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商业思想发展及其转型困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海英,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商、行商风气日盛,大量商书刊行,凸现商人意识的觉醒与商业思想的发展。但由于“知识遗产”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制约,经营环境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明清商业思想发展境遇的先天不足,使其并没有完全成为一种独立的思想意识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最终在传统社会面临转型的特殊时期,商业思想的发展也陷入转型困境。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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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92;K248/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0)02-0148-7

      明清时期被称为中国传统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经济较之前代有了长足发展,商品流通规模、市场发育程度都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大量区域性商人集团,商人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力量。并且出于适应商海竞争的需要,明中后期开始有商书大量刊行,反映出经商者自身对这一职业的认可与重视,凸现了商人意识的觉醒。为数众多的商书比较真实地记录了商人的经商之道及经营形态,也能够准确地反映当时商人的思想意识和经营理念①。由于大量的商书公开刊行,不难想见,书中所述观点不仅是商人自身思想意识的体现,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商业的普遍看法,这是全社会商业思想的重要体现。本文拟从明清大量公开刊行的商业书入手,具体分析这一传统社会面临转型的特殊时期,商业思想的发展及其转型困境。

      一、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

      商业是社会所必需的一种经济活动,商业行为本质上是讲求利益的,不可避免地会带着唯利是图的属性。但中国传统文化中又很注重利义关系,强调以义取利,不能见利忘义。如何协调这二者的关系,始终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人们所难以回避的问题。

      明中后期开始,伴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士好言利”的社会氛围和“弃农从商”及士人“弃儒从贾”的社会现象,这在明清文集、方志和文人笔记中多有体现。但总体而言,社会风气导向仍然是传统伦理中的以义为重,利为轻,反对见利忘义,这一传统的“义利观”对明清时期的商人具有深刻的影响,并在商书中非常鲜明地体现出来。

      从商书记载来看,在“利”、“义”关系问题上,对商人的要求便是:重信义,守然诺;强调君子之财,取之有道。从明代天启年间程春宇的《士商类要》,崇祯年间李晋德的《客商一览醒迷》,到清乾隆时期吴中孚的《商贾便览》,王秉元的《生意世事初阶》,及至清末杨树棠抄本《杂货便览》,这些训诫在明清两代一直相沿传承。吴中孚的《商贾便览·工商切要》开篇强调,“习商贾者,其仁、义、礼、智、信,皆当教之焉,则及成自然生财有道矣。苟不教焉,而又纵之其性,必改其心,则不可问矣。虽能生财,断无从道而来,君子不足尚也”。

      在商人的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方面,商书强调艰苦创业,节俭为本。“富从勤得,贫系懒招”;“和能处世,俭能治家”;“为士者勤则事业成,为农者勤则衣食足,为工者勤则手艺精,为商者勤则财利富”②等训诫多有出现。

      由于商业经营的特殊性,商人大多在财利场中应付周旋,无时不受风流场所“酒池肉林”的诱惑。因此,在个人修养方面,商书反复告诫人们要洁身自好,不能贪图奢侈生活享受。《士商类要》特书《戒嫖西江月》以示警;《客商一览醒迷》强调要“锐志坚持,必不堕于勾引”③。《商贾便览·工商切要》更是直接指出,“赌嫖二事,好者无不败家倾本,甚至丧命……二害非小,当自知之”。直至民国年间的《生意经络》④,仍反复训诫:“最可恨者,嫖、赌、吃、着四字。若犯了一字,即穷之根,贫之源也。看旁人穿好衣,吃好食,切不可照他行事。近来鸦片一项,尤生意中所最忌,万万不可沾染。切记切记。”

      综观明清时期的商书,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中匡扶正义、扶弱济贫的思想也深深影响着传统的中国商人,商书中不时可见“救困扶危存博济,莫因倾倒共推人”、“轻炎拒势,谓之正人;济弱扶倾,方为杰士”、“倚官势,官解则倾”⑤的训诫,告诫人们,不要附炎趋势,攀援权势,屏夺人财。同时,在经营理念上,中国传统伦理中所提倡的信用为本的诚信观尤受重视。商书非常注重对商人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的培养,反复强调在商业运作过程中,不仅要公平交易,光明正大,而且要诚实无欺,重恩守信,以义行商。程春宇的《士商类要》第四卷,辟有《人伦三教》、《起居格言》、《省心法言》、《养心穷理》、《居官莅政》等近30小节,阐述“立身持己”、“和睦宗族”、“孝顺父母”、“敬兄爱弟”、“君子知恩”、“勤劝读书”等事理。乾隆年间王秉元《贸易须知》的《序》中强调:“商亦有道,敦信义,重然诺,习勤劳,尚节俭。此四者,士农工皆然,而商则尤贵,守则勿失。”⑥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人伦道德的规范作用,在明清商业思想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对明清时期的商业发展意义深远。

      从经济学的角度言之,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需要一系列社会秩序作保证的,而社会秩序是一个需要多元支撑的系统,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支柱,都会造成经济的畸形发展。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的市场交易始终缺乏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制度机制的保护,如果再没有信用、互利和秩序等人际关系原则的支撑,那么市场运作的交易成本就会高得无任何效率可言,这也不利于商业长久的顺利发展。透过明清商书中的谆谆教诲,我们看到,中国传统“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规范,对维护传统社会正常的商业运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法律条文和制度保护成为市场经济中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儒家伦理中重德重于重利的教诲,以义取利的诸多训诫,诚信为本的伦理提倡与经营理念,成为市场交易的无形约束,对保证传统中国社会正常的商业经济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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