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社会公正问题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春玺,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原文出处: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离开一定的经济关系抽象地谈论公平正义问题,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去把握公平正义问题。社会公正问题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高有关,也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正确处理社会公正问题,一方面要深化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等改革,提高执政党推进社会公正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将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始终保持执政党的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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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09)12-0072-05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这是由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的。正如胡锦涛所说:“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1]“立党为公”主要体现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除了代表人民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推进社会公正是党安身立命的重要任务;“执政为民”体现为党执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2003年起,我国人均GDP就开始突破1000美元,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也迈入社会矛盾高发期,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社会转型期凸显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公正的缺失有关,社会公正问题已成为党面临的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它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处理当代中国所面临的社会公正问题,有很多视角,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党的建设,无疑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一条重要思路。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公正问题及原因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一直从战略上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并将其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我国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从总体上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公平正义占主导地位,我国社会整体是公正和谐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出现了一些不公正现象,在有的地方、有的领域还比较严重。我们试图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社会公正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社会公正问题

      “北京共识”将中国模式概括为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需要、寻求公正与高质增长的发展途径。[2](p.26)的确,与绝大多数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相比,中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在相当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公正。但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这种转型将是长期的、复杂的,因此,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公正现象。

      在政治领域。中国特色民主制度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它是人类民主实现形式的一大创新,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既尊重多数,又照顾少数,能够充分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意愿与利益,具有西方民主不可比拟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真实性。”[3]从总体上看,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落实。与此同时,权力过分集中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居民在政治权利方面还不能说完全平等,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还存在着权力腐败和司法腐败现象。

      在经济领域。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从1978年的人均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人均236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正逐步从小康社会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全国的贫困人口也大幅下降,以至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为,近25年来,全人类取得的扶贫事业成就中,三分之二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4]同时,也出现了邓小平晚年十分担心的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5](p.1364)应该承认,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两极分化现象,造成了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发展差距、行业收入差距等有扩大的趋势。

      在社会领域。我国长期实行的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使人均受教育年限大幅度提高,我国已由文盲半文盲为主,变为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的国家。由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国一直保持着较低的失业率。但在教育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城乡社会保障还很不平衡,农民还缺乏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刚刚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水平还很低;政府对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偏低,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

      在生态领域。我国政府在生态保护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退耕还林、退田还草、退田还湖政策,开展沙漠和湖泊治理活动,进行耕地和森林保护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先天的资源能源条件不足,加上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对环境的忽视,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中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历史上最多的人口,担负着历史上最空前的资源消耗和经济活动,面临着历史上最为突出的生态环境挑战。”[6](p.54)这就使经济发展难于持续,容易损害后代人的生存条件和发展能力,造成代际间的不公正。

      上述不公正现象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格格不入的。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的公正问题,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它与我国在实现公正方面取得的成就相比,只是一个支流。转型期因旧体制的历史惯性以及新体制的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因而出现一些不公正现象是难免的。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生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离开一定的经济关系抽象地谈论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去把握社会公平正义问题。”[7]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经济关系决定公平正义的标准,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决定了其分配制度是否公正;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具体制度或体制的不断完善。讨论社会不公正现象产生的原因,也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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