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作为腐败的高级或者极端形式,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侵蚀着社会结构的每一环节,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腐蚀着政治清明、破坏着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是我们审计工作中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下面我们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上述经济犯罪概念及立案标准,犯罪惯用手段和审计查处方法作一浅析。 一、贪污罪 (一)贪污罪的概念及立案标准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和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贪污金额1万元以下的,如行为人有悔改表现并积极退赃,可以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二)贪污罪的作案手法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划分为五类: 1、虚列支出类,又分虚构支出和虚增支出两类。①虚构支出类:即虚构合同支出,如虚构服务合同、工程发包合同、采购合同、投资协议等,用虚假发票报销。②虚增支出类:即存在发生支出的交易或事项,但报账时设法加大支出金额,从而侵吞差额支出。主要包括虚增工程量,加大材料消耗量,虚增人员及工资并冒领,重复报销、虚增股权收购成本予以私分等。用发票填写金额多于实际付款金额的假发票报销入账。最常见开假发票的手段有大头小尾、涂改票据、虚报冒领等。 2、截留收入。就是经办人员收取款物后,少缴或不缴单位财务入账,直接截留归己的贪污行为。这种贪污行为一般发生在收款业务量大,复核困难,或者业务往来不常发生而收款又无人知晓的收入项目,如单位的杂项收入、附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①全部不入账。该类贪污按照收入在账外的去向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直接转移至关系密切的公司或个人账户;二是通过小金库转移收入,即先把账外收入存进小金库,然后再伺机据为己有。②部分入账,部分不入账。具体又分为三类:一是降低相关凭证上的价格,侵吞收入差,即报账单价低于实际单价,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二是降低相关凭证上的数量,侵吞收入差,即报账数量少于实际数量,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三是同时降低相关凭证上的价格及数量,侵吞收入差,即报账单价、数量低于实际单价及数量,贪污由此导致的差额收入。③截留其他收入。包括截留所收经费,截留采购余款、奖金发放余款、他方存入款、赞助款、赞助物等。 3、截留其他资产。即归还的借款、清欠的物品等。将已收回的借款、清欠物品不入账,并将应收账款做坏账处理。 4、监守自盗。有存货或者材料科目的单位,仓库保管员与会计人员勾结,将存货出库不记账,经过盘点,盘亏结果报领导批准后在财务部门冲账;但如果盘亏领导有疑义经查属实,则构成挪用罪。此时应以卖出的价格作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金额。 5、虚列支出挂往来科目转移资金。被审计单位常常在年终时突击列支,挂在往来科目,以减少当年结余。并在以后年度伺机编制虚假事由,作转账凭证,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应收款,将欠款单位或个人账户中的欠款冲掉,将资金套出。从表面上看没有涉及现金收付业务,凭证及账户之间也能平衡,而将收回的资金截留。 (三)贪污罪的查账方法 贪污罪因贪污行为方式的多样性,查账方法也必然不同,下面就根据贪污犯罪常用的作案手段,分述其查账方法。 1、虚列支出的查账方法。因为虚列支出所使用的发票都是假的,所以查账要从核实发票的真伪性入手。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从源头查起,根据发票所反映的开出单位,直接到该单位进行核实,查开票单位的发票存根,对照其柜台销售记录、销售日报表、销售收入账,就不难发现开出发票内容的真伪;二是从物品去向查,如发票是假的,就不会有实物存在,找经办人、验收人要求查看实物,问题就会暴露。具体方法是:①发票填写是否整齐、规范,有无跳行、出格情况,是否为空白发票补填;②发票墨迹、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挖、改、补等痕迹;③连号发票填写时间是否有矛盾,发票填写的名称、品名与开出发票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无矛盾;④连号发票是否多次报销、分开入账;⑤同一时间里,发票经办人有无在不同地域开取发票报销;⑥发票购买的物品是否为本单位所需用的,如与业务、工作毫不相干,就很可能是找来或拣来的发票报销入账;⑦发票中所购物品有无验收入库、出库手续,有无主管领导签字等。通过对发票的综合分析,发现疑点后,就将该发票圈为重点调查对象。 2、截留收入的查账方法。截留收入的作案手段,因为收入根本就不在账中反映,所以查账难度较大,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①关注银行对账单的审核,查看是否有进项银行存款业务未记账,对未记账的业务逐一落实。 ②关注非财政领用票据的审核,查看是否有收入未入账。 ③进行性复核。具体包括:索取并审阅被检查单位以前年度检查结论,例如审计报告等,关注其中揭示的是否可能与截留销售收入存入小金库进行贪污有关;并将近两三年的收入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收入是否非正常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