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利益协调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中国化

作 者:
杨奎 

作者简介:
杨奎,北京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北京 100101

原文出处:
学习与实践

内容提要:

实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尺度是人民利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利益观为指导,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理论和方法。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何做好利益协调的思想,为中国即将迎来的社会主义大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积累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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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立和发展的宝贵思想财富。利益协调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发掘其思想内涵,科学总结其实践经验,对于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利益差别与利益矛盾: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恒久话语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谈到:他之所以从学法律改为研究经济问题,是为了要对“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①他对以往的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无法解开这一“历史之谜”,产生了巨大的信仰危机。其后正是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接触和探索使马克思走上了通往唯物史观的道路。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唯物史观的一系列著作,如《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剩余价值理论》、《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均对利益需要、利益结构、利益矛盾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而科学的阐述。他们指出:“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了自己,因为它认为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精神的动力是最终原因,而不去研究隐藏在这些动力后面的是什么,这些动力的动力是什么。”②那是因为“旧的、还没有被排挤掉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不知道任何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而且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生产和一切经济关系,在它那里只是被当作‘文化史’的从属因素顺便提一下。”③通过对现实利益问题、现实经济问题的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破天荒地第一次解决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个哲学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科学阐述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恩格斯谈到了三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一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最后动力和终极原因是经济因素;二是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三是需要和利益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具体动因。他指出:“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那么问题涉及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④。恩格斯在这里提出的“最后动力的动力”,指的就是使整个人乃至整个民族、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背后的起最终决定性作用的力量或终极原因。接着恩格斯就以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发展为例,说明土地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⑤随后他又进一步剖析了阶级斗争背后的经济原因。他指出,阶级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利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但是这些阶级是怎样产生的呢?……显而易见,这两大阶级的起源和发展是由于纯粹经济的原因。”⑥“国家的意志总的说来是由市民社会的不断变化的需要,是由某个阶级的优势地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⑦从恩格斯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而阶级斗争是由经济利益决定的,经济利益构成了人们从事历史活动的动因,但经济利益又是由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决定的。“生产力和交换关系”,这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后动力或最终原因。

      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⑧利益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它首先是以经济关系为中介才能形成。而这种经济关系是如何形成的呢?是在人的生产劳动中形成的。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而且在创造人的同时创造了社会关系,一定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一定的社会有机体。人们正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⑨然而,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范畴,劳动虽然是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关系的基始范畴,但不等于说劳动就不受其它社会因素的影响了。除了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决定性因素以外,一定的社会分工同样决定着一定的所有制关系,而一定的所有制关系反过来又会影响制约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分工和所有制关系又是影响利益关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利益差别得以客观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正是社会分工造成了私有制,引起了利益的分离与对立,并说明了利益的本质和利益矛盾产生的原因。他们认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⑩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引起了个别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矛盾。“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1)因此,利益关系就是人们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而人们相互依存的关系首先就是物质利益关系。进一步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分工不仅是社会劳动的划分和独立化,而且正是由于劳动分工,从根本上决定了利益差别的客观存在。

      首先,自然分工决定了男女分别是自己活动领域的主人,决定了男女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地位差别。其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三次大分工的完成,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产生了对立的阶级,促使劳动由自然分工发展到旧式分工,社会总劳动分解成为互相对立、互相分离的私人劳动,而私有性质的劳动则决定了私人利益的差别和对立。当然,随着生产的发展,公有制的完善化,旧式分工一定要为新式分工所代替。但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旧的分工所造成的城乡差别、脑体差别、工农差别等社会差别——利益差别产生的直接原因——依然存在,利益差别将会长期存在下去。它突出地表现在,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因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不同,他们在日常生活方式、物质文化需要等方面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需要;城乡差别使得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福利生活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造成了不同的利益需求;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使得劳动者在劳动性质和劳动内容、文化技术水平、劳动报酬、文化修养、文化生活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这些差别又决定了脑体劳动者不同的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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