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董学文、陈诚两位先生批评我们的文章《“实践存在论”美学、文艺学本体观辨析——以“实践”与“存在论”关系为中心》①,笔者已经写了《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1]一文与之商榷,但限于篇幅,关于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存在论的关系这一更为重要和根本的问题尚未涉及。本文拟着重讨论这个问题。 董文名义上是“以‘实践’与‘存在论’关系为中心”来辨析我们的美学“本体”观,可文章中实际上对这个问题并未作出多少有价值、有意义的学理辨析。我们认为,围绕这个方面展开真正的学术探讨的态度应当从这样一些问题开始——“本体论”与“存在论”这两个术语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它们究竟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有没有存在论思想,或者说他的实践观是否包含着存在论维度?我们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的实践观中不但确确实实包含着存在论维度和内涵,而且他的与实践观紧密结合的存在论思想还为现代存在论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同时也为我们当前和今后的美学、文艺学研究及发展切实开启了一种崭新的可能性。我们提出“实践存在论”美学,正是以马克思唯物史观固有的存在论思想及其与实践观的结合为理论基础的。 对本体论、存在论、世界观等概念之辨析 董文对西方哲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缺乏全面、深入乃至基本的了解,在文章中常常把“本体论”与“存在论”乃至“世界观”、“宇宙观”等概念、范畴混为一谈。为了给我们之间的学术论争提供一个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试图首先厘清这些概念、范畴的内涵及彼此间的差异。 先谈“本体论”与“存在论”。不错,“本体论”与“存在论”在西文中是同一个词ontology,但董文却没有追问一下这两个译名的优劣曲直;它引了海德格尔的话,却弄不明白为什么说海德格尔对“存在问题”的追问是对“本体论”的超越。实际上,虽然关于ontology的中文译名,国内学术界里出现较早、且最为流行的是“本体论”——另一个出现很早、但却不甚流行的是“万有论”——但严格说来,这两个译名均缺乏词源学根据,均未顾及ontology的本意。从词源学角度说,ontology是由ont加-logy构成的,它的本意当是表示“一门关于ont的学问”。哲学中表示学科名称的词根多源自希腊文,德国哲学家Goclenius在17世纪最先构成ontology一词时同样如此。在希腊文里,οντ(ont)是oν(on)的变式,oν(on)则是ειναι(相当于英文中的不定式to be)的中性分词,也就是说,on直接相当于英文中的being。因此,ontology这个词的本意当是表示“一门关于being的学问”。②由此,在最近10多年来里,国内学术界对ontology的翻译中又出现了两个最为流行的新译名:“是论”(以俞宣孟先生为代表)和“存在论”(以孙周兴先生为代表)。在我们看来,尽管在对ontology的翻译和理解上,两个译名的主张者间还存在着较大分歧,但共识却是显然的:ontology是一门关于being的学问。因此,对于ontology来说,“本体论”这一译名极不准确。虽然“是论”或“存在论”哪个译名更好,尚可进一步讨论;但有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二者产生分歧的根源仅仅在于对being的理解有所不同。同时,无论是英文中从不定式tobe转化而来的名词概念being,还是德语中从不定式sein转化而来的名词概念Sein,都同时兼有汉语中的“是”和“存在”两方面的含义,但基于多方面的考量,我们更倾向于将ontology理解为“存在论”。[2] 尽管如此,考虑到“本体论”这一译名曾经在较长时间里极为流行,我们主张,对ontology这个词的翻译和理解还是应当基于学术史的发展实际。大体上说,当这个词被译成“本体论”时,指称的主要是西方哲学史上哲学家们在探讨“存在”问题时所形成的从“实体”的角度去规定“存在”的一种实体主义或实体中心主义的哲学形态,这种哲学把“事物的存在”作为自明的,在此前提下去追寻“存在者”确定不变的“实体”或者“本体”;而当这个词被译成“存在论”时,更多的是指在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等“前苏格拉底时代”哲学家们那里已经开启,在从柏拉图到尼采的形而上学家们那里却被中断,而后由马克思奠定了全新的理论基础、并经海德格尔等人“重新提出”的对存在问题之思考的新维度。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后者的基本观点。海德格尔通过“解析存在论的历史”,揭示了“存在”(on,Sein,beins)和“存在者”(onta,Seiende,beings)之间的“存在论差别”。根据他的研究,“本体论”只是关注了“存在者”的“存在”,而没有关注“存在”本身。他将之称为“存在的被遗忘状态”,并要求直接切入“存在”,从而开创了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方向。这个新方向的突出特点在于:以生成性取代实体性,以非现成性取代现成性,不是追寻实体,而是描述存在之显现及其过程。海德格尔不仅是世界公认的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而且他以对传统“ontologie”所作的深刻反思、批判和崭新思考著称于世,他的相关思想无疑是不容忽视的。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我们认为,有必要把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ontology”和对于这门学科所探讨的问题的某些具体的解答方式区分开来,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简便易行的做法就是:用“存在论”来标志作为一门与形而上学密切相关的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用“本体论”来指称“ontology”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实体性追求的特定历史形态。有学者甚而主张用“传统本体论”和“现代存在论”两个术语,来标识这门学科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形态:
在我们看来,虽然这样的区分是否合法、有效,自可进一步讨论,而且在对“现代存在论”的理解方面,上引观点也未必完全准确、到位,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传统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在对待和处理ontology的问题上是有根本区别的,不了解这个区别就不能理解现代哲学的发展。这一点已渐渐成为学界的普遍共识。而董文却认为“实践存在论”等概念只是“对哲学本体论的套用,是本体论泛化的表现,许多并非是本体论的”。显然,这一“牛头不对马嘴”的无端指责本身清楚地表明,“存在论”与“本体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还根本没有进入到他们的理论视野之中,他们自然也就更不可能意识到,就对ontology的研究和问答来说,现代“存在论”实际上构成了对传统“本体论”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