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近代以来,当作为世界中心辉煌了数千年之久的中国被昔日的“蛮夷之地”、“蕞尔小国”打得抬不起头来的时候,这个庞大的“东方睡狮”迫不得已睁开了眼睛,将源于西方的“现代性”纳入了它的视域。这时候,“传统”无论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在“落后挨打”这个无可争议的事实面前,也不得不听由“现代”的召唤,“现代化”成了国富民强的应有之义,中国人所有的思考与探索、欢欣与痛苦都与中国艰苦而漫长的“现代化”之途密切相关。 吊诡的是,由于中国的现代性建构始于西方的现代性日益显露其危机之时,因而“对现代性的质疑和批判本身构成了中国现代性思想的最基本特征”,“反现代性的现代性理论”也由此成为晚清以降中国思想的主要特征之一。①于是,在带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致力于超越西方现代性的弊端,进而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现代化方案,就成为毛泽东“革命”的一个主题。 一、权利错位与权力重组:官僚主义政治体制及其对治方案 毛泽东发动的一场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革命,决定了其政权最终指向的是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人民的翻身、解放、自由和幸福。这样一个宏大的目标能够实现吗?毛泽东曾有着足够的自信。抗战前夕,基于黄炎培对历朝历代“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担忧,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②毛泽东此处所言之民主,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是政府作为人民实现其权利的工具,自然须由人民来监督,并在人民的监督之下恪尽职守;二是人民应该是政权的直接参与者和责任人,他们“应当有对社会上发生的一切事情直接做出反应的可能性。”③这样的“民主”内涵,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层面上,就是“高度的民主,高度的集中”④的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毛泽东认为,“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予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⑤ 不过毛泽东所说的这条新路走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建国初,效法苏联确立起来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主义政治体制很快就滋生了一批按部就班的行政官僚,他们以“人民”的名义,并不“占有”但却“实际上支配”生产资料,“这些官僚以他们特殊的政治地位,填充了当年利用特殊的经济地位对社会进行剥削的‘统治者’角色”,⑥构成了毛泽东眼中的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他们远离群众、远离工作实际,毛泽东形象地说他们是“关在房子里写决议案,写指示。决议案、指示像雪片一样地飞出去,下面的情况究竟怎么样,能不能执行,不去管。”⑦他尽管一再严肃地告诫官员们“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⑧,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情形却屡禁不止,这与毛泽东所设想的一个完全代表着人民利益并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民主”的新的国家政治建构相去甚远。从这个角度,大跃进的发动可以看成是毛泽东试图打破这种行政官僚体制、由各级领导和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经济决策的一次尝试。对此,毛泽东也曾总结说:“过去省一级的同志没有抓工业,去年起都抓了。过去大家干革命,经济建设委托一部分同志做,书记处、政治局不大讨论,走过场,四时八节,照样鉴字。从去年起,虽然出了些乱子,但大家都抓工业了。”⑨然而,大跃进的失败不仅大大减弱了毛泽东这一努力的成效,也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他在经济工作方面的实际话语权,而接下来的整顿调整则使得复杂的官僚机构又重新获得了生长的空间,甚至还各自为政。毛泽东对此抱怨不已,他指责财经各部委:“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独立王国,四时八节,强迫鉴字,上不联系中央,下不联系群众”,“外国的事我们都晓得,甚至肯尼迪要干什么也晓得,但是北京各个部,谁晓得他们在干什么?几个主要经济部门的情况,我就不知道。”⑩这种“独立王国”的现象既影响了中央决策的执行,也悖离了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所要求的“高度集中”。 在毛泽东看来,如果一种政治体制已经不能用来充分表达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如果党的官员往那里一坐,大家都不敢讲话了,那么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巩固,我们的国家最终就会变成修正主义国家。(11)在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权利都是属于人民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权利”,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应该是“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12)就连党所享有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而当时的中国却产生了一种身份和权利的错位:本应为“主人”的人民,却沦为官僚老爷们的“奴隶”;本应享有各种管理之权的人民,却被动地向官僚者请求施舍各项权利。在毛泽东的判断中,这种现象在建国以后屡纠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采取经常性的整风这种“输血”的方法看来难以解决问题,人民要想重新确认自己的身份,获得自己应有的权利,就要进行一场彻底的“革命”,来一次大的“换血”。在此意义上,毛泽东认为他所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继续。”(13)通过这场斗争,打破陈腐的官僚体制,实现国家权力的重组。这层意思在他会见刚果(布)总理努马扎莱时曾有过明确的表示:“文化大革命是要部分地改造我们的国家机器。”(14)所以文革开始后,面对各地造反派向党政机关“夺权”的行动,毛泽东采取了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他希望靠“夺权”重新组织干部队伍,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秩序。(15)可见,这里的“夺权”显然不单单是“少数野心家的阴谋或上层最高领导的争权”,这样的理解是肤浅而不符合实际的。(16) 然而,对于重组后的政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毛泽东并没有形成明确的概念。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不能再学苏联那一套,“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机构改革要适合联系群众,不要搞官僚机构。”(17)据王力回忆,毛泽东“经常流露他不主张大的政权机构,党的机构也不赞成大。他设想的是小政府,不要那么多人,那么多层次,不要部,叫组就行了。也不要那么多部或组,很多事情由社会办,不是政府包办。他认为政府大、层次多、机构臃肿,一定会官僚化,容易成为人民的对立面,以至成为人民的敌人。……他对政府机构的设想是‘小’,小政府大社会。”“再一个设想就是政府和党的官员(干部)要根据巴黎公社的原则”,一是“群众可以随时撤换罢免,不是一辈子当官”,二是实行供给制,取消级别工资制,毛泽东还为此将自己的工资降到了四百元,再有就是取消一切特权等。(18)在毛泽东看来,所谓民主,就是“群众的事情由群众来办理”,(19)而他对于新政权机构的这些设想,实质上就是取消官僚特权,立足于基层群众,让人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列宁认为:“消灭国家政权是包括马克思在内并以他为首的一切社会主义者所抱的目的。不实现这个目的,真正的民主即平等和自由就无法实现。只有通过苏维埃民主即无产阶级民主才能真正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它通过经常吸引而且一定要吸引劳动者的群众组织参加国家管理,已经立即开始了使一切国家完全消亡的准备工作。”(20)应该说,毛泽东关于国家权力的思路,明显遵循着“由初级民主到高度民主,由高度民主到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到社会自治”这样一个演进过程(21),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但毛泽东是否持有王力所说的“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张呢?或者说,毛泽东是在什么意义上来谈政府的“小”或者“大”呢?对这个问题可能要稍作些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