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集镇名实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邹逸麟(1935-),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清国史·地理志》、《清史稿·地理志》每县下均有某某镇的记录。经考察,认为这种记录并没有严格的学术标准,有一定的任意性。实际上,清代的镇,并非县以下一级管理地方或征收商税的机构。凡是有一定集中的人口,商业比较繁荣的聚落(集市),往往被人们称为镇。其中有的置有县以下管理地方治安的机构,如巡检司,有的什么设置也没有,仍被称镇;也有既设了巡检司等管理或纳税机构,然仍不称镇。可见清代文献中镇的记录并无严格标准。至于文献上记载镇的四至范围,实际上指的是所设机构管理(如巡检司)的地域范围,与镇并无关系。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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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87(2010)-02-0065-08

      我们在撰写新编《清史·地理志》过程中,发现《清史稿·地理志》、《清国史·地理志》某县下均有“镇几:某某镇、某某镇”的记载。我们没有查到原作者选择这几个镇的根据和标准。于是作进一步查考,发现这种选择的标准是很模糊的,也很不确切。为了弄清清代集镇的实体情况,本文想探讨两个问题:一,清代的所谓“镇”,究竟是指怎样的地理实体?二,它与行政管理系统是怎样的关系?由于清代疆域辽阔,地域差异很大。现选择集镇比较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

      在清代,所谓“镇”并不是县以下一级行政机构,也不是地方政府为管理商贸的一种建制。集镇原先只是一种乡间商业比较繁荣、人口比较集中的一种称为市或集(南方多称市,北方多称集)的聚落。后来因为其中一部分市集所在地,人口比较密集,商业相当繁荣,治安也开始发生问题。于是地方政权就在该地设置了某种职司,如县丞、典史、巡检司、税课司、千总、把总、营汛等防务、治安、抽税机构进行管理,这些聚落无疑较其他的市集地位重要,于是往往被称为镇。但是民间因习惯也有设置某种职司而仍不称镇者,或有并无职司设置而称镇者。所以在清代对镇的称谓,并无严格的标准,有其一定的任意性。

      乾隆十一年《震泽县志》卷4《疆土志四·镇市村》:“震泽县之镇市村,旧吴江县镇市村之半也。凡民人所屯聚者,谓之村。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将防遏者,谓之镇。亦有不设官而称镇,既设官而仍称村者,名号正俗不同耳。旧吴江县之称镇者七,称市者十。按:旧吴江县市镇,其见于《莫志》者,镇曰平望,曰黎里,曰同里,曰震泽。市曰县市,曰江南,曰新杭。《徐志》亦载四镇,而市增其七,曰八斥,曰双杨,曰严墓,曰檀邱,曰梅堰,曰盛泽,曰庵村。《屈志》复增黄溪市,而盛泽亦称镇。又增芦墟、章练塘二镇。盖自明初至我朝三百余年间,民物滋丰,工商幅辏,月异而岁不同,故三志所载市镇递有增易也。康熙中以八斥、梅堰为镇,系俗称云。称村者,二百四十四。按:村《莫志》二百十九。《屈志》二百八十五。此从《徐志》实数。雍正间析县而震管镇一,市四,村九十七。其县市,平望则为两县所分辖。今并列三者于篇,而镇市之先后盛衰及所由始者加详焉。”可见明清以来,江南市镇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数量前后变化很大,不同时期递有增易,同时也显示了一个商业聚落是否称镇并无严格的统一标准。

      刘石吉据光绪二十一年刊本《江苏全省舆图》统计江苏南部各镇及巡检、把总、千总等驻守情况如下:

      

      刘注:江苏全省舆图列举江苏南297镇,显然太过低估;惟已可见在这297镇中,只有少数设有巡检司;把总、千总、都司、守备、游击等驻防镇内的也是极少。①

      为了证明当时志书记录集镇的名数并无统一标准。今以清代市镇经济最发达的苏州、松江两府为例,以大体反映晚清制度的《清史稿地理志》、《清国史地理志》和光绪二十一年《江苏全省舆图》以及清代方志中有关镇的记载,列出下表。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清代有关志书在记录“镇”的名称和数量时,出入较大,似乎没有统一标准,各志书作者在选择镇的记录时,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任意性。因为,一方面镇并不是县以下的一种行政建置,故而在人们心目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另一方面,清一代近三百年,地方经济有很大变化。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过太平军之战,许多集镇经战乱而衰落,从此一蹶不振,而有的集镇在同、光以后再度兴起。②总之,清一代所谓集镇的兴衰变化很大,要确定某一时期有多少市镇的数量没有实际意义。

      据当时文献记载和近人研究,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县以下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乡——都——图——圩。

      乾隆十一年《震泽县志》卷3《疆土志三·乡都图圩》:“震泽县之乡都图圩,旧吴江县乡都图圩之半也。”雍正二年分吴江县西偏地置震泽县。“都所领为保为图,俗省作啚。吴江《徐志》云:在郭曰保,在野曰图。今按:云郭者,兼城内外言,非实有郭也。《莫志》云:附郭十里为保。保一十二,图五百四十九。保、图所领为圩,圩三千二百一十。”其关系大致如下:

      

      光绪四年《重修华亭县志》卷1《疆域》:“国朝递分上海、青浦、娄、奉贤后,止管五乡,皆他县共之。凡为保十有二,为区二十有九,为图一百九十有二。仙山乡有保二:七保、八保。七保有区二:四区、五区。四区有图十二。”其县以下统辖当是:县——乡——保——区——图。光绪五年《南汇县志》卷1《疆域志》载:县以下亦为乡——保——区——图。由此可见,清一代县以下无镇一级行政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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