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平民住宅及其制度创建

——以北平为中心的研究

作 者:
唐博 

作者简介:
唐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局主任科员,tangbo1981@126.com,北京 100053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民国时期,南京、汉口、北平等城市为缓解低收入市民居住困难,由政府出资,选定地块,兴建租金低廉的平民住宅。这是国民政府寻求解决城市住房短缺、房价过高难题的一种带有社会救济性质的尝试,其中不乏有价值的思路和见解。特别是北平市还制订了有关平民住宅的地方法规,设置专门机构,实现了政府对廉租住房在分配、使用、修缮、征收租金、维持秩序等方面的有效监管。然而,由于政府财力所限,平民住宅出现供应严重不足、居住资格监管不力、居住环境恶劣和物业管理滞后等问题,其建设没能坚持和扩大,其制度也逐渐形同虚设。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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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大量集中,城市住房的结构性短缺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房屋价格稳步上涨,严重脱离大批低收入群体购买力水平的状况下,“看得见的手”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确保居者有其屋,就显得很有必要。30年代在南京、汉口以及北平推出的一批平民住宅,就是当时国民政府寻求解决城市住房短缺、房价过高难题的一种带有社会救济性质的尝试。这一问题尚未受到学界关注,而无论从社会保障史的角度探讨,还是从近代地方史的角度研究,都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三个城市的平民住宅实践,又以北平最有特色。

      一、北平的范本:平民住宅的理念及其在南京、汉口的实践

      “平民住宅”(亦称“贫民住宅”)理念的出现,不迟于20世纪20年代初。一战给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大批居民失去家园,无力重建。在美国巨额贷款的援助下,这些欧洲国家的政府出资兴建了一大批质量不高,但足以帮助无家可归者度过难关的住宅。

      这种住宅的特点是:由政府直接投资或主持融资,使用政府控制的国有土地,建设中低档次、中小套型的住宅,其使用者被限定为无家可归的低收入阶层;或由政府对在私有土地上重建房屋的居住者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如果产权由政府掌握,则居住者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买卖或转租、分租。居住者向政府缴纳低于市价的租金;如果产权由政府向居住者出售,则售价低于市价,并在转让等方面受到某些限制。平民住宅在解决战后各国“房荒”危机的进程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三十年代,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的人口聚合效应凸显。①由于城区面积的扩张速度远远落后于人口增速,居住用地的紧张和住房供应的短缺越发突出。相应地,地价总水平呈上涨趋势,从而带来住房交易价格的上涨。无力支付高昂房租的低收入者,为了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只有增加居住密度,降低居住舒适度。“一座旧式平房,常常住上五六家以致十几家。一幢一楼一底的房子,也常常要住上三四家”②,这一状况司空见惯。改善居住条件对于大多数市民而言变得遥遥无期。更重要的是,由于加租而引发的房东、房客冲突有增无减,甚至酿成游行示威,对国民政府在大城市的统治造成不良影响。住房短缺和房价高涨,已经成为各大城市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

      为此,20世纪30年代中国地政学院的学者在进行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提出了向一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学习、由官方直接投资、建设平民住宅的建议。

      平民住宅的兴建,最早是从南京市政当局整顿市容开始的。南京城区有数以万计的棚户住宅,环境恶劣,“有碍观瞻、有碍卫生、有碍消防、有碍治安”。1934年,南京市政当局推行棚户住宅改善运动,即由政府出资,划拨近郊土地,补贴棚户重建新房。此外,政府还投资兴建平民住宅,“平价出租,以便部分财力较为充裕之棚户,迁移租住”。1935-1936年,南京市政当局斥资十余万元,在中山门外、和平门外、武定门外、止马营和七里街等地共兴建790所平民住宅,以无房的劳工等低收入者为承租对象,月租金从1元到2.6元不等,租价低于南京的普通住宅。其中,止马营和七里街的平民住宅房屋质量略好,“每户有正屋二间,檐高二公尺四,两端用十寸砖墙双面粉饰,分户及前后墙皆用五吋砖墙,杉木隔间板,全部青砖平铺地面,杉木柱帖,杉木桁条及格椽,木格窗,加板木松门,屋面用芦席青洋瓦铺盖。普通约十户连成一列,行列之间有宽约三四公尺的甬道。水井、厕所、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备,亦相当完全。”③这样不仅保证了住宅的采光、取暖、汲水,而且以甬道拉开房屋间距,减少相互干扰和病菌传染。

      与南京如出一辙,汉口也有数以万计的棚户居民。特别是1931年长江洪灾后,许多灾民也挤入棚户行列。至30年代中叶,汉口的棚户住宅共有12746所,17865户。尽管1930-1935年间汉口的人口增长率远低于南京,但同样住房供应奇缺,房地价格攀升,居住非常拥挤。二房东任意分隔房间、擅自分租的现象屡禁不止。棚户居民无力负担普通住宅的房租,只能临时搭建棚屋暂住。汉口市政府兴建平民住宅的初衷,是要解决这批人的居住问题。至1935年,汉口市政府共兴建了800栋平民住宅,每栋月租1.2元。④

      时人认为,“政府对平民住宅的建筑,仍应不断进行”。“政府建平民住宅,仅是一种社会救济事业,不能与公用事业相提并论,更无所谓投资。”因此建议“废除(平民住宅)房租,每月仅使住民缴纳极少数之维持费,以作管理费”,进一步减轻居住者的经济负担。⑤此外,认为平民住宅不该在远郊兴建,最好选址在商业区附近,以避免因选址过远而造成政府疏于管理、平民住宅最终沦为贫民窟。

      上述实践和建议,对于北平兴建和管理平民住宅,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天桥平民住宅的营建

      1937年的北平,煤价、粮价暴涨,多年来稳中回落的物价总水平开始飙升。战争的阴云从两年前的华北事变起,就笼罩在这座古城上空。北平的第一个平民住宅就诞生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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