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召开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座谈会

——禁止“有偿新闻”要常抓不懈——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提出六个方面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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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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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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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曲志红)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在今天举行的“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座谈会上提出,我国新闻界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新闻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治理“有偿新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

      中央和首都25家主要新闻单位及部分省市党委宣传部的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大家交流了三年来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遏止“有偿新闻”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针对目前“有偿新闻”有所回潮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措施和办法。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上海市委宣传部、广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全国记协等单位的负责人发了言。

      徐光春在总结讲话中说,我国新闻队伍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大多数新闻工作者严以律己,廉洁从业。在近三年的新闻宣传工作中,按照中央总的要求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认真落实“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任务,把握导向,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加强管理,使我们的新闻报道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有效杜绝“有偿新闻”,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上取得成效。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有偿新闻”仍时有回潮的迹象,最近我们经常收到群众来信,揭发检举这方面的问题。明明是新闻采访,偏偏收取“宣传费”;明明是广告,偏要用新闻形式进行包装;明明是钱稿交易,说成是“赞助”;有的地方甚至把报纸、电视台通过招标的方法,交由个人承包等等。这种现象,已形成一定的层面,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徐光春说,“有偿新闻”的出现,是拜金主义在新闻工作中的表现,是当前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新闻队伍中的反映。它不仅腐蚀新闻队伍,毁了人才,而且败坏党的新闻事业声誉,损害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性质,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决不能掉以轻心。

      徐光春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领导是不是重视,是不是想抓,是不是敢抓,是不是真抓。作为一个新闻单位的负责人,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克服“以权谋私”,禁止“有偿新闻”,才能带出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具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新闻工作者队伍。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队伍,这是对我们新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当中,一是要抓思想建设,二是要抓作风培养,三是要抓纪律教育,四是要抓业务训练。其中,要把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鼓励记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脚板底下出新闻”。同时不断完善自律机制、监督制度、奖惩办法。还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新闻工作进行监督,使“有偿新闻”这一公害,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徐光春重申要继续贯彻1993、1994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颁发的两个《通知》精神以及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提出具体措施:

      采访归采访,赞助归赞助,两者不能合二为一。采访不能由被采访单位出“赞助费”,新闻报道决不允许收取“宣传费”;禁止用新闻形式进行企业形象广告宣传,凡是收费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必须标明为广告;确有报道价值,符合报道计划的组团采访活动,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有组织地进行,记者个人不得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活动;经批准的新闻发布会和公司开业、产品上市以及各种庆典活动,由新闻单位领导决定是否派记者采访、报道;编辑记者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企业兼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获取报酬,凡在职编辑记者,不得受聘到其他新闻媒体当“特约记者”、“兼职记者”或“特约撰稿人”;编辑记者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给的奖金、车马费、误餐费等。

      他希望各新闻单位对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并对自律规定进行一次修订,并一定要有相应的运作机制保证执行。

      徐光春最后说,新闻改革是新闻事业繁荣健康发展的动力。杜绝“有偿新闻”,除了要加强教育,加强自律,加强监督,还需要深化改革。新闻单位要在新闻改革大潮中,找准位置,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精心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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