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性消费与晚明士商的身份认同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祖杰,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610064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明中期以后,传统的以国家权力和儒家伦理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受到了商业化的冲击而发生动摇,原来的等级界限在士商共同参与的奢侈性消费中日渐模糊。然而,由于士绅特权的存在和官本位意识的根深蒂固,商人们的消费趋向仍表现为对士绅地位的向往,而没有形成独立的阶级认同,这一趋向决定了晚明时期的社会转型难以获得根本性突破。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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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9)05—0103—07

      对于明代中期以后社会转型的性质和程度的探讨,国内外史学界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从上世纪30年代吕振羽提出资本主义萌芽理论,到50年代围绕资本主义萌芽的大讨论,再到80年代对同一话题更为深入的探索,国内史学界的研究基本是围绕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斯大林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展开的。而同一时期几个主要英语国家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其中不乏华人学者的参与,却或多或少地受到韦伯观点的影响,将着眼点放在文化层面,多是对韦伯学说的附会或反驳。近来的诸多研究成果则往往既否定资本主义萌芽说,也否定西方中心论;或者认为早期近代的中国与欧洲不存在可比性,或者反西方中心论而行之,将中国看作早期近代的经济中心。①国内学术界近年来一些颇有影响的著作也强调了晚明在全球经济、文化联系中的地位。②在否定了附会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萌芽说、西方中心阴影下的帝制晚期停滞说之后,对明清社会特征的研究仍然面临着范式转换的困境。在当今的历史学语境下,如何对明清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新发现做进一步的梳理和分析,并据此对帝制晚期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重新评估,就成为明清史学者必须面对的一项挑战。本文将结合国内外学者许多有价值的发现,从士、商阶层的日常生活和消费趋向入手,对晚明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进行初步探讨。

      一 晚明新富及其阶级认同

      针对晚明历史地位的评价问题,商传在总结了海内外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之后,将晚明定位为“中国社会向近世转型的一次失败的尝试”,他还引用了在这一研究方向上几个标志性成果,如黄宗智的“内卷化”理论,彭慕兰和李伯重的“能源论”作为这一定位的佐证。但他同时也指出,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等级社会的逐渐解体,是前资本主义发展时段的一个共同特征。“而明代从成化即已开始的僭越风气,于传统政治腐败没落同时,也可视作打破旧日等级观念之举”。③换句话说,晚明时期的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等级社会解体的前资本主义发展迹象。对于类似的论点,笔者也曾经从象征等级制度的服制规则在晚明的败坏和服饰多样化趋势的呈现等角度予以支持。④

      根据西方国家的发展轨迹,在等级社会解体后,取而代之的应该是阶级社会。而对于阶级的认定,传统马克思主义强调的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而新马克思主义则更注重“阶级觉悟”的形成,因而将阶级看成是一种动态的组合。⑤受德国社会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1863-1941)和年鉴学派影响的一批西方史学家则认为,阶级的认同不是在生产中形成的,而是在消费中形成的,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指出,“品味不仅反映阶级差异,而且作为一种工具建立和维持了这种差异”。所以,“阶级认同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和相互关联的。其结果则是,文化消费成了阶级间变动关系的一种功能”。美国加州大学历史学教授安·伯明翰(Ann Bermingham)在肯定了布迪厄判断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说:“布迪厄分析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将社会看作是能动的和流质的,由一些变换着兴趣和欲望的团体构成,而这些兴趣和欲望会不断折射到文化层面。”⑥这些主要基于欧洲历史的见解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从消费和趣味视角重新审视晚明时期的社会结构。

      要认识明中期以后的变化,我们需要对早期明代社会略加回顾。明初朱元璋建立的是一个超经济强制下的士、农、工、商四民社会,对此,我们从明初对全社会服制的规划中即可看出,士、农、工、商在衣着上各有等第,不能逾越。⑦然而,随着明中期以后社会日益走向商业化,人们的服饰实践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规则,更趋于为时尚所左右,而后者则是正在形成中的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在人们的心目中,儒家的等级社会模式已经过时,即使士人也不得不承认,成化之后的社会已经不复是明初等级分明的四民社会。社会等级被重新划分,不是按照国家典章,而是按照消费水平和趣味。循着人们消费的足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集政治权利、经济财富、有时甚至包括文学影响于一身的新的上层阶级,他们在晚明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

      晚明的奢侈品消费见证了一个新崛起的富裕阶层。对于近代以前日常生活中的消费现象,正史中鲜有记载,甚至地方志中也很少涉及。所以,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借助于笔记、小说这些反映普通人生活情形的半文学半历史性题材。例如,在被普遍认为是以晚明社会为背景的《金瓶梅词话》中,我们就看到了这个时期鲁西地区一个商人家庭活生生的奢靡生活。在西门庆通过行贿获得官职之前,家中开设了绸缎铺、当铺和生药店,属于典型的商人家庭。就服饰消费而言,无论是西门庆本人还是其六房夫人,穿戴之奢堪比王公贵族,几乎看不到受等级限制的痕迹。类似的现象在其它晚明资料中也随处可见。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描绘了一位居住南京的苏州商人宋金,平时“身穿罗绮,食用膏粱”,出门则“锦衣貂帽,两个美童,各穿绿绒直身,手执熏炉如意跟随”。⑧宋金衣锦还乡之时,罢官回乡的知县因为在宋金发迹之前曾经羞辱过他,“恐怕街坊撞见没趣,躲向乡里,有月余不敢入城”。⑨可见发迹的商人比罢官的士绅还要来得风光。

      在财富的支持下,一些商人在消费方面可与士绅竞争。在有关玉堂春和王金龙的浪漫故事中,冯梦龙描写了一位山西贩马商人沈洪。其言行让我们看到了商人对士绅特权地位和等级制度的挑战。因约不到玉堂春,懊恼的沈洪向老鸨抗议说:“王三官也是个人,我也是个人。他有钱,我亦有钱。”⑩可以看出,这位“有整万银子”的马贩子已经不把尚书家的公子放在眼里了。像早期近代世界其它地区的新富们一样,晚明的一些商人身上存在着很强的炫富心态,可以说是“凡勃伦效应(Veblen effect)”在当时中国社会的一种体现。(11)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南地区,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商人为彰显自己的财富而穿戴铺张,居住奢华。财富成为人们在官本位之外判断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故有不衣文采而赴乡人之会,则乡人窃笑之,不置上座”的现象。(12)虽然没有形诸制度,但人们的社会地位在奢侈性消费中被重新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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