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里虽有举报制度的描述,但并无具体规定。在某些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广大职工公布审计项目组负责人的电话、手机及电子信箱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有效实施或应有效果。因为在现实工作中,即使内部审计人员公布了这些信息,基本上没有人会来提供举报材料。当然这个程序规定的合理性和恰当性是毋庸置疑的。为什么合理的制度无法操作了,关键还是举报制度的不健全以及人们对该程序的忽视。 举报制度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8年初,法国第二大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声称其遭遇了法国史上最大的金融欺诈案。该银行在一个期货交易员设计的虚假交易中遭受了41亿欧元、约合76亿美元的损失。在这个丑闻中,有一个叫杰罗姆·卡尔文的交易员曾经对可能出现的损失提出过警告。 安然公司内部告密者谢伦·沃特金斯在2001年8月份写给董事长的信简直就是公司如何搞腐败、耍花招并进行暗箱操作的详细说明。 这种情况发生过一次又一次。当一个企业或组织属于受害者,存在着大规模欺诈,或面临着崩溃瓦解,或是遭受着巨大的高风险业务,可能大多数人已事先预感到了。只是大多数人保持平静,也许是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或是害怕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过总会在某个时间,某个人试图敲响警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向世人宣告着什么。我们暂且不论钟声能震撼多少人,但这是大事件的前奏。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很好地正视这个声音,那也许企业和国家就会减少许多损失。作为内部审计人员,重视和支持举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防微杜渐,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举报人的声音就是警钟,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告诉世人可能出现的损失。而内部审计人员被视为“风险管理专家”,通过分析向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提供明智建议。如果内部审计人员能对举报人的声音进行及时核实,可能就会找到内部控制的巨大风险点,然后尽快补救疏通,从而尽可能降低损失,真正在促进和支持有效组织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有助于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极为宝贵的审计线索和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要根据一定的审计程序来进行工作,工作量繁重,如果被审计的账目被故意修饰过,一般不太容易发现错误与舞弊。有时即使凭借经验发现问题存在,但苦于无确凿证据。而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一般比较详尽,内部审计人员可根据这些线索,用最低的审计成本查清事实真相。 3.有助于充实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中必须有相关举报程序的描述。内部审计已成为管理者、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外部审计人员以及重要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支持。为提供决策有用信息,需要各种渠道信息的协助,利用举报人有针对性的信息就是重要手段之一。而如何获得、如何分析,将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部分,也将充实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4.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举报人的认可、理解、保护,推进立法进程。 虽然我国法律界正积极呼吁保护举报人的立法,但我国的举报人保护制度还很不完善,也很不规范。仅有的一些条款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刑法以及有关党纪之中,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可执行性不强。虽然立法任重而道远,但对企业治理有效的程序应得到有力的推广。在微观层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程序制度,一方面鼓励举报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夯实举报人保护制度的立法基础。 国外内部审计中有关举报制度的分析 1.相关制度及数据分析。 对于我们内部审计而言,如何帮助企业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举报人制度?据普华永道的2008年最新专业调查报告显示,我们在这个领域所做的努力只是凤毛麟角。在这个世界上,有超过80%的企业都有举报人的相关制度,但只有一半的企业敢说他们的制度是行之有效的。而其中西欧企业举报人的信心就显得更低。只有美国的公司敢说他们能很好地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几乎每家美国公司都有关于举报的程序和制度,并且这个制度是有效的。 普华永道的调查报告还显示,就全球而言,已被检测出来的欺诈行为中有8%是通过举报人行为揭露的。这个结果比三年前普华永道做过的类似调查的情况要好一些。与此相比,另外有35%的欺诈行为是通过匿名揭露并未使用举报程序而被检测出来的,有10%的欺诈行为的发现纯属意外,其余的为相关人员审计工作的结果。可见,举报人正式或非正式的告密对揭露欺诈行为的重要意义。但是,通过从举报人获得情报仍是企业联合防范欺诈行为诸多手段中的最不起眼、最不受重视的一种。 2.国外企业举报程序的种类及做法。 (1)采用外部服务公司提供举报热线管理的举报程序。 作为员工,他们缺乏一个保障,那就是如果他们履行了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而工作上又不受冲击的强有力支持。而独立的第三方就为此提供了这种保障和渠道。外部服务公司比企业内部运作更为有效,因为外部服务公司能给员工更好的信心,他们的姓名更好地被保密。国外有一些公司常年聘用外部服务供应商来提供企业举报热线管理。员工可通过安全独立的网站或拨打保密热线电话来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