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资格的提出及西方当代美学转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殷曼楟,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博士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在西方当代美学的发展中,美学提问从“艺术是什么”向“某物为何是艺术品”的转变是一个重要事件,因为这意味着传统的“艺术品本体论”向“艺术品资格”问题的转向。随着“艺术品资格”问题的提出,西方当代美学转而开始关注艺术品与其具体文化语境的关系,这便是诺埃尔·卡罗尔、斯蒂芬·戴维斯等人所称的“语境论”转向,西方当代美学对作者“意图”及“历史叙事”等的兴趣都与这一转向关系密切。而阿瑟·丹托的艺术界理论和乔治·迪基的艺术体制理论在这一转变中则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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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9)10-0029-06

      当以凯奇、沃霍尔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震撼着西方社会时,美学首当其冲地承受了来自于新的艺术实践的压力。后现代艺术中所呈现出的艺术与非艺术界线、雅俗界线消弭的趋势,令人们对艺术品本身的性质再一次产生了疑问。后分析美学的代表人物诺埃尔·卡罗尔在其《艺术哲学》一书中就已指出,20世纪是近代西方艺术变革不断发生的时代,新的艺术范例不仅在形式上打破了传统的美学惯例,它们甚至抛弃了艺术创作所基于的那些媒介。而当新的艺术范例冲击着既定美学传统时,非西方(如东方)艺术也陆续地被发现并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① 在此语境下,界定“艺术”的传统艺术哲学路径业已成为愈来愈突显、但又愈来愈成问题的一个讨论主题。

      在20世纪下半叶所出现的种种美学理论中,阿瑟·丹托的艺术界理论与乔治·迪基的艺术体制理论都对当代艺术哲学的发展走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最直接地应对了后现代艺术实践,为达达主义、波普艺术等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而且也是因为他们继维特根斯坦及韦茨的语言学转向与艺术不可界定说之后,为艺术哲学的路径提供了新的思路。自丹托1964年在《英国美学杂志》发表了他影响深远的《艺术界》一文以来,众多艺术哲学家开始重新思考艺术和美学理论与历史、文化、社会语境的关系,而不再局限于对艺术品本身的分析,或是相对单向地来理解艺术品及与其相关的各要素之意的关系,例如艺术品如何摹仿、再现了现实物质,或是它如何表现了创作者的情感,等等。相较而言,“艺术界”路径开启了艺术品及其各要素之间的更为复杂而动态的联系,尤其是突出了“艺术”作为一种资格(或者说是一种身份)是如何在此关系中被建构而成的。它进一步也涉及“过去”的艺术品是如何参与了对“当下”艺术品的建构,以及在这种建构与被建构之间所可能存在哪些张力。1969年,T·J·迪菲的《艺术界》(“The Republic of Art”)与乔治·迪基的《艺术是什么?》两篇文章相继出现,它们不仅积极回应并推进了丹托的观点,而且也在英美美学界掀起了新一轮的轩然大波,围绕着这一话题而展开的争论直至数十年后的今天也依然长盛不衰。在这一场争论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美学视角上的转型,即从“艺术是什么”向“某物为何是艺术品”的转型,换而言之,也就是从“艺术品本体”向“艺术品资格”的转向。这一新的美学视角进一步打破了以“美”的范畴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旧有美学格局,并引导美学发展向新的方向发展。

      一、“艺术是什么”与现代美学体系的形成

      其实,从史的角度来看,正如“美学”体系的确立是一个现代现象,所谓“艺术是什么”的问题也是随着这一体系的发展而出现,并作为艺术哲学的核心问题逐渐具有了本体论上的重要意义。尽管提到艺术的定义,我们通常会联想到摹仿说、再现说、表现说等等,似乎这种界定艺术的形式早在古希腊时期便已出现,从而有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合法性。② 但实际上,所谓的艺术定义,以及以下定义的形式来回答“艺术是什么”的问题,甚至于“艺术哲学”本身都是现代美学体系确立及其发展的伴生现象。

      对“艺术”概念的理解可以说建构着与艺术相关的各种实践:它不仅意味着艺术实践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人们从中了解到他们正在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同时它也在艺术与现实生活之间设置了界线,使艺术成为一个独立自治的领域。克利斯特勒(Paul Oskar Kristeller)在他著名的《现代艺术体系》一文中,通过对从古希腊到19世纪以来西方艺术观念的梳理,先后分析了狄德罗、夏夫兹伯里、鲍姆嘉通、康德等人的理论。他向我们展示了现代美学家们是如何一步步把艺术与技艺、科学相区别,并赋予审美愉悦以无利害特性,进而把“艺术”与“美的艺术”概念合而为一。最终,在鲍姆嘉通与康德那里,一种有意识的有关于“美”的艺术体系得以形成。③ 而在这一有关“美”的艺术观念的传播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这种特定的艺术观念何以在18、19世纪演化为一种“理所当然”普遍的艺术原则,并为德国古典美学的诞生打下了基础。在对“美的理论”史的梳理下,克利斯特勒向我们给出了他有关现代艺术体系的三大判断:其一,直到18世纪,趣味、情感、天才、独创性、创造性的想象等这些概念才获得其明确的现代意义;其二,直至那个特定的时代,不同的艺术才得以被相互比较,并依据其各自所遵循的技巧原则而分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但与此同时,这些彼此迥异的艺术却可以在某些普遍的艺术原则下加以讨论;其三,在现代艺术体系中,大写的“艺术”总是与“美的艺术”相联系。④ 当然,直至德国古典美学那里,“美”都不只是一种专属于“艺术”特性,反而言之,艺术只是康德等人在谈论“美”时所涉及的其中一个对象,按照卡罗尔所言,在那一阶段,美的理论并不等同于艺术理论。但是,我们仍可以看到,在现代艺术体系形成的过程中,一个最为有意味的事件便是:随着美学领域的自主化,艺术史学家与艺术哲学家都有意识地强化了将艺术与非艺术相区别的要求,同时也产生了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而对某种普遍适用于“艺术”之原则的需要。这种需求的出现无疑是“艺术是什么”出现的基础。当然,在现代艺术体系形成的初期,对艺术自主性的意识尚未演化为艺术哲学对某种艺术本质的明确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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