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自命出》的心性论和乐教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开亮,男,1975年生,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美学研究,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孔子研究

内容提要:

《性自命出》不但为先秦儒家心性论研究提供了新理论来源,而且为先秦儒家美学研究也提供了一个新文本。在人性论上,《性自命出》持当时流行的自然人性论。人性的本然材质在与外物的交接过程中化性为情并奠定心志,从而为后天的礼乐教化提供了可能。礼乐虽都出于情并作用于情,但礼教更多的是直接逼索心志,从而奠定心志,产生道德情感。而乐则能直入生命情感的本然深处而直接切近天性,在对自然、感性情感的感染、鬱陶、摩荡中使得心志、情思油然而动,从而自然、自觉地激发道德情感,最终成就美善圆融、身心和谐的君子人格。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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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627(2010)01-0018-08

      虽然郭店楚简《性自命出》①在个别文字释读训诂上还存有争议和阙疑,但其基本义理还是较为清楚的。从目前中国美学史的研究来看,《性自命出》的美学思想研究还有待加强。事实上,《性自命出》为先秦美学,特别是先秦乐教美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文本,从心性论角度探讨其乐教美学思想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孔、孟之间那段历史时期的儒家美学。

      “致乐以治心”(《乐记·乐化》),在先秦文献中,谈乐都是和谈性、情、心、志等心性论内涵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理解《性自命出》的乐教美学,就必须先对乐教美学的心性论内涵做出恰当的厘定。缘此心性论的铺垫,儒家音乐教化的审美机制才能得到合理说明。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的出土,证明了孟子之前,儒家已经对性、情、心、志等心性论内涵进行过较为成熟而细致深入的思考。

      在《性自命出》中,“性”字凡二十五见(其中有一个为李零补阙),兹择其要者录下:

      (1)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

      (2)喜怒哀悲之气,性也。

      (3)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

      (4)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

      (5)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扣不鸣。人虽有性,心弗取不出。

      (6)牛生而长,雁生而伸,其性使然,人而学或使之也。

      (7)四海之内,其性一也。

      (8)凡性,或动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养之,或长之。

      (9)哀、乐,其性相近也。

      (10)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

      从这些对“性”的描写看,《性自命出》采取了两种对“性”的表述方式,一种是价值中立的客观描述型表述方式,从人性论上可以归其为无善无恶之“生之谓性”的自然、本然人性论;另一种是具有善恶定位的价值评价型定义方式,从人性论上可以归其为性善、性恶、性善恶混、性有善有恶等。从上面所引文字看,(1)(2)(5)(6)(7)(8)(9)皆为客观描述型的表述方式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3)、(4)和(10)表述方式的认定则需要略加说明。

      先看(3):“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极易被人误同为《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由于天命本身无有不善,故推导出《性自命出》持性善论观点。但性由命所出和把天命直接判为性是有很大区别的,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做出过辨析②。事实上,先秦对于“天”的理解本就有“神性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等诸义,对“命”的理解也有“命运”、“生命”(自然所生之命)、“天命”等诸义。如果能确定《性自命出》的“天”和“命”所从何义则一切疑惑迎刃而解,只可惜《性自命出》并没有对这点展开论述。但如果从“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好恶,性也”、“牛生而长,雁生而伸,其性使然”、“四海之内,其性一也”等反推“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之义,则可以确定其“命”当为“生命”义,其“天”当为“自然之天”。

      借之传世文献,这一推断当更能成立。《大戴礼记·本命》云:“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谓:“道者,天地自然之理。”即说明万物禀自然而生,所生为人、为牛、为雁皆为自然分定,此乃自然所生之命。这和《诗经·大雅·烝民》所谓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是一致的。自然万物分定之后,必呈现自然万物之性。故牛有“生而长”的自然天性,雁有“生而伸”的自然天性,人则有习学、智思的自然天性(“人而学或使之也”)。所以,命是自然万物形成的分定过程,而性则为自然万物形成的分定结果。《庄子·天地篇》亦云:“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未形之“一”分散于各物,故每一物自然分定如此,毫无出入,这就是命。命则生物,物则有形有神,各有条理和天性,这就是性。故“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这一表述并不含有善恶的价值评判,而只是一个价值中立的客观描述型表述方式。

      再看一下(4):“善不善,性也”这句曾被人用来证明《性自命出》持“性有善有恶”的人性论观点而和周人世硕相近③。但从文意看,“善不善,性也”应该和“好恶,性也”相呼应,其用法不是形容词而是动词,它不是对性的本质说明,而只是客观的描述“善不善”也是性。故学界一般把该句释为分辨、判断善恶和好坏是人的天性④。故“好恶,性也……善不善,性也”也只是一个价值中立的客观描述型表述方式。所以,上引(1)—(9)皆不是在价值评价上论性,其更接近告子的“生之谓性”的人性论主张,具有明显的自然人性论色彩。

      最后看一下(10):“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和前面九处不同,其表述具有明显的性善论价值评价倾向。但细究“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可知,它不是一个普遍的人性定义,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是性善的而只是说存在着性善的人。这应和孔子所言的“上知”、“下愚”(《阳货》),“中人以上”、“中人以下”(《雍也》),“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学之”(《季氏》)等思想有关。这句话应显现出了楚简由自然人性论向性善论过渡的痕迹,其对孟子性善论的形成应产生过很大影响。另外,“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这句出现在《性自命出》的下篇(第37—67简)。按照李学勤先生的看法,《性自命出》上下篇不是同一篇文字。李零先生根据上博简《性情论》的比照则认为上下篇应为同篇,但他也认为上下篇还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并且下篇可能还在调整之中⑤。综合这种看法,笔者认为“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这句带有性善论倾向的话并不能否定《性自命出》所持的自然、本然的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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