约束,要受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约束。这要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舆论上突出地加以强调。我们现在有2000多种报纸,2000多家电台、电视台,50多万新闻从业人员,不受约束,没有规矩,搞无政府主义,那还了得? 只有从根本上把新闻的性质、任务真正弄清楚了,新闻工作者真正知道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了,新闻界也才可能以最大的自觉、最大的决心去克服“有偿新闻”的现象。“有偿新闻”最终将妨害新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那还能允许其有存身之处吗?同样的,“有偿新闻”的存在将会败坏整个新闻事业的信誉,损害社会主义新闻按其本性发挥作用,那“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何以实现呢?因此,全社会不能放松对新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