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冠球 王妍敏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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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对象涉及人,工作难度大。一般来说,审计工作是通过审计发现,揭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客观事实,通常“对事不对人”,不涉及人的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审计发现,揭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客观事实,但结论却要落实到领导于部身上,审计对象由对事转化到对人,要根据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进行客观评价,工作难度大。

      2、审计任务量大、集中度高,风险大。一般内部审计部门不可能事前得知干部调整信息,统筹安排,列入审计计划。而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呈现集中、量大的特点,并要求立即安排,与审计计划冲突,突显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进而使审计方案不完善、审计实施力不从心,致使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加大。

      3、审计成果利用不充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一环,其审计结果应作为完善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很多是“先离后审”,审计结果与任免没有必然关联,也未能纳入干部日常考察考核体系,在干部管理工作方面的实质性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通过分类管理审计对象和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解决任务量大、集中度高的问题。(1)根据监督重点,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规模和重要程度、资产总量、利润总额、业务复杂性、内控有效性、风险防范能力、以往重大问题出现频率以及其他有关数据指标,应用合理权重和积分模型进行综合评价,并以“全面覆盖、分类实施、突山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将需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并采用不同审计方式和确定不同审计重点,实施分类管理。对A类,以定期、频繁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每1~2年一次)为主,离任审计也以任中审计成果为基础简化实施;对B类,以全面性离任审计为主,平时辅以必要的任中审计(每3~4年一次);对C类,在离任时安排一次全面性审计,一般不安排任中审计。在审计内容上,可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确定重点。对于需要进行全面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以全面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职责、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等情况为重点;对于其他类别的审计对象,可选择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经营决策、会计信息质量、内部管理控制情况等方面为重点。通过对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有重点地开展审计工作,可增强审计工作针对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2)考虑监管需要,采取“捆绑审计”方式,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目前,众多企业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都由母公司领导兼任,对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更现实的意义。同时,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作为董事长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作为总经理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两者分离的情况越来越多,且从加强股东监督角度出发,董事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具有现实意义。这样一来,是对董事长还是对总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处理这两种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成为一个实务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实中,虽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不同,但两者的经济责任紧密相连,在经济责任方面存在交叉。为了避免重复审计造成的浪费和减少对被审计单位的干扰,划清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可采用“捆绑审计”的方式同时开展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鉴于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期间的不一致,需要在捆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分别安排。“捆绑审计”应将经济责任的划分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如对于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的内容,通常是由董事会决策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因此要区分审计发现问题是属于决策层面还是操作层面,以分清董事长和总经理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界定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另外,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职能,必须将审计关口前移,提高主动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审计为主动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提高任中审计比重,有效分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管任务,弥补离任审计时间跨度长、问题发现滞后、审计意见整改不及时等事后监督的弊端。并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及时、有效的监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被审计单位对任中审计更为重视的优势推动整改,发挥审计服务作用。

      2、通过整合审计内容,实现审计效用最大化。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域宽泛,应通过整合审计内容,实现审计效用最大化。要抓住以下四个环节:(1)以监督决策权为重点,突出经营决策审计。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如重大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签订等)决策中,是否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引起重大损失浪费现象。可通过查看有关会议纪要和记录,审查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有无充分发表意见进行民主决策;审查决策有无遵循国家方针政策、有无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对实际完成指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目标值进行对照,审查决策可行性、效益性和科学性。(2)以监督经营管理为基点,突出关键业务审计。以关键业务为对象、以内部控制为核心,深入经营管理和关键业务,揭示高风险点和管理缺陷,提出相关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相关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如航运企业中的船舶营运管理、集装箱管理、航线管理、租船管理、船员管理等,因其对经营效益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在审计中需要专门关注。再如交通工程企业的主辅料、设备和燃料采购具有大宗和经常性的特点,并对运营成本具有重要影响,因而应当针对这方面业务开展审计工作。(3)以监督信息系统为载体,突出业务流程审计。目前,企业普遍采用计算机系统固化业务流程,以达到规范经营管理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应积极探索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载体,对业务流程进行审计,通过查找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从信息系统的角度提出改进业务流程和完善管理的建议。(4)以监督干部行为为切入点,突出廉政审计。廉政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有益结合。审计中,可以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信息、或其他方面的相关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审查有关领导干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从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3、通过完善评价方式,对人对事合理鉴证。(1)合理扩大定量指标比重,构建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主要采用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方式,评价内容的规范性、评价标准的一致性方面不够科学严谨,需要合理扩大定量评价指标的比重,根据企业经济活动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减少主观判断,避免评价的随意性和由于方法不当造成的错误。在定量指标的确定上,可选取与企业绩效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发展能力等,并在其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指标,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评价体系,通过数据指标实现对经济责任的量化评价。(2)适当运用定性指标修订补充定量评价结果。定量评价相对定性评价具有更为客观、规范的特点,但有的行业,尤其是垄断性较高的行业,由于企业数量较少,行业平均数据或对标数据不易取得,进行横向对比缺乏可操作性,可适当运用定性指标对定量评价结果修订补充。对于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建设等难以量化的内容,可根据审计抽查情况,结合以往审计工作经验,进行定性分析评议,以反映企业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及其成效,补充修正定量分析结果。(3)综合利用评议方式,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可采用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意见,如召集公司各层级干部及职工代表,辅以调查问卷等形式,围绕公司发展业绩、经营管理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可采用组织专家小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可由审计组主要成员、上级主管部门人员以及熟悉企业情况的有关专家等组成,小组成员应具备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企业所处行业的状况,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评议小组根据财务基础数据、定量指标情况以及前一阶段审计情况等,对领导干部任期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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