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毛泽东辩证法中的中国传统元素

——从中西思维方式比较视角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南湜,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毛泽东辩证法是中西两种不同文化和思维方式碰撞的产物,其中包含着十分丰厚的中国传统辩证法元素。这主要体现在毛泽东不仅主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与次要矛盾方面的区分,而且更强调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与次要矛盾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化,以及关于矛盾的精髓问题这些西方传统辩证法所不能容纳的内容。这使得毛泽东的辩证法独树一帜,构成了中西思维方式内含张力的融合的一种典范。对此典范的深入理解,当能对当代中国哲学的复兴与发展有莫大的助益。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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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哲学的方法,特别是辩证法,如黑格尔所言,是这一哲学的灵魂。毛泽东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典范,也是中国文化在与西方文化碰撞中重建的典范,因而深入考察作为毛泽东哲学之灵魂的辩证法的构成方式,对于处在文化复兴之中的国人来说,就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但遗憾的是,以往研究对于毛泽东辩证法构成中中国传统哲学元素的作用,估计严重不足。这一不足导致不能恰切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构成方式,从而也就影响着对于毛泽东辩证法之真谛的把握,进而也影响着人们对于民族文化复兴之有效方式的理解。鉴于此,笔者提出“重估毛泽东辩证法中的中国传统元素”这一问题,以推进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所谓“重估”,一方面是对毛泽东辩证法中所包含的中国传统元素这一事实的重新考量,另一方面则是对于这一事实的意义的重新考量。由于毛泽东辩证法的博大精深以及受篇幅的限制,本文不可能全面展开,而只限于从中西思维方式差异的视角,通过对几个有典范意义问题的分析来考察毛泽东辩证法中的中国传统元素的分量。

      一、毛泽东辩证法的特异之处

      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体现于许多著作之中,但《矛盾论》无疑是其辩证法思想的最集中体现,因而从《矛盾论》入手,我们可以理解毛泽东是如何在思维方式层面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或者说中国传统元素是在何种程度上体现于毛泽东辩证法中的。当然,由于《矛盾论》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这里不可能全面展开论述,而只能就最突出地表现了毛泽东辩证法之根本特征的几个问题进行讨论。

      众所周知,《矛盾论》的重要特点是对于矛盾特殊性,特别是对于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强调。从这一点我们就能够见出毛泽东辩证法与西方辩证法传统的重大差异来。这一点是许多中外学者都予以肯定的。有学者指出:“包括施拉姆在内,许多学者都承认,毛泽东对辩证科学的最大贡献是发展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概念。”① 与之相关,毛泽东还提出了一个如何正确行动的方法论原则,那就是抓住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同时兼顾次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这是说,一方面,“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② 并且善于抓住主要的矛盾方面;另一方面,由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并非固定的,而是经常互相转化的,所以必须同时注意到这一方面。

      “主要矛盾”这一概念并非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它源于苏联教科书。但在苏联教科书中,一般是把主要矛盾和内部矛盾看作是属于同一序列的概念,即把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关系理解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如果这样来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概念及两者的关系,那么这主次之间的关系便只能是如同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那般,不可移易的。但毛泽东要表述的不是这个意思。他在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人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三版)一书关于矛盾的论述时批注道:“一个复杂的过程有许多矛盾,这许多矛盾中,有一个矛盾是主要矛盾,其他则为次要矛盾。由于主要矛盾的发展规定各次要矛盾的发展,不能区别矛盾之主要与次要、规定的矛盾与被规定的矛盾,便不能探出过程之最本质的东西出来(举例)。”③ 这一思想在《矛盾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精确的规定与阐发,特别是这里提出的矛盾地位转变的思想。他举例说,半殖民地的国家如中国,“当着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的时候,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除开一些叛国分子以外,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主义和这种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当着帝国主义不是用战争压迫而是用政治、经济、文化等比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的时候,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就会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结成同盟,共同压迫人民大众。这种时候,人民大众往往采取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的同盟,而帝国主义则往往采取间接的方式去援助半殖民地国家的反动派压迫人民,而不采取直接行动,显出了内部矛盾的特别尖锐性。”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过程发展的阶段性,即“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的作用”。④

      在上引批注中,毛泽东接着又谈到主要的矛盾方面,并在《矛盾论》中做了发挥。如果说在关于主要矛盾问题的理解上,毛泽东与教科书的差别还不是十分明显的话,那么,在主要矛盾方面问题的理解上,这种差别则十分明显。毛泽东写道:“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⑤ 苏联教科书也论述了矛盾的两个方面地位的不同,但其说法是:“在确定了过程之内的矛盾,过程之对立的诸方面之不可分的联结以后,必须去发现这个矛盾之主导的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摘出在商品的价值及使用价值那种对立的方面之不可分的联结中,价值具有主导的作用;指摘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具有主导的作用。”还说:“唯物辩证法对于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关系的问题,在两者的矛盾上去究明,以承认实践到底是这个矛盾的主导方面为出发点。”⑥ 与之不同,毛泽东则指出:“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⑦ 他还特别地批评说:“有人觉得有些矛盾并不是这样。例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要的;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要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要的;它们的地位并不互相转化。这是机械唯物论的见解,不是辩证唯物论的见解。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这不是违反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⑧ 这个批评,可以看作是对于苏联教科书相关论述的批评。在关于矛盾的两个方面地位的互相转化问题上,毛泽东后来还直接批评了斯大林:“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许多人搞形而上学……苏联编的《简明哲学辞典》第四版关于同一性的一条,就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辞典里说:‘像战争与和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生与死等等现象不能是同一的,因为它们是根本上对立的和互相排斥的。’这就是说,这些根本对立的现象,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它们只是互相排斥,不互相联结,不能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这种说法,是根本错误的。”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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