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剑飞 王治清 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审计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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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是指审计机关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审计项目组长、并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成审计组的一种项目管理和组织办法。传统的做法是,审计组一般由审计机关某业务部门牵头或独立组成,审计组长也通过指定或“轮流坐庄”的方式产生。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不利于调动审计人员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充分发挥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已经成为许多审计机关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的问题。

      一、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的基本内容

      (一)建立领导和组织机构

      成立审计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审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与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审计项目招标工作事宜。同时,成立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竞标方案的评估打分。

      (二)确定拟进行招标审计项目的范围

      有的审计机关仅对全局性的、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招标,而有的审计机关则原则上对所有的审计项目全部进行招标。

      笔者认为,招标审计项目的范围不宜过大,一般以不超过全年实际完成审计项目的二分之一为宜。这样做的理由,可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一个市级审计机关对全年实际完成的40个审计项目全部进行招标,符合投标条件的审计人员为70人,即便是大家都积极参与投标,有50%左右的审计人员可能一个也中不了,这部分审计人员一般会加入别的审计组。由于项目招标工作一年中要进行多次,当有了新的招标项目时,他们就要回来参加竞标,而准备竞标方案的时间一般为2-5天,这样对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有些项目可在全机关范围内进行招标,而有的项目由于专业性太强(如金融审计、外资审计)或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如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财政、地税、国库的审计)一般不宜在整个机关范围内进行招标,但可在相关科(处)室内部人员中进行招标以确定项目组长。

      (三)参加竞标审计人员的资格认定

      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加项目审计组组长的投标:一是根据审计组长资格认定制度的规定取得审计组组长资格的人员;二是从事审计工作三年以上、经考试取得中级以上审计(会计或工程)职称、曾担任过三个以上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的人员。

      如果只对重大审计项目进行竞标,对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要严一些,而对于一般审计项目或所有项目全部实行招标的情况下,对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则相对宽松一些。

      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人一般不少于3人;低于3人投标的招标项目,应重新进行招标。

      (四)竞标的方式

      一般有两种竞标方式,一是竞标人独立撰写并提交书面竞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对竞标方案进行测评打分;一种是采取答辩会的方式,由竞标人提出审计项目的具体设想和工作思路,然后由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竞标人予以解答,最后由评标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进行打分。在此,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竞标方案的内容。竞标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审计组织及方式、审计组人数与审计时间,审计经费、质量、成果及审计纪律等。

      2、审计项目基本资料的提供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并且各有其利弊。

      (1)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人)提供。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避免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干扰,缺点是所提供的资料不全面,难以达到审计人员写作标书的要求。

      (2)由对审计项目(单位)有管辖权的科室提供。这种方式的优点同样是避免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干扰,缺点是有管辖权的科室往往为了本科室人员竞标成功,实行信息封锁,提供的资料过于简单,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采用第二种方式较为适宜,但要对实行信息封锁的行为进行制度约束和严格监督。如发现标书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罚。在拟招标审计项目数量较多且时间集中的情况下,以采取第一种方式为宜。

      (五)招投标的程序

      实行审计项目招投标制的审计机关,其招投标的程序大同小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公布拟招标审计项目(编制项目标底)及有关资料、审计组长竞标标准、竞标时间等;

      2、对投标人竞标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3、投标人独立编写竞标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招标办公室;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测评打分;

      5、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选;

      6、招标办公告招标结果,公布中标审计组长名单;

      7、中标后的审计组长经公告无异议后,根据招标办的正式通知,开始履行工作职责;

      8、本着相互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中标审计组长可从机关范围内选择审计组组成人员(但不应影响正在进行的审计项目)。

      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的作用

      (一)整合审计资源,优化了资源配置。实行审计项目招投标,打破了审计组长“轮流坐庄”的传统做法,从机制上解决了“要我干”到“我要干”的体制难题,充分调动了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本着相互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中标审计组长可从全局范围内选择审计组人员,从而实现审计组年龄、知识、技术、能力、经验等的最佳组合,产生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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